公司代码:603395
公司简称:红四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志刚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9
第五节 重要事项....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0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73
第八节 财务报告....74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红四方、红四方肥业 | 指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红四方控股、控股股东 | 指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 弘邦投资 | 指 | 合肥弘邦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中盐集团、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 | 指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红四方农业 | 指 | 中盐红四方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红四方农资 | 指 | 中盐红四方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 中盐红色劲典 | 指 | 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中盐美福 | 指 | 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 吉林红四方 | 指 | 吉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 |
| 新疆红四方 | 指 | 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农业农村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保荐机构 | 指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招股说明书 | 指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公司章程》、章程 | 指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会 | 指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报告期 | 指 | 2026年上半年度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专业术语释义 | ||
| 肥料 | 指 | 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
| 化学肥料、化肥 | 指 | 利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多种农作物生长所需营养元素的肥料,又称无机肥料 |
| 单质肥料、单元肥料 | 指 | 只含有作物主要营养元素氮、磷、钾中一种养分的肥料 |
| 氮肥 | 指 | 以氮(N)为主要成分,具有N标明量,施于土壤可提供植物氮素营养的单元肥料,是世界化肥生产和使用量最大的肥料品种 |
| 复合肥料、复混肥料 | 指 |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物理方法制成的肥料 |
| 氯基复合肥 | 指 | 钾元素来源采用氯化钾,且氯离子含量高于3%的复合肥 |
| 硫基复合肥 | 指 | 钾元素来源采用硫酸钾,或将氯化钾脱去氯离子制成的复合肥,且氯离子含量低于3%的复合肥 |
| 掺混肥料 | 指 |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也称BB肥 |
| 缓释肥料 | 指 | 通过养分的化学复合或物理作用,使其对作物的有效态养分随着时间而缓慢释放的化学肥料 |
| 水溶性肥料、水溶肥料 | 指 | 经水溶解或稀释,用于灌溉施肥、叶面施肥、无土栽培、浸种蘸根等用途的液体或固体肥料 |
| 测土配方施肥 | 指 | 以土壤测试和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效应,在合理施用有机肥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等肥料的施用数量、施肥时期和施用办法 |
| 大量元素(主要养分) | 指 | 对元素氮、磷、钾的通称 |
| 中量元素(次要养分) | 指 | 对元素钙、镁、硫等的通称 |
| 微量元素(微量养分) | 指 | 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相对来说是少量的元素,例如硼、锰、铁、锌、铜、钼等 |
| 养分含量 | 指 | 复合肥习惯上用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相应的百分含量来表示其成分,若某种复合肥料中含氮10%,含五氧化二磷20%,含氧化钾10%,则该复合肥料表示为10-20-10。有的在氧化钾含量数后还标有S,如12-24-12(S),即表示其中含有硫酸钾 |
| 总养分 | 指 | 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分数计 |
| 折纯量 | 指 | 化肥中有效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的含量 |
| 复合化率 | 指 | 复合肥占化肥总施用量(折纯)的比例,是国家或地区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
| 大田作物 | 指 | 在大片田地上种植的作物,如小麦、水稻、高粱、玉米、棉花、牧草等 |
| 经济作物 | 指 | 具有某种特定经济用途的农作物,包括纤维作物(如棉、麻等)、油料作物(如油菜、花生等)、糖料作物(如甘蔗、甜菜等)、三料作物(饮料、香料、调料)等,广义的经济作物还包括蔬菜、瓜果及花卉等园艺作物 |
| 高塔复合肥 | 指 | 高塔熔体喷浆造粒复合肥采用全自动电脑控制配料,以熔体尿素、磷、钾等原料,经充分混合制浆后,通过高塔专用差动喷浆造粒机,从高塔顶部喷淋而下,经空气冷却造粒,产生复合肥 |
| 氨酸法复合肥 | 指 | 将需要的原料按配比加入造粒机,在造粒机头部将硫酸与气氨在管式反应器产生的带压料浆通过管式反应器的喷嘴喷洒在转鼓造粒机的料床上进行成粒,为进一步提高氨的中和度,在转鼓造粒的料床中设有氨分布器,在料床中气氨与磷酸一铵再进行中和反应,在提高中和度的同时提高了产品的氮含量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红四方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NSIG Anhui Hongsifang Fertilizer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SF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勇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邹斌 | 黄辉 |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A座7楼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A座8楼 |
| 电话 | 0551-63515128 | 0551-63515128 |
| 传真 | 0551-63515012 | 0551-63515012 |
| 电子信箱 | zyahhsffy@chinasalt.com.cn | zyahhsffy@chinasalt.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北侧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4年10月21日,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注册地址由“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纬五路北侧”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北侧”。(主要系道路名称“纬五路”更名为“宏图大道”,公司相应修订注册地址名称,实际地址未发生变化。) |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A座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0022 |
| 公司网址 | http://hongsifangfeiye.chinasalt.com.cn/ |
| 电子信箱 | zyahhsffy@chinasalt.com.cn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网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s://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经济参考网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s://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红四方 | 603395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奇、姚成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4年11月26日-2026年12月31日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881,138,866.77 | 1,813,865,351.99 | 3.71 |
| 利润总额 | 43,056,475.94 | 56,817,404.66 | -24.2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256,171.91 | 43,966,505.69 | -40.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416,394.58 | 39,283,086.95 | -45.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83,777.11 | -19,760,174.93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13,552,271.69 | 1,405,372,089.50 | 0.58 |
| 总资产 | 2,440,300,444.92 | 2,404,050,647.67 | 1.5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7 | -41.1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7 | -41.1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5 | -46.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5 | 3.14 | 减少1.2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1 | 2.81 | 减少1.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2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0.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45.48%,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复合肥面临上游成本端压力加大与下游需求阶段性承压的双重挤压,上半年受全球局部地区冲突持续发酵影响,硫磺、磷铵、钾肥等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复合肥市场价格高位运行,但是下游渠道客户观望情绪加大,公司上半年复合肥销量同比下降;二是尿素产品受保供稳价政策、出口政策等因素影响,尿素行业自律指导价偏低,而上游煤炭价格呈震荡上行趋势,单位成本上涨,毛利同比下降;三是受硫酸及氯化钾价格上涨传导影响,公司曼海姆硫酸钾产品成本端持续走高,下游需求不足及市场价格不高,成本端的涨幅高于产品提价幅度。此外,公司曼海姆硫酸钾装置副产盐酸市场消化放缓,导致综合处置成本上升,为保证公司经营盈利水平,根据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调节了曼海姆硫酸钾产品生产和销售计划,主动对曼海姆硫酸钾装置实施了阶段性停产。综合以上原因,受上游成本上涨与保供稳价政策双重挤压影响,产品盈利空间受限,导致本期公司主要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减少 1.34 个百分点。
2.本期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41.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46.67%,主要原因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40.28%。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销售收款相应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46,878.6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591,747.31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47,400.00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38,400.00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1,106.8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73,283.1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258.72 | |
| 合计 | 4,839,777.3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2621 氮肥制造”及“2624 复混肥料制造”。
1.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化肥是粮食的粮食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国运民生的压舱石。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为保障粮食安全,我国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通过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严守耕地红线、提高粮食收购价、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和农民收益。
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化肥作为粮食的粮食,对提高粮食单产及总产均有较大的贡献度,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春耕、秋播等播种旺季化肥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是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保障。通过科技创新,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新型增效肥料也是提升粮食单产重要途径之一。
公司所处行业为复合肥和氮肥等化肥行业,化肥是重要的农业基本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应,是国家支持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6 年全国夏粮播种面积为 39,798.6 万亩,比 2025 年减少 69.0万亩,下降 0.2%;全国夏粮单位面积产量 378.8 公斤/亩,比 2025 年增加 3.2 公斤/亩,增长 0.8%;全国夏粮总产量 3014.9 亿斤,比 2025 年增加 20.0 亿斤,增长 0.7%。夏粮播种面积保持稳定,单产增加,肥料的施用对粮食亩产的提升起到了支撑作用。
2.复合肥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1)基本情况
复合肥行业整体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度较低。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全国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复合肥企业有 3,000 余家,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根据卓创资讯数据显示,复合肥产能约 2 亿吨,实际产量 5,000-5,500 万吨,复合肥料平均产能利用率约为 28%;2025年复合肥新增产能 963万吨,新增产能以高塔和新型专用肥料为主;近 5年,全国复合肥主产区域集中在山东、河北、河南、湖北、安徽,占全国比例均值约 63.18%。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范围内企业数据显示,2026 年 1-6 月全国复合肥产量 2616.9 万吨,同比增幅5.8%,销售量 2602.1 万吨,同比增长 3.7%,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继续提升。
在国家保障粮食安全、国家化肥保供稳价的政策调控,以及国际局部地区冲突等因素的影响下,2026 年上半年,硫磺、磷铵、钾肥等材料价格高位剧烈震荡,同时春耕用肥需求集中释放,有效支撑复合肥市场价格上涨,但是下游渠道客户观望情绪加大,总体来看,产品市场价格涨幅低于原料成本涨幅,成本端压力加大,行业盈利空间变小,复合肥行业呈现两端受压的格局,行业进入深度洗牌周期且节奏明显加快。大田作物用肥需求稳定,但农户对价格敏感度持续提升,低端通用肥的市场竞争陷入“价格战”;经济作物种植区对水溶肥、缓控释肥、生物有机肥等新型复合肥的需求持续增长。
(2)国家政策持续推动新型肥料发展
在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以及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目标的要求下,为了保持我国生态环境健康持续发展,政府出台多项支持绿色新型肥料发展的政策。
2024 年 12 月 26 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化肥控量增效。
2025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 年)》指出: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广绿色生产技术,鼓励测土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
2025 年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即 2025 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强调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扩大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实施规模,加大高产高效模式集成推广力度,推进水肥一体化,促进大面积增产。2025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2025 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农化服务,推进科学施肥。
2025 年 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 年)》,要求做好化肥生产保供。推动缓控释肥、水溶肥、液体肥、中微量元素肥等高效化、专用化、环保化、功能化肥料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做好测土配方施肥、肥料统配统供等服务。
2025 年 10 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系统部署。要求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科技、绿色、质量、品牌“四化融合”,强化科技创新、治理面源污染、完善质量追溯、延伸产业链。
2026 年 1月 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即 2026 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粮食产量稳定在 1.4 万亿斤左右。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加快农业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创新。
2026 年 1月 30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2026 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科学施肥,提高化肥使用效率,鼓励测土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促进农业用肥降本增效。
2026 年 3月,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并提出 2026 年粮食产量 1.4 万亿斤左右的目标。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求:“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并提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 1.45 万亿斤左右”、“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稻谷、小麦生产,提升玉米、大豆产能,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完善化肥储备制度,持续加强钾肥、磷肥等保供稳价”,进一步发挥化肥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中的主体功能作用。
2026 年 5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该规划明确提出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同时,规划特别强调“完善化肥储备制度”,通过加强宏观调控与物资保障,确保农业生产有足量的化肥供应,稳固了化肥需求的基本盘。
化肥作为保障粮食增产的重要生产物资,需要满足农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以上政策的出台不仅推动化肥行业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也为新型肥料、功能生物有机肥、土壤复合调理剂、精准高效施肥及水肥一体化业务的扩展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3)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在环保趋严和农业规模化种植发展的推动下,复合肥行业向头部企业集中趋势明显。拥有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强大品牌力、渠道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优势企业将通过兼并重组和全国布局,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未来,具备品牌、创新、渠道、服务、产业链综合优势的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4)新型经营主体崛起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旨在解决耕地碎片化导致的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随着土地流转加速,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快速发展。这些主体更注重肥效性价比和农业技术服务,为能够提供产品+服务综合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带来新的增长机遇。
公司高度重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崛起,积极通过示范引领并引导经销商向服务商转型,加强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和服务主体合作,深度对接规模化主体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解决种植大户的实际问题,助推销量的稳健增长。
3.氮肥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1)基本情况
氮肥主要包括尿素、硫酸铵、氯化铵等产品,其中尿素是我国农作物施用肥料中最广泛的氮肥品种,我国尿素现有产能仍以煤制为主。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5 年尿素产能 7,245万吨,其中以煤为原料的尿素产能 5,523 万吨,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产能 1,543 万吨。
报告期内,氮肥整体平稳震荡,国内尿素市场始终围绕保供稳价核心政策运行,供给端十分充足。需求端呈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春耕刚需支撑一季度价格稳步企稳,进入 5、6 月份夏种淡季,田间直接用肥需求回落,叠加国际低价招标影响,主产区尿素主流出厂价小幅回落,基层市场普遍随用随采,集中备货情绪偏弱。与此同时,通过优先保供国内农业用肥、规范化肥出口价格秩序等措施,稳定国内农资市场价格。受煤炭、天然气等上游原料成本持续走高的影响,生产端成本压力加大。
(2)农业对化肥需求持续保持增长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基和命脉,农业发展水平不仅关乎国家粮食安全,更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2024 年 4 月,国务院印发《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 年)》,到 2030 年实现新增粮食产能千亿斤以上,粮食增产主要依靠扩大种植面积和提升单产。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25 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 179,113 万亩,同比增加 135 万亩,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 399 公斤/亩,同比增加 4.4 公斤/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密植和间种不断推广,提高作物单产水平,2025 年由张福锁院士领衔的“绿色吨半粮”创建计划实施,旨在提升玉米的单产,氮肥施用量明显增加;水肥一体化设施、技术的推广及应用,提高了农户施肥的便利性和积极性,施肥频次和肥效利用率提高。
(3)氮肥增效为大势所趋
尿素、氯化铵、硫酸铵等传统氮肥溶解快,但损失大,肥料利用率不高,通过在氮肥产品中增加聚天门冬氨酸、海藻酸、锌腐酸等提高肥效。同时,一些既有尿素又有硝铵的企业,目前生产尿素硝铵溶液,国外一些比较大宗的液体氮肥,以尿素硝铵溶液为主体加入一些稳定剂或者微量元素生产液体水溶性肥料,也是氮肥增效的方向之一。
4.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已在安徽合肥、湖南醴陵、湖北随州、吉林扶余建设有生产基地,具有尿素 30 万吨/年、各类复合肥 250 万吨/年、水溶肥 5 万吨/年、硫酸钾 5 万吨/年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数据,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公司复合肥产销量行业排名均为第 10 位,位列全国复合肥行业前列。
公司作为国内排名前列的复合肥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履行央企社会责任,体现自身价值,确保化肥有效供应和价格稳定。一方面,公司积极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加强沟通合作,努力保证供应链的基本稳定;另一方面,公司科学安排尿素和复合肥料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化肥需求淡季的基本储存和旺季的稳定供给。另外,公司也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级化肥商业储备项目,为化肥的保供稳价贡献力量。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化肥施用量零增长以及控量增效政策,以化肥产业为基础,优化生产布局,稳定基础肥领域,同时通过创新研发驱动转型升级,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同时,公司将根据现有资源状况和能力,形成以基础肥料为主,功能性肥料、水溶肥协同发展的产品格局,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具有差异化特色的产品体系。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化肥生产企业,经过多年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工艺优化和渠道建设,公司已形成以复合肥产品为主,并向上游氮肥产业延伸的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农化服务体系。公司产品包括常规复合肥、作物配方肥、新型特种肥料(包括缓控释肥、控失复合肥、各种功能性增效肥料、水溶性肥料等)、氮肥(尿素、脲铵氮肥和农用硫酸铵)等多个系列 500 多个规格,产品总养分从 25%到 60%,可以满足全国主要种植区不同环境、不同土壤条件下不同作物的施肥需求。
公司化肥产品可以分为复合肥和氮肥两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1)复合肥产品
公司复合肥产品主要包括常规复合肥、作物配方肥、新型特种肥料三大类别,公司复合肥产品品种规格丰富,目前拥有数百种规格,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 产品类别 | 产品系列 | 产品用途 |
| 常规复合肥 | 氯基复合肥 | 氯基复合肥料是指添加了氯化钾或氯化铵等含氯的原料生产制造的肥料,氯离子>3%,适用于水稻、油菜、小麦、玉米、棉花等喜氯作物,可以提高作物的产量和品质。颗粒均匀,施用方便,养分供应持久,全面提供营养。 |
| 硫基复合肥 | 硫基复合肥料是指添加了硫酸钾或硫酸铵等含硫的原料生产制造的肥料,氯离子≤3%,主要针对喜硫不耐氯作物营养特性,用硫酸钾、硫酸铵等为原料制造而成,硫含量高,使用范围广。 | |
| 作物 | 大田作物 | 以土壤测试和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大田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配制而成,氮 |
| 配方肥 | 配方肥 | 磷钾配比合理,并有针对性地添加硫、锌等适量中微量元素,配方科学,肥料利用率高。主要适用于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等大田作物。 |
| 经济作物配方肥 | 根据经济作物营养需要、土壤养分含量及供肥特点配制而成,营养元素配比合理,针对性地添加硫、锌等中微量元素和肥料增效物质,肥料利用率高,提高经济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主要适用于烟草、甘薯、西瓜、茶叶等忌氯作物,也适用于果树、蔬菜等喜硫的经济作物。 | |
| 新型特种复合肥 | 缓控释复合肥 | 增效控失肥产品利用复配的高分子材料,形成网格吸附和固定肥料的营养元素,减少肥料养分的流失或挥发,保证养分持续供给,使作物前期不疯长,后期不脱肥,减少施肥次数,添加的黄腐酸钾或腐殖酸可以活化土壤消除有害物质、改善土壤理化状况。易降解高分子包膜缓释肥料产品采用高分子原位反应直接成膜的生产工艺,包膜厚度仅有16微米,初期溶出率小于5%,养分释放期在30至80天之间可调控,可以有效控制肥料养分的释放。稳定性肥料是引入NAM长效复合肥添加剂生产的一种长效缓释新型复合肥,NAM添加剂具有脲酶抑制、硝化抑制、磷素活化、稳定氨离子和调节植物生理活性的综合功能,肥效期长,具有一定可控性。以上产品根据含氯量不同广泛适用于各种大田作物和经济作物。 |
| 水溶肥 | 高塔颗粒全水溶复合肥料采用科学配方和高塔工艺,颗粒圆润,流动性好,根据不同需求特别添加矿源黄腐酸钾、中微量元素、内生真菌提取物、聚谷氨酸增效剂、海藻功能物质等,养分配比合理,持续提供多种养分,适用于喷灌、滴灌和水肥一体化。粉剂和功能悬浮大量元素水溶肥适宜水肥一体化使用,根据不同作物生育期设计配方,含有螯合态锌、硼等营养成分,特别添加适宜作物生长的增效因子,养分更容易吸收。该类产品适用范围广,尤其适用于水肥一体化使用。 | |
| 功能性作物专用肥 | 功能性肥料不同于氮磷钾等化学肥料,施肥除了提供和弥补土壤中养分不足外,还具有提高作物抗旱、抗寒、抗病虫害等抗逆性能。 |
(2)氮肥产品
氮肥是可提供植物氮元素营养的单质肥料,公司氮肥产品主要包括尿素、脲铵氮肥和农用硫酸铵等,具体情况如下:
| 产品名称 | 产品用途 |
| 尿素 | 含氮量 $\geqslant 46.0\%$ ,高浓度、高效氮肥,肥效时间长,肥料利用高,施用方便;适用于各种土壤和多种作物,可用作基肥和追肥。 |
| 脲铵氮肥 | 以多种形态氮肥为原料,添加硫、锌等中微量元素和天然缓控释材料,采用复合肥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颗粒状新型配方复合氮肥,含有铵态氮和酰胺态氮(氮元素来自于尿素),有利于作物吸收利用;适用于玉米、小麦、棉花、水稻等农作物,与施用单一氮肥相比,肥料利用率高,作物产量高,品质好。 |
| 农用硫酸铵 | 含氮量 $\geqslant 20.0\%$ ,含硫量 $\geqslant 24.0\%$ ,高效氮肥,肥效时间长,施用方便;硫含量高,适用于各种土壤和多种作物,可用作基肥和追肥。 |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采购管理制度,覆盖采购全过程,采购行为合规、高效。公司采购主要由物资采购部负责,主要采购内容为原辅材料、机器设备、备品备件等。按照采购类别、产品特性以及金额大小,公司分别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和谈判等不同采购方式。此外,根据原材料市场变化和国家化肥调控政策,结合需求情况,积极争取指导价格内的原材料采购。同时,根据国有企业相关规定,为规范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的部分原辅材料通过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公开询比价采购,办公用品和 MRO 等辅助材料在中盐集团电子商城上采购。
对于氯化钾、硫酸钾、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尿素、氯化铵、硫酸铵等主要原辅料生产物资,公司物资采购部根据年度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每月再结合生产和市场情况调整并实施采购计划;对于其他物资,一般由采购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采购部实施采购。
为保证生产物资的品质稳定,物资采购部对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供应商的准入、考核、退出等管理机制。公司物资采购部建立物资分类目录,其中与产品质量关联度高的大宗物资建立了合格供方目录,采购须在合格供方目录中,以竞争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公司为保证大宗原材料的供货稳定,与长期合作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通过签订年度框架协议保证全年采购渠道的稳定。
(2)生产模式
公司氮肥产品包括尿素、脲铵氮肥和农用硫酸铵,其中脲铵氮肥、硫酸铵系利用复合肥装置生产;在尿素生产方面,公司尿素生产线是连续生产的,主要采用“以产定销”的经营模式。在复合肥生产方面,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生产部门按照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根据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及时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除自主生产外,公司基于客户需求、生产能力、运输半径等方面的考虑,会对部分产品、个别区域采用委托加工的模式。公司建立了委托加工肥料产品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托加工企业的选择、委托加工产品质量约定和质量监督进行了规定。
(3)销售模式
尿素和复合肥作为公司主要产品,由于市场状况、终端客户不同,销售模式也有所不同。公司尿素产品既可以作为氮肥直接施用,也可以作为生产复合肥、三聚氰胺等产品的原材料。公司尿素产品除自用生产复合肥外,对外销售主要包括直销、贸易商销售和经销三类,其中直销客户主要为复合肥、三聚氰胺等下游行业生产企业和农业种植客户等最终用户,贸易商客户主要为农资流通企业等贸易型客户,经销主要通过下游经销商渠道卖给终端农业种植户。公司复合肥产品以及脲铵氮肥、农用硫酸铵等氮肥产品的销售主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模式,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销售给终端农业种植客户。近年来,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新型农业种植主体的需求,公司积极推进智慧农业系列服务化工作,公司产品的直销模式也在持续改进。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所属复合肥行业的发展与其上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上游行业基础肥料氮磷钾及其他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复合肥行业利润水平,下游行业农业生产规模、粮食价格等也直接影响复合肥行业市场规模和利润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6 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81,138,866.77 元,同比增长 3.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256,171.91 元,同比下降 40.28%。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2,440,300,444.92 元,较上年末增长 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13,552,271.69 元,较上年末增长 0.58%。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复合肥面临上游成本端压力加大与下游需求阶段性承压的双重挤压,上半年受全球局部地区冲突持续发酵影响,硫磺、磷铵、钾肥等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复合肥市场价格高位运行,但是下游渠道客户观望情绪加大,公司上半年复合肥销量同比下降;二是尿素产品受保供稳价政策、出口政策等因素影响,尿素行业自律指导价偏低,而上游煤炭价格呈震荡上行趋势,单位成本上涨,毛利同比下降;三是受硫酸及氯化钾价格上涨传导影响,公司曼海姆硫酸钾产品成本端持续走高,下游需求不足及市场价格不高,成本端的涨幅高于产品提价幅度。此外,公司曼海姆硫酸钾装置副产盐酸市场消化放缓,导致综合处置成本上升,为保证公司经营盈利水平,根据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调节了曼海姆硫酸钾产品生产和销售计划,主动对曼海姆硫酸钾装置实施了阶段性停产。综合以上原因,受上游成本上涨与保供稳价政策双重挤压影响,产品盈利空间受限,导致本期公司主要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减少 1.34 个百分点。
2026 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乡村振兴、保供稳价、“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精准把握国资央企的职责定位,充分彰显使命担当,切实将“国之大者”转化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围绕中盐集团“创新行业价值,服务民本民生,体现国家意志”的功能定位,落实集团公司“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巩固提升”的发展总要求,立足新型肥料主责主业,力争实现“十五五”的良好开局。2026 年上半年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1.聚焦主责主业,夯实产业基础
公司始终坚持立足新型肥料主责主业,深耕化肥行业,持续增强企业主动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这一“国之大者”的核心功能,坚定不移履行央企责任,充分发挥农资央企保供稳价的“压舱石”作用,科学有序投资布局现代农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一方面,围绕扩大新型肥料主责主业产能、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完善产业布局、拓展上下游产业链等目标,公司积极推进“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建设,将形成年产 60 万吨合成氨、100 万吨尿素(尿液),并通过进一步深加工实现年产 140 万吨增效水溶性复合肥料和 30 万吨生物有机肥料等生产装置;围绕产能优化与产业升级,加快推进 500 吨/年改性聚天冬氨酸盐增效剂、2 万吨/年改性聚天冬氨酸盐水溶肥、仓储智能化改造、高塔成品库智能化改造等项目,8万吨/年大颗粒缓释尿素项目已建成。
另一方面,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布局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有机肥料与微生物肥料制造、肥料生物刺激素与增效剂制造、土壤改良剂研发等新兴产业方向,推进改性聚天冬氨酸增效剂、水产品副产物精深加工、生物有机肥料、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盐碱地治理改良项目建设以及技术攻关,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
2.筑牢安全环保根基,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秉持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将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置于经营管理的核心位置,持续完善安全环保风险防控体系,筑牢安全环保防线,为可持续发展夯实运营保障基础。
安全生产方面,公司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及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要求,一是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考核,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及“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特殊作业、承包商、重大危险源管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深化安全数字化转型,以安全信息化赋能安全管理:依托安全信息化系统,实现重大危险源区域的动火作业电子围栏的建立和管理,累计处置作业预警 838 次、人员聚集红色预警 185 次、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触发违章报警 166 次,并督促各单位加强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以数字化赋能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和水平。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通过提标改造环保设施、加强环保在线检测设备运行管理、规范固体废物转移和综合利用、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等措施,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三废”全面达标排放,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切实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3.强化科技引领,培育新质生产力
(1)高质量运行科研平台。主动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方向,梯次构建省部级、国家级创新平台。农业农村部绿色低碳复合肥料重点实验室挂牌运行,完成专项工作计划与平台运行方案编制,依托中盐集团中央研究院生物技术与新型肥料研发中心的统筹引领作用,高质量运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缓控释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持续推进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一体化科研平台建设,细化公司“十五五”科技规划技术路线,夯实中长期技术储备。聚焦国家战略,重大科研项目稳步实施,同步承担实施盐碱地治理、农田面源污染防控、耕地质量提升等领域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4 项;按期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稻、麦(油)周年丰产优质肥药精准调控与灾害绿色防控技术研究”课题绩效评价验收;完成国家农业重大科技项目子课题小麦测产任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子课题任务“氨基酸增效肥研发及应用示范”在湖南建立早稻试验、示范区各 1 个、合肥庐江示范点 1 个;中国科学院盐碱地重大科技专项“盐碱土壤内稳性地力提升产品创制及技术集成”在江苏东台、甘肃景泰开展大麦、玉米田间试验;安徽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江淮中低产稻田减障提质与产能提升综合模式构建与应用”完成霍邱、和县、定远示范点小麦测产,形成测产报告 3 份。
(2)持续提升科技研发能力。聚焦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需求,依托自主研发增效剂及工艺成果,推出新型挤压氮钾肥、挤压工艺颗粒含腐植酸水溶肥、聚天冬氨酸系列掺混肥 3 款新品;完成大量元素水溶、中量元素水溶肥配方技术升级;试产高塔聚天冬氨酸氮钾追肥、高塔功能聚天冬氨酸复合肥料、新型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磁聚水凝胶肥等 4 类新品。围绕市场需求精准布局企业自主研发项目,获批 2026 年度中盐集团科技项目 8 项。
(3)深化产学研推用融合。“企业出题、院所答题”的产学研用融合模式高效运行,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依托养分资源高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红四方绿色智能复合肥研究院,深化公司与张福锁院士团队及国内优势高校院所的合作,“绿色智能复合肥研究院”完成一期合作总结及第三阶段项目验收,新增研究生课题 10 项。校企合作方面,新增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合作项目,开展改性聚天冬氨酸应用研究,与安徽农业大学签订智慧农业研究院课题任务协议 11 项。与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合作在 23 个省开展红四方新型肥料试验示范 101 个,在新疆开展水溶肥试验示范 6 个,围绕重点市场开展肥效示范 42 个;开展农化宣传推广活动 313 场、培训农户 1.7 万人。
(4)科技创新成果。公司先后获安徽省科技一等奖、二等奖等省部级科技奖 8 项、中盐集团科技奖 3 项。2026 年上半年,累计申请专利 10 件(含发明专利 2 件),获授权专利 4 件。参与制定并发布 GB/T47223-2026 《绿色产品评价无机肥料》国家标准 1 项,NY/T4813-2025《水稻侧深施肥专用肥料及施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T/CCEMA0008-2026 液体肥料(水溶肥料)农化服务技术规程团体标准各 1 项,实现标准体系提质升级。
(5)战新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公司结合未来战新产业发展方向,开展新兴产业的研究和创新,切实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一是在盐碱地治理方面,开展山东、河北小麦肥效测产观摩及甘肃、江苏技术模式验证,阿克苏开展农业新材料改良示范 80 亩。二是在生物技术研发方面,水产品副产物精深加工项目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推进生物技术开发与生物肥料研发,形成 7 份市场调研技术报告,安徽省博士后研究课题通过中期考核,完成 17 份报告及合成生物学研究方案。
4.坚持数智赋能优运营,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效能
公司锚定“十五五”数智化转型升级战略目标,围绕安全合规、业务提效、管理赋能、智能制造四大方向推进数字化项目落地,通过对现有生产基地的智能化改造和新建项目的智能化建设,持续构建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体系,全面赋能运营提质增效与高质量发展。
(1)网络安全和数据治理建设。建设运行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全系统员工登录统一门户入口,为后续全系统身份权限统一管理、弱密码风险常态化排查整改等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支撑,有效降低身份冒用、权限溢出等安全风险;持续推进数据分析系统建设,进行数据指标收集和驾驶舱看板制作,实现核心经营类数据指标归集,搭建生产、销售、供应链多模块可视化驾驶舱,形成统一数据口径标准,为后续全链路数据资产梳理、数据价值挖掘、数据治理体系落地筑牢技术基础。
(2)营销与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围绕订单交付,实现订单全流程可视化,公司积极推进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覆盖承运商与司机资质管理、货源发布、竞价配载、物流轨迹在线查询、签收结算全流程,实现物流业务全链路可追溯、可管控,有效提升配载效率;搭建复合肥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实现销售端直面终端客户的直连通路,减少中间流转环节,既提升客户服务响应效率,也为终端需求数据归集、精准营销策略制定提供数据支撑。通过数据接口打通与公司销售管理系统、ERP、无人值守等系统的数据互通,实现订单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
(3)业财融合与数智化规划发展。自主搭建内部劳务物流费用管理系统,实现费用审批线上化、流程标准化与数据穿透式追溯,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预算执行监控与成本精益管理;完成公司“十五五”数智化转型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明确在智能制造、数字营销、数据资产化等领域的实施路径、重点任务,为公司“十五五”数智化发展提供指引。
(4)智能制造与产线自动化升级。
推进工厂智能化改造落地:推进高塔智能立体仓库项目建设以及南区仓储智能化改造,通过自动包装、自动装车、智能仓储管理方式,全面提升仓储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结合公司生产、仓储、销售多端需求调研与功能适配,通过标杆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厂区成品库和仓储智能化升级,大幅提升仓储周转效率与库存管理精细化水平。全力推进新基地项目智能化建设的调研和规划。
5.深化品牌建设,持续提升营销质量
(1)深化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深入推进“1+2+N”的品牌战略落地,持续打造红四方“责任、诚信、品质、服务”核心形象,推动“红色劲典”“美福”等子品牌稳定发展;加快品类品牌延伸,重点打造“丰庆”“金丰庆”缓释掺混肥料品牌,积极布局“芯美福”增效肥品牌。坚持“会销+直播+短视频”的品牌推广方式,构建“线上+线下”立体传播体系,增加品牌曝光度,增强用户互动性,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参与行业展会、公益评选活动,持续扩大行业话语权和公信力。
(2)实施扁平化管理,快速应对市场变化。在全国设置 6 个销售大区、32 个销售分公司,制定三年发展目标规划。实行“业务员-销售分公司经理-销售大区经理-分管领导”扁平化四级管理架构,赋予销售一线更多商务决策权与绩效管理权,市场响应速度显著提升。
(3)强化价值营销,新品肥销量持续提升。公司深入践行“3 个 1/3”产品经营理念,统筹推进常规肥稳盘、配方肥提质、新型肥料增效,产品结构持续向高端化、差异化迭代。持续加大新型肥料推广力度,坚持“三会两田”建设,不断提升新产品市场渗透率和终端认可度,尤其是加大了聚天系列增效肥料的市场拓展和销售,为聚天增效剂项目投产奠定了市场基础。
(4)优化渠道布局,夯实市场发展根基。公司搭建技术对接、农化服务、授信支持的客户一体化服务体系。既巩固传统渠道基础,强化经销商分级管理,挖掘原有渠道潜力,又突出新型农业主体开发,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垦系统作为增量突破口。同时,积极探索与种业、农药企业的跨界合作,共享渠道资源,实现协同共赢。坚持用户服务理念,注重培养核心大客户,推动从“产品供给”转向“价值服务”,客户粘性、满意度、忠诚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5)创新体验营销,激活终端市场动能。公司跳出传统单向宣传模式,转向沉浸式体验营销,每年举办订货会、观摩会、测产会数百场次,用场景融入和真实数据增强终端粘性,提振经销商与农户合作信心,实现“做一块示范田、带动一片市场”“开一场客户会,成交一批订单”,拉动市场提前销售。推动销售管理系统升级,向经销商逐步开放线上查询、下单功能,增强客户体验感,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数字化营销转型。积极探索 AI 在市场研判、客户服务、精准营销中的应用,推动营销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
(6)深化产供销存协同,提升企业整体运行效率。公司牢牢把握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核心导向,统筹供需两端资源,匹配市场需求与生产供给,存货周转效率稳步提升。在销售旺季,统一协调四大生产基地,做好部分紧缺产品的生产调剂,解决阶段性市场需求矛盾,既降低淡季库存风险,又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牢记农资央企保供稳价政治责任,如期完成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任务和安徽省级化肥商业储备任务,承储肥料如期向社会投放,充分发挥了农资央企保供稳价的压舱石和示范引领作用。
(7)围绕战略规划项目,提前谋划新疆市场。组建销售队伍进入新疆市场,开展市场调研、销售渠道建设和新型肥料试验示范,为未来公司新疆项目投产、产能释放做好产品和市场布局。
6.深化降本增效,全面提升运行质量
公司紧扣年度经营目标,以稳健运营、提质增效为核心,聚焦生产、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深挖内部潜力,扎实落地各项降本增效举措,持续夯实经营基础,稳步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在成本与运营管理上,公司锚定降本增效目标,全面压减生产运营成本。通过工艺升级、流程优化、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等举措,有效降低生产能耗与物耗,严控生产成本。同时,公司加快数字化转型,优化产供销协同机制,打通业务壁垒,保障订单高效履约发运,整体运营效率显著提升。针对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对冲市场波动冲击。
采购管理作为降本核心抓手,公司持续推进采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采购全流程可控可溯,所有原辅材料统一通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比价采购,保障采购性价比。公司紧跟原材料市场走势,动态调整采购策略,价格上行期批量锁价采购,价格下行期小批量灵活补货,依托规模优势压降采购成本。针对氮、磷、钾等核心原料,主动对接行业协会,争取指导价内采购资源,依托市场预判抢抓采购窗口期,精准创效。同时,公司持续增强供应链韧性,建立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从质量、价格、交期、售后等维度开展常态化考核,积极拓展国内优质供应商,深化与核心客户战略合作,保障原料稳定供应,提升供应链抗风险能力。
在营销与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坚持提质增效、深耕市场、优化服务。营销端持续优化产品结构,重点推广高毛利产品,优化盈利结构;下沉终端技术服务,强化渠道赋能,提升市场竞争力;
规范定价机制,严格价格审批管控,稳固利润空间。同时,精细化管控营销费用、优化促销资源配置,实现提质、增效、控费协同落地,本年度聚天类新品推广成效良好。服务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服务体系,升级客户服务体验,稳步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品牌口碑。
在质量与生产管理方面,公司以精益生产为导向,统筹提质、降耗、增效各项工作。生产端通过工艺优化、技术革新、产线智能化改造,持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提升产线运行效能。为抓实节能降耗工作,公司设立复合肥天然气消耗专项竞赛,激发全员降耗积极性;成立高塔肥装置节能降耗攻关小组,制定专项方案并落地实施,实现高塔综合能耗有效降低,生产降本成效突出。质量管控上,公司秉持精益求精的质量理念,健全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各工序管控标准,常态化开展生产巡检,持续精进产品品质,以稳定过硬的产品质量夯实市场竞争基础。
在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公司严守安全环保底线,严格落实公司及所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管理、职业健康等基础工作,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防范安全环保风险。同时,将安全环保管控融入生产全流程,优化现场标准化管理,推行生产数据对标管理,在提效、提质、降本的同时,全面筑牢企业安全环保发展屏障。
综合管理方面,公司推行闭环管控模式,细化工作部署、强化进度督办、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年度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主动对标行业一流,查摆管理短板、借鉴先进经验,持续优化升级内部管理体系。依托数字化赋能深化精细化运营,规范经营数据统计,全面提升管理质效,为企业长效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7.深化改革攻坚,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
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发挥“双百企业”改革尖兵作用,严格落实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完成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考核,获国资委“双百企业”优良评级。报告期内,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任务,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推行“揭榜挂帅”机制,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构建“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长效机制,激发内部活力;针对产业链韧性不足问题,积极推进“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以补链延链强链构建成本卓越、绿色智能新型肥料一体化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
公司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主线,充分发挥“三个作用”、争当“三个排头兵”、做好“三个服务”,围绕企业主责主业和自身特点,经过多次研究和论证,把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作为“十五五”规划的优先方向,通过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产能规模、优化产业布局等措施,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规划,分步实施,逐年推进,不断壮大企业实力。
8.强化组织与人才建设,激发内生发展动能
(1)深化人事制度体系建设,夯实管理规范化根基。坚持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持续健全系统化、规范化人事管理体系,结合最新要求和公司实际,上半年修订或制定多项组织人事制度,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一是修订印发《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免、履职、监督全流程,持续提升干部管理合规化、制度化水平。二是修订《员工市场化招录与入职管理办法》,构建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引才体系,精准匹配公司各层级、各岗位用人需求。三是修订《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统一规范公司及所属单位劳动合同全周期管理,强化用工契约化管控,有效防范劳动用工风险。四是修订《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制定《员工个人自费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员工培训和深造管理,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五是印发《进一步深化公司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持续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运行机制,不断激发组织活力、提升管理效能。六是制定《专业技术管理高级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加强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储备,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精湛、结构优良的高级专家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落实公开竞聘合规选人。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及时修订干部人才管理制度,突出政治标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严格执行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要求,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上半年有序完成干部岗位公开竞聘、资格审核、竞聘考评、组织考察、任职报批全流程工作,所有岗位全部实行公开竞聘选拔,实现选人用人透明化、竞争化、规范化。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持续优化中层管理人员梯队结构,配齐配强关键岗位管理力量,保障各条线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同时,严格按照任职管理规定,规范完成中层和中层助理级管理人员试用期转正考察工作,闭环做好新任干部跟踪培养和任职管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转正全程合规有序。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专家管理办法,选拔 4 名总监级专业技术高级管理专家。
(3)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基于人力资源现状及新项目需求,制定并实施年度招聘计划,积极履行国资央企在稳定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社会责任,提高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比例。制定 2026 年度专业管理人员专业管理职务考核聘任管理办法,166 人参加年度考核聘任工作,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根据新疆项目建设和运营需求,通过引进和自主培养等方式,为新疆项目的高效实施和运行储备人才。组织校园招聘、退役士兵专项和社会招聘,充分发挥国资央企的社会责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9.提升治理效能,促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健全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形成较完备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一是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动态调整和修订《重大决策党组织与董事会权责界定清单》,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机制,优化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明确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形成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治理格局;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修订《董事会授权方案》《董事会信息沟通协调制度》制度文件;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确保现行制度体系与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实际有效衔接,为董事会依法规范有效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深化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履职,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为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专业决策支撑作用,组织外部董事深入讨论公司“十五五”规划,为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四是规范开展市值管理工作,通过现金分红、构建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方式,切实合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通过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10.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发展新优势
(1)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组织召开专班会议、开展专题学习和专题研讨、读书班、编发简报等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并以领导班子及成员、各基层党组织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抓手,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能力。
(2)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保障议事决策规范高效。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审批制度,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机制,优化前置研究事项清单,重大事项履行党委前置研究程序,确保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同时加强对党委决策事项的督办,充分彰显党组织的引领保障作用。
(3)强化宣传思想文化,塑造国资央企良好形象。认真践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紧密围绕新型肥料主责主业和改革发展实际,纵深推进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持续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引领力和感召力。2026 年 4 月公司获评中盐集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和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新疆新设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建设,并负责项目投产后的运营,项目报批总投资 74.75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30 日、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披露的《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产品优势
1.产品品种优势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较早提出“高浓度、多元化、测土配肥、科学种田”的发展思路,积极推动测土配方施肥以及差异化复合肥产品的研制开发。公司目前已形成常规复合肥、作物配方肥、新型特种肥料(包括缓控释肥、控失复合肥、各种功能性增效肥料、水溶性肥料等)、氮肥(尿素、脲铵氮肥和农用硫酸铵)等多个系列 500 多个规格,产品总养分从 25%到 60%,可以满足全国主要种植区不同环境、不同土壤条件下不同作物的施肥需求。丰富的产品线,有利于公司满足客户对肥料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视产品质量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通过开展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公司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并完善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的采购、检验和入库,到生产加工过程中各关键控制点的全程跟踪,直至产品的检验入库,每个环节公司都制订了严格的控制程序,并能始终如一地贯彻执行,从而为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业内树立起良好的声誉,已获得包括经销商和种植户在内的广大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二)技术和创新优势
公司始终秉持贴近客户和市场的技术理念,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坚持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的创新机制,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技术和产品储备不断增加。
1.创新平台建设。公司主动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方向,高质量运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缓控释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协同推进绿色低碳新型肥料的研发、中试、工程化、产业化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进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一体化科研平台建设,202年以来公司与张福锁院士领衔的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绿色发展研究院共建绿色智能复合肥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及安徽肥东绿色肥料科技小院,搭建工农结合研发平台,研制绿色环保-智能释放-高效施用的新型肥料产品,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成果,积极探索巢湖等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模式,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 53 人。2022 年联合安徽农业大学共建安徽省绿色磷肥智能制造与高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农田生态保育与养分资源高效利用安徽省重点实验室,2023 年联合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共建安徽省环境友好高效化肥农药工程研究中心,2025年与养分资源高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养分资源高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红四方绿色智能复合肥研究院”,与安徽农业大学深化红四方智慧农业研究院建设,开展精准施肥与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研究与推广。公司牵头申报的“农业农村部绿色低碳复合肥料重点实验室”已获农业农村部批复,为我国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和肥料行业技术升级提供关键平台支撑。
公司新建综合研发中心,拥有精密仪器室、检测室、称量室、高温室、造粒室、生测室等 20余间,配套先进检测仪器和试验设备,强化测土配方、人工气候、农肥小试、生测实验、农肥检测、生物肥料检测等系统化的研究功能。在建微生物实验室已完成工程施工,将为公司开展生物技术研究和推动成果转化提供重要平台支持。
2.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公司不断加大研发人员引进与培养力度,涵盖产品研发、生物技术、土壤修复及农化服务等多个关键领域,打造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技术实力雄厚、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人才队伍。目前自主培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1 名,通过双聘制柔性引进 4 名外部技术专家,拥有一批高水平的研发和农化技术服务人员,推动公司新型肥料开发及推广应用。
3.承担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任务。公司先后参与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水稻氮磷控源技术产品肥料转化与示范”“稻、麦、油绿色智慧型肥料筛选与应用”“稻、麦、油绿色控失增效型农药筛选与应用”“氨基酸增效肥研发及应用示范”研究任务 4 项、国家农业重大科技项目 1 项、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A 类)科技专项“盐碱地适生耕层构建与长效保持原理及技术”及中国科学院盐碱地重大科技专项“盐碱土壤内稳性地力提升产品创制及技术集成”2 项,主持安徽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江淮中低产稻田减障提质与产能提升综合模式构建与应用”1 项。
4.科技成果丰硕。公司在企业自主研发的同时,积极利用外部资源,与中国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等十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研究院联合开展的新型控失剂技术、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区划研究所等开展的改性聚天门冬氨酸盐增效剂技术、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开展的新型稳定性肥料技术等都已实现产业化。经过长期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拥有 22 项发明专利。公司主要产品和技术成果先后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技术进步一等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植物营养与肥料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省部级奖项 8 项。
(三)品牌优势
作为新中国化肥工业的拓荒者之一,公司前身合肥蜀山化肥厂自创立之日起就致力于新中国“三农”事业发展,在 60 多年的创业征程中,始终不忘肥料企业的初心和使命,走出了一条红色品牌的孕育成长之路。“红四方”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品牌建设案例《红色根脉“三农”情怀》入选国务院国资委 2020 年度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社会责任”类典型案例名单。公司致力于品牌引领行业发展战略,连续多年冠名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农资传媒联合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共同开展的“红四方杯”全国百佳(优秀)农资经销商推选活动,并长期与《农资导报》联合主办“红四方杯”中国好肥料评选活动,积极为农民推荐优秀的农资产品,弘扬农资行业正能量。公司积极部署“1+2+N”多品牌战略,加快细分产品品牌建设,目前“美福”“红色劲典”已与“红四方”形成良性互补发展格局。公司各品牌稳步发展,客户群体稳定,客户满意度和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较好的品牌美誉度和优质的农化服务,有助于产品推广与市场开拓,进而提升自有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营销网络和农化服务优势
我国农业发展存在人多地少、耕地分散的特点,直接导致我国复合肥行业存在终端客户分散、单位用户需求量小的特点,因此面向终端客户的营销网络和农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取得销售竞争优势的关键。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建立起覆盖主要种植区域的成熟稳定的经销商网络并与经销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稳定的经销商队伍和良好的合作有力推动了公司产品的销售。
公司高度重视农化服务工作,公司在国内较早开展专业农化技术服务工作,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传授科学施肥知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农化服务中心有机融合产品应用研究、肥效展示、农技培训、土壤检测、施肥方案制定、售后服务等多项核心功能。公司强化农化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农业类院校专业毕业生,已形成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队伍。
公司与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技推广中心深度合作,在安徽、河南、山东等全国 27 个省(区、市)水稻、玉米、小麦、花生等多种作物上开展红四方配方肥、控失肥、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应用试验示范,与农民习惯施肥相比,红四方新型肥料可实现免追肥或减少追肥次数,达到增产增收的效果。公司积极构建新型现代化农业服务体系,将“试验示范、测土配方、农技咨询、技术培训、新产品推广”五大抓手与“分层分类、精准施策”的个性化服务方案深度结合,形成“测土配方+技术指导+试验示范+产品推广+落地服务”的五位一体农化服务模式,推动农化服务向精准化、智能化、系统化方向升级,帮助种植户有效提升种植效益和作物品质,让科学施肥理念真正转化为田间地头的实际功效。
(五)产能布局优势
鉴于复合肥销售受运输半径及运费成本的影响,其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因此复合肥生产企业具有向复合肥消费地集中的特点。公司目前已在安徽合肥、湖北随州、湖南醴陵、吉林扶余建有生产基地,辐射范围覆盖华东、华中、华南、华北、东北等主要产粮区。公司生产基地布局合理,协调性强,可以灵活安排生产并及时交货,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六)产业链优势
尿素、氯化铵是复合肥生产的主要氮素来源。公司合肥生产基地自产尿素,一方面满足农业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作为公司复合肥原材料进行自用;公司控股股东生产的氯化铵,也是复合肥产品的重要氮肥原材料,公司复合肥生产装置与红四方控股的氯化铵生产装置系一体化设计、建设和投产,同处一个园区,通过短距离转运至复合肥生产现场投料,有效降低了合肥生产基地原料物流成本和包装成本,提高了效益。此外,公司“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采用一体化生产模式,合成氨和尿素既可作为终端产品,也是增效水溶性复合肥料的原料,未来将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七)经营管理和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敬业、务实的经营管理团队,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长期专注于化肥行业,对化肥行业具有深刻的洞察和理解,对行业的发展动态有着较为准确的把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汇聚了一批具有专长、务实进取的优秀管理人才,公司管理团队对公司的产品技术研发、品牌建设、营销网络管理、人才管理等均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和业务进行调整,为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发展,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培养机制和以吸纳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为重点的人才引进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与人才保障。公司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有计划安排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岗位交流和挂职锻炼,通过多年的培养和历练,公司拥有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层干部队伍。同时,公司拥有了一批熟练的生产人员、经验丰富的技术及研发人员、复合型的营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八)党建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能确保企业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符合国家整体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方向,有利于落实国家重大部署。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高质量发展大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切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发挥党组织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前置研究作用,有助于对重大决策进行政治把关和风险研判,从源头上规避可能出现的战略失误、合规风险,充分发挥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1,881,138,866.77 | 1,813,865,351.99 | 3.71 |
| 营业成本 | 1,698,540,814.71 | 1,614,199,588.62 | 5.22 |
| 销售费用 | 34,844,172.71 | 38,742,369.67 | -10.06 |
| 管理费用 | 64,785,480.43 | 66,787,395.99 | -3.00 |
| 财务费用 | 1,307,435.21 | 1,563,233.88 | -16.36 |
| 研发费用 | 34,785,418.11 | 36,364,127.43 | -4.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83,777.11 | -19,760,174.93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949,988.28 | -20,021,373.73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430,122.92 | 4,477,336.66 | 1,048.6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主要产品复合肥销售均价同比上升和氮肥销量同比上升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拉动复合肥成本上升和氮肥产品销量同比上升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宣传促销活动有所缩减和销售人员考核绩效有所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优化了融资结构,有效减少带息负债利息支出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销售收款相应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499,891,003.47 | 20.48 | 444,218,140.03 | 18.48 | 12.53 | |
| 应收票据 | 3,200,000.00 | 0.13 | 3,048,700.00 | 0.13 | 4.96 | |
| 应收账款 | 48,214,077.04 | 1.98 | 21,641,428.64 | 0.90 | 122.79 | 主要系公司信用期内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1,712,796.96 | 0.07 | -100.00 | 主要系期末公司无持有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
| 预付款项 | 157,054,148.22 | 6.44 | 161,944,782.53 | 6.74 | -3.02 | |
| 其他应收款 | 2,169,667.25 | 0.09 | 1,986,324.85 | 0.08 | 9.23 | |
| 应收股利 | 182,049.00 | 0.01 | 182,049.00 | 0.01 | - | |
| 存货 | 423,690,021.08 | 17.36 | 437,637,762.36 | 18.20 | -3.19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453,842.79 | 0.96 | 33,997,318.64 | 1.41 | -31.01 | 主要系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918,759.37 | 0.53 | 12,918,759.37 | 0.54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711,636.12 | 0.07 | 1,754,650.18 | 0.07 | -2.45 | |
| 固定资产 | 1,022,641,161.99 | 41.91 | 1,063,533,747.94 | 44.24 | -3.84 | |
| 在建工程 | 41,592,358.24 | 1.70 | 12,302,082.61 | 0.51 | 238.09 | 主要系本期新增项目投资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1,287,261.56 | 0.05 | 1,979,689.46 | 0.08 | -34.98 | 主要系本期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
| 无形资产 | 171,512,097.34 | 7.03 | 176,618,501.28 | 7.35 | -2.8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739,261.45 | 1.18 | 26,702,119.82 | 1.11 | 7.63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25,149.00 | 0.09 | 2,053,843.00 | 0.09 | 8.34 | |
| 短期借款 | 167,097,802.78 | 6.85 | 87,065,663.89 | 3.62 | 91.92 | 主要系子公司中盐美福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借款所致 |
| 应付票据 | 61,549,253.00 | 2.52 | 43,918,025.76 | 1.83 | 40.15 | 主要系本期根据经营需求新增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尚未到期所致。 |
| 应付账款 | 113,745,301.99 | 4.66 | 149,135,747.08 | 6.20 | -23.73 | |
| 合同负债 | 412,175,612.78 | 16.89 | 433,950,601.87 | 18.05 | -5.02 | |
| 应付职工薪酬 | 7,956,362.16 | 0.33 | 17,268,835.79 | 0.72 | -53.93 | 主要系本期应付职工年度绩效减少所致。 |
| 应交税费 | 5,561,716.81 | 0.23 | 5,832,702.89 | 0.24 | -4.65 | |
| 其他应付款 | 22,156,242.52 | 0.91 | 20,362,877.46 | 0.85 | 8.81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17,799.00 | 0.06 | 1,393,828.49 | 0.06 | 1.7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295,805.16 | 1.65 | 42,104,254.39 | 1.75 | -4.30 | |
| 租赁负债 | - | 609,177.14 | 0.03 | -100.00 | 主要系相关使用权租赁合同将在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
| 递延收益 | 33,017,283.74 | 1.35 | 33,934,430.18 | 1.41 | -2.7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18,556.75 | 0.18 | 4,540,379.41 | 0.19 | -2.6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23,448,162.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期货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3,200,000.00 | 已背书未到期 |
| 固定资产 | 106,167,209.34 | 未办妥权证 |
| 固定资产 | 77,443,405.61 | 抵押贷款 |
| 无形资产 | 9,498,225.52 | 未办妥权证 |
| 合计 | 219,757,002.47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股权投资额 | 上年同期股权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 5,000.00 | 0 | 100% |
股权投资额统计口径以实际投入金额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主要系公司为建设“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报告期末,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已完成实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22146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披露的《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报告期新设子公司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投资金额 | 投资方式 |
| 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 | 5,000.00 | 新设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和 5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新疆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建设“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项目报批总投资金额 74.75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根据项目规划,将形成年产 60 万吨合成氨、100 万吨尿素(尿液),并通过进一步深加工实现年产 140 万吨增效水溶性复合肥料和 30 万吨生物有机肥料等生产装置。同时,为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公司在新疆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设子公司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投产后的运营。截至本报告期末,“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前期的节能评估、环评、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披露的《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12,796.96 | 578,839.45 | 2,291,636.41 | 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918,759.37 | 12,918,759.37 | ||||||
| 衍生金融资产 | 43,000.00 | 1,770,000.00 | 1,813,000.00 | |||||
| 合计 | 14,631,556.33 | 43,000.00 | 2,348,839.45 | 4,104,636.41 | 12,918,759.3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 商品期货 | 0 | 0 | 0.89 | 354.41 | 181.30 | -3.41 | -0.00 | |
| 合计 | 0 | 0 | 0.89 | 354.41 | 181.30 | -3.41 | -0.00 |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核算。本期新增业务无上一期可比数据。 |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有效现金流量套期转入原材料初始入账成本金额4.3万元,在其他综合收益反映金额-3.41万元。 |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通过开展生产经营中原料采购预期交易套期保值业务,对冲了部分现货风险,实现了预期的风险管理目标。 |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1.基差风险:指期货与现货之间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的效果经常受基差变动影响,理论上随着到期日的接近,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将趋于一致,但如果套保期与期货合约到期日不完全一致,或到期日时,期货与现货价格不完全一致,则存在基差风险,从而影响套期保值的效果。2.逐日结算风险:由于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结算制度,如果出现不利变动,可能被要求补足保证金到规定的额度。如资金周转不足,可能出现无法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3.投机风险:期货交易有时可以带来相当的收益,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方案,而进行投机交易的风险。4.内控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有因内控体系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5.系统性风险: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对期货交易造成的不利影响。6.操作风险:由于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或存在因交易员错误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交易损失。7.信用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或现货合同的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价格执行合同,从而无法弥补对冲端的交易损失。二、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与销售情况相匹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及销售中尿素的价格波动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品种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生产及销售所涉及的尿素,套期保值头寸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现货量。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3.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具体的管理细则,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组织机构、审批权限、授权额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保密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4.为满足国资委相关规定,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且有权取得公司套期保值所必需的、真实准确的现货经营基础数据,重点监控公司期货头寸是否与现货敞口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上相匹配,能够有效防范投机和套利交易风险。 |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衍生品交易品种为期货合约,公司持有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应合约的结算价确定。 |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6年4月28日 |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不适用 |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中盐美福 | 子公司 | 复合肥的生产、销售 | 20,000.00 | 46,016.59 | 28,325.19 | 29,361.99 | 864.48 | 649.94 |
| 中盐红色劲典 | 子公司 | 复合肥的生产、销售 | 7,200.00 | 46,016.81 | 5,981.50 | 24,457.40 | 1,040.89 | 769.87 |
| 吉林红四方 | 子公司 | 复合肥的生产、销售 | 2,180.82 | 22,963.90 | 407.38 | 23,568.76 | 1,141.65 | 825.29 |
| 红四方农资 | 子公司 | 复合肥和氮肥的销售和服务 | 5,000.00 | 10,263.46 | 8,788.29 | 4,146.27 | 221.77 | 165.00 |
| 红四方农业 | 子公司 | 复合肥和氮肥的销售和服务 | 5,000.00 | 3,269.73 | 3,224.71 | 322.95 | 195.93 | 186.4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子公司中盐红色劲典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销量和平均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全资子公司红四方农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业务模式调整,由红四方农资统一对外销售调整为各子公司独立销售所致。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复合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含氮磷钾元素的单质肥或二元复合肥,包括自产和外购尿素以及外购氯化铵、磷酸一铵、氯化钾、硫酸钾等原材料。公司尿素生产的外购原材料液氨的生产成本中煤炭成本占比较高,受煤炭价格影响较大。近年来,尿素、氯化铵、磷酸一铵、氯化钾、硫酸钾、煤炭等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材料成本占比 90%左右,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成本。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而公司无法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及时向下游转移,或未能在原材料价格下行的过程中做好存货管理,则公司将会面临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毛利率下降或存货减值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对策:通过优化采购渠道、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等方式,降低原材料成本,同时,通过长协锁价有效对冲成本波动风险。
2.市场风险
复合肥行业整体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度较低。目前全国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复合肥企业众多,但是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化肥控量增效政策的持续推进,安全环保监管的日益严格,复合肥行业分化加剧,行业已经演变为技术和产品创新、产品质量、营销网络和服务、产业链完整程度等全方位的竞争。
2015 年开始,农业部组织实施到 2020 年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推动农作物化肥用量持续下降、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22 年 11 月 16 日,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到 2025 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提出进一步减少农用化肥施用总量。2024 年 12 月 26 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化肥控量增效。受控量增效政策的影响,产品结构需求从普通复合肥为主向高效化、专业化、功能化、精准化的增效肥料延伸,尤其是聚焦土壤改良、控量增效、全面营养、环保友好方面的功能性肥料,认可度和使用量逐年增加。
对策: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及时调控生产安排,同时加快推进战新产业的发展,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3.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及其部分重点子公司属于化肥生产型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可能性;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可能存在因操作不当、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导致污染物排放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或发生环保事故而被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在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策:公司一直非常注重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部和环保能源管理部,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制度建设、生产控制、职业卫生管理、员工培训和危化品管理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日常运营管理的投入,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保合规排放和处理。
4.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采购模式和气候异常情况影响,公司所处复合肥和氮肥行业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市场需求存在着淡旺季之分,因此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也呈现了相应的季节性特点,经营业绩存在年度内分布不均衡的情况。
对策:公司积极准确做好市场预测,及时调整生产安排和库存规模,避免销售旺季因产品不足而客户流失或者销售淡季因产品生产过剩而积压减值的风险。
5.投资风险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红色劲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与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中盐红色劲典拟在随州高新区青春化工园新建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4.9 亿元。本次投资只是签订投资意向性协议,尚未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能否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发展规划调整等因素,投资项目存在终止的风险;框架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地方政府政策变化、公司经营需要、权利和义务无法履行等而导致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2)公司在新疆新设子公司作为“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实施主体,并负责项目投产后的运营,项目报批总投资 74.75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投资项目尚存在资金风险、项目审批风险及建设周期延长风险、市场风险,项目在建设中可能会出现建设进度延迟、甚至终止等风险,如项目审批不通过,存在终止风险;同时本项目经济效益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不足、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波动、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对策:(1)中盐红色劲典意向投资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根据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新疆项目,对建设周期短、盈利能力好的子项目,如增效水溶性复合肥料和生物有机肥等生产装置建设周期短,力争早日投产,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加强对政策的研究与当地政府的沟通,确保项目建设程序的合规性,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前谋划新疆市场,组建销售队伍进入新疆市场,开展市场调研、销售渠道建设和新型肥料实验示范,为未来公司新疆项目投产、产能释放做好产品和市场布局。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 4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 1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安徽):https://39.145.37.16:8081/zhhb/yfplpub_html/#/home | |
| 2 | 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湖北):http://219.140.164.18:8007/hbyfpl/frontal/index.html#/home/index | |
| 3 | 吉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吉林):http://36.135.7.198:9015/index | |
| 4 | 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湖南):https://yfpl.sthjt.hunan.gov.cn:8181/hnyfpl/frontal/index.html#/home/index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履行帮扶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帮扶工作,为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股份锁定36个月,详见注1 | 2022年6月20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弘邦投资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股份锁定36个月,详见注2 | 2022年6月20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勇、陈国庆、沈项明、丁茂、陈庆年(已离任)、邹斌以及已离职的董事夏玄芳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股份锁定36个月,详见注3 | 2022年6月20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162名自然人股东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股份锁定36个月,详见注4 | 2022年6月20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生除权除息的做相应调整),详见注5 | 2022年6月20日 | 是 | 锁定期满后2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生除权除息的做相应调整),详见注6 | 2022年6月20日 | 是 | 锁定期满后2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股东弘邦投资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生除权除息的做相应调整),详见注7 | 2022年6月20日 | 是 | 锁定期满后2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 2024年6 | 是 | 锁定期满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勇、陈国庆、沈项明、丁茂、王成云、刘洪滨、李高、邹斌以及已离职的董事夏玄芳、已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陈庆年 | 不低于发行价(发生除权除息的做相应调整),详见注8 | 月26日 | 后2年 | ||||||
| 其他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未来业绩下滑延长锁定期限,详见注9 | 2024年6月26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红四方 | 执行公司稳定股价预案,详见注10 | 2022年6月20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 | 执行公司稳定股价预案,详见注11 | 2022年6月20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执行公司稳定股价预案,详见注12 | 2022年6月20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执行公司稳定股价预案,详见注13 | 2022年6月20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注14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注15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注16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红四方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注17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注18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注19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注20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红四方 |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详见注21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 |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详见注22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详见注23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红四方 |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详见注24 | 2023年2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 |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详见注25 | 2023年2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详见注26 | 2023年2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27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28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 | 保持稳定供应的承诺,详见注29 | 2023年9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关于液氨、蒸汽供应稳定性事项的相关承诺,详见注30 | 2023年9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红四方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注31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注32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注33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注34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详见注35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避免资金占用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弘邦投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避免资金占用,详见注36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独立性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 | 保持公司独立性,详见注37 | 2023年9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 | 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详见注38 | 2022年6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露的专项承诺 | 月20日 |
注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将由发行人收回,且本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对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自愿无条件遵从。”
注 2: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的其他股东弘邦投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将由发行人收回,且本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对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自愿无条件遵从。”
注 3: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勇、陈国庆、沈项明、丁茂、陈庆年(已离任)、邹斌以及已离职的董事夏玄芳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在本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票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三、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四、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将由发行人收回,且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对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遵从。
五、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注 4: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162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将由发行人收回,且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对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遵从。”
注 5: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前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二、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的,应当于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在本公司减持前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三、若本公司以上承诺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注 6: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前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
三、若本公司以上承诺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注 7: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前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弘邦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并披露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二、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的,应当于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在本公司减持前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三、若本公司以上承诺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注 8: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勇、陈国庆、沈项明、丁茂、陈庆年(已离任)、邹斌以及已离职的董事夏玄芳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并披露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二、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的,应当于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前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三、若本人以上承诺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人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五、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注 9:关于未来业绩下滑延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若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延长 12 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项基础上延长 6 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 6 个月。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分别指本公司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发行人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注 10:执行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红四方的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本公司的回购义务,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积极履行回购义务。在履行回购义务的同时,本公司还将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在触发本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四、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控股股东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应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将自违反上述预案之日起延期领取公司股东分红,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在触发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应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违反《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应延期领取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六、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1:执行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的承诺:
“一、本公司认可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并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条件,本公司将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同时,本公司还将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发行人回购义务,本公司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四、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如本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将在红四方肥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红四方肥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履行相应义务,本公司将自违反《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延期领取红四方肥业股东分红,同时不转让持有红四方肥业的股份,直至本公司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履行完毕相应义务为止。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2:执行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的承诺:
“一、本公司认可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并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条件,本公司将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同时,本公司还将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本公司将积极敦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四、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3:执行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本人认可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并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义务,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积极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义务。在履行增持义务的同时,本人还将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如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发行人回购义务,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四、本人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在触发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本人自违反《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将延期领取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的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积极督促发行人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三、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若本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或本公司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本公司制定新的内部规定或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
四、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注 1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的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积极督促发行人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三、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若本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或本公司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本公司制定新的内部规定或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
四、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注 1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承诺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若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或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内部规定或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
七、承诺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17: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并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如下:
(一)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若回购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 18: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承诺:
“一、《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本公司将延期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将不得转让(但因赔偿损失资金需要转让股份的除外),直至本公司将承诺完全履行完毕为止。
四、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地位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 19: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一、《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 20: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如本人违反以上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人在发行人处应领取的薪酬或津贴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四、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注 21: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红四方承诺:
“一、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的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将相应进行除权调整。”
注 22: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的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将相应进行除权调整。”
注 2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的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将相应进行除权调整。”
注 24: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红四方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注 2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承诺:“本公司承诺在未来红四方肥业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将表示同意并投赞成票。”
注 2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本公司承诺将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红四方肥业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其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注 2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承诺:
“一、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下属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的副产品粉状氯化铵、粉状硫酸铵以及本公司下属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副产品粉状氯化铵系作为复合肥基础原料主要出售给发行人、其他化肥生产企业或贸易商,未从事化肥销售农资经营业务,亦未建立农资销售营销网络,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现在或未来均不存在于发行人业务区域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未来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目前或未来不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发现任何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
四、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
五、本公司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活动。
六、如果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给予全部赔偿。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补充承诺:
“一、发行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肥料业务板块唯一的运营主体
发行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大业务板块中肥料业务板块的唯一运营主体,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肥料业务板块现在及未来均全部由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开展。除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外,本公司及其他下属企业不再从事单质肥料、复合或复混肥料的生产、销售业务。
基于化工行业循环经济特征,本公司因生产工艺等客观原因导致存在生产、销售可以作为单质肥料的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氯化铵、硫酸铵)时,应作为原材料销售给化工、肥料生产企业或大型、市场知名贸易流通类企业,现在及未来不会亦不将该类产品作为肥料销售给农资客户、农资经销商或为该类产品搭建农资营销网络,不得从事化肥农资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获得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书面通知发行人。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做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答复,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若发行人不愿接受该业务机会,则本公司将不从事并促使下属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二、本公司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二)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若因行政划转等事项导致可能存在现实或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的,本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以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尽快制定可行性方案以妥善解决前述同业竞争情形。
(三)本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若未来发现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若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业务剥离、调整业务模式、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设立合资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予以解决,以最终达到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之要求。
三、本公司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
本着保护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单位,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做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本公司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四、责任承担
本公司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及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
本承诺函自出具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公司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六、“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 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 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 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注 2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一、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下属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发行人(含其控股子公司)系本公司肥业板块的唯一主体。本公司及本公司除发行人外的部分下属企业经营范围虽包含“化肥”“肥料”等内容或存在粉状氯化铵、粉状硫酸铵等副产品,但不存在以肥料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情形,相关企业未从事化肥农资经营业务,亦未搭建农资销售营销网络,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现在或未来均不存在于发行人业务区域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未来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目前或未来不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发现任何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
四、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
五、本公司不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活动。
六、如果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给予全部赔偿。”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补充承诺:
“一、中盐集团各业务板块相互独立,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现实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中盐集团为国内盐行业龙头企业、盐行业唯一中央企业及国内重要化工企业,具体业务以其下属企业为载体并划分四大业务板块,具体为 1、盐业务(以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盐集团各地盐业子公司为主体实施);2、盐化工、精细化工为主的化工业务(以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为主体实施);3、肥料业务(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为主体实施);4、盐穴综合利用等其他业务(以中盐盐穴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为主体实施)。上述业务板块相互独立,中盐集团及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发行人为中盐集团肥料业务板块唯一的运营主体
发行人为本公司内部四大业务板块中肥料业务板块的唯一运营主体,本公司内部肥料业务板块现在及未来均全部由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开展。除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外,本公司及其他下属企业不再从事单质肥料、复合或复混肥料的生产、销售业务。
基于化工行业循环经济特征,本公司下属部分企业(包括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因生产工艺等客观原因导致存在生产、销售可以作为单质肥料的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氯化铵、硫酸铵)时,应作为原材料销售给化工、肥料生产企业或大型、市场知名贸易流通类企业,现在及未来不会亦不将该类产品作为肥料销售给农资客户、农资经销商或为该类产品搭建农资营销网络,不得从事化肥农资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获得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书面通知发行人。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做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答复,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若发行人不愿接受该业务机会,则本公司将不从事并促使下属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三、本公司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二)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若因行政划转等事项导致可能存在现实或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的,本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以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尽快制定可行性方案以妥善解决前述同业竞争情形。
(三)本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若未来发现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若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业务剥离、调整业务模式、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设立合资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予以解决,以最终达到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之要求。
四、本公司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
本着保护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单位,不会利用股权控制地位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本公司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五、责任承担
本公司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及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本承诺函自出具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中盐集团不再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七、“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 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 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 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注 29:关于保持稳定供应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承诺:
“一、本公司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期间,本公司将优先向发行人供应,保障向发行人的供应稳定、充足、及时且具有可持续性,确保不会因为本公司供应不充足、不及时、质量不稳定等原因导致发行人无法按计划组织尿素生产或受到本公司生产供应能力的制约等情形。因相关设备检修、维护等原因进行供应暂时性调整的,本公司将提前、及时告知发行人并配合发行人进行必要工作,保障发行人尿素业务的生产稳定。
二、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本公司如进行产能扩张、调整业务模式、资产重组、业务剥离、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等任何业务调整、资本运作时,将优先保障发行人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的稳定、充足、及时、持续供应以及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的一致性,确保不会对发行人尿素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若发行人未来新增尿素产能的,本公司将支持发行人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自建合成氨装置、购买资产等方式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
四、本公司将遵循与发行人签署的原材料供应等相关协议约定,交易采用成本加成方式进行定价,具体为以煤价变动作为价格调整机制,成本加成比例为 8%,本公司承诺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双方交易定价将与现行定价方式继续保持一致及稳定。若未来国内本行业现有的行业环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指导性文件、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经营政策及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双方交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本公司将与发行人充分协商妥善解决方案,尽最大努力保持供应稳定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确保不会对发行人的尿素业务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在本公司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期间,发行人针对该等原材料的供应商具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地位做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本公司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六、上述承诺在双方交易存续期间持续有效,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 30: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液氨、蒸汽等关联交易事项的确认及承诺函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一、因实际经营需要及业务特点,发行人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等原辅材料和蒸汽等能源。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中液氨、蒸汽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加成比例为 8%;其余关联交易采购系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本公司对上述交易及定价方式予以认可,红四方控股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原则下达成的长期交易,体现了互惠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液氨和蒸汽以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基础的长期定价机制符合长期原材料供应的特点和双方利益,加成比例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和长期回报率,加成比例合理、公允;其余关联交易采购系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未损害相关方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为保证红四方控股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的稳定,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红四方控股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期间,本公司将督促红四方控股严格履行相关协议约定及承诺,保障供应稳定、充足、及时且具有可持续性。
(二)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若红四方控股进行产能扩张、调整业务模式、资产重组、业务剥离、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等任何业务调整、资本运作时,本公司将督促其优先保障发行人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的稳定、充足、及时、持续供应,确保不会对发行人尿素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若发行人未来新增尿素产能的,本公司将支持发行人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自建合成氨装置、购买资产等方式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
(四)如未来交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与红四方控股前述定价方式已无法保证双方交易的持续、稳定、公平、合理,本公司将督促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充分协商确定妥善解决方案,尽最大努力保持供应稳定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确保不会对发行人的尿素业务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注 31: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红四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信赖相关承诺实施公司股票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三、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四、在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酬或津贴。”
注 32: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本公司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根据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同时本公司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四)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信赖相关承诺实施发行人股票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注 33: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本公司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根据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
(四)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信赖相关承诺实施发行人股票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注 34: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根据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予以赔偿。
(四)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如有)锁定期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薪酬或津贴,不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酬。”
注 35: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为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关联方,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如果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要求发行人向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六、如本公司违背承诺,本公司愿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六、如本公司违背承诺,本公司愿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本承诺函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注 36: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弘邦投资出具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行为,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不得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本公司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将不以本承诺函所述的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如以上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存在占
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行为,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本承诺函所述的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如以上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持续有效。”
注 37: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干预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独立经营、决策、运作,亦不通过下属企业从事前述行为,与发行人不得进行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保证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注 38: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的承诺:
“一、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四、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公司历史上存在的间接持股股东股份代持情形已依法解除,并已在本招股说明书中相应披露。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6年预计发生额(万元) | 本期实际发生额(万元) | 完成预计比例(%) |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红四方控股 | 液氨 | 51,000.00 | 17,736.38 | 34.78 |
| 氯化铵 | 7,000.00 | 5,207.61 | 74.39 | ||
| 蒸汽 | 5,800.00 | 2,084.10 | 35.93 | ||
| 水电 | 5,200.00 | 2,039.73 | 39.23 | ||
| 天然气 | 2,500.00 | 1,192.08 | 47.68 | ||
| 污水处理 | 530.00 | 267.08 | 50.39 | ||
| 修理检验服务 | 270.00 | 133 | 49.26 | ||
| 硫酸铵等其他复合肥原料 | 715.00 | 561.03 | 78.47 | ||
| 餐饮服务 | 260.00 | 141.38 | 54.38 | ||
| 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 编织袋 | 700.00 | 55.35 | 7.91 | |
|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管理与维保等服务 | 160.00 | 162.54 | 101.59 | |
| 《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报刊及广告服务劳务服务 | 30.00100.00 | 06.45 | 06.45 | |
| 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食盐 | 21.00 | 1.8 | 8.57 | |
| 中盐集团 | 信息化系统 | 380.00 | 0 | 0 | |
|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服务 | 35.00 | 0 | 0 |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采购服务 | 200.00 | 42.37 | 21.19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红四方控股 | 商标使用费 | 1.00 | - | 0 |
|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 复合肥 | 80.00 | 26.33 | 32.91 | |
| 尿素 | 20.00 | 6.04 | 30.2 | ||
| 关联租赁 | 红四方控股 | 房屋建筑物 | 47.00 | 17.88 | 38.04 |
| 合计 | 75,049.00 | 29,681.15 | 39.55 |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因此,公司根据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报告期内,实际发生总额不超过预计总金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 中盐本谷(河南)盐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复合肥 | 市场价 | 2,523.57 | 893,344.02 | 0.05 | 现汇 | 2,570.38 | 不适用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集团公司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园艺肥料系列产品 | 市场价 | -- | 0 | 0 | 现汇 |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893,344.02 | 0.05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报告期内,为扩大销售渠道和规模,发挥协同效应:(1)中盐本谷(河南)盐业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一批肥料对外销售;(2)为充分利用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电商运营体系及平台渠道资源,拓宽园艺肥料销售渠道,公司拟通过该电商平台销售园艺肥料系列产品,并向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销售园艺肥料。前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同意增加与中盐本谷(河南)盐业有限公司交易金额185.85万元,报告期内发生金额为893,344.02元;同意增加与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交易金额2万元,报告期内发生金额为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增加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增加前述日常关联交易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75,049.00万元(不含税)增加至75,236.85万元(不含税)。 |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6年1-6月实际发生额(不含税) |
| 红四方控股 | 房屋建(构)筑物 | 785.04 |
| 土地使用权 | 267.60 | |
| 合计 | 1,052.64 |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以东、宏图大道北侧的部分工业用地(面积 12,804.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构)筑物(面积共计 12,873.83 平方米),根据有关评估结果,本次交易价格为 1,052.64 万元(其中:房屋建(构)筑物价格为 785.04 万元,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267.6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上述资产转让款,且已完成资产交割。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尿素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及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大,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稳定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为有效监督和防范公司投机风险,关联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为公司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的专业化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按照 5元/吨的固定标准计算,构成关联交易,尿素套期保值操作的交易量最高不超过 4 万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39,900.00 | 36,307.02 | 49,556.99 | 不适用 | 31,504.74 | 不适用 | 86.77 | 不适用 | 2,640.99 | 7.27 | 0 |
| 合计 | / | 39,900.00 | 36,307.02 | 49,556.99 | 不适用 | 31,504.74 | 不适用 | / | / | 2,640.9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 7.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592.9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307.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7 号)。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6,307.02 万元,低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9,556.99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 24,516.15 | 23,550.15 | 17,749.95 |
| 2 | 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 | 14,006.84 | 14,006.84 | 10,557.07 |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8,000.00 |
| 合计 | 50,522.99 | 49,556.99 | 36,307.02 | |
注: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由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号)。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949.27 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号)。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 | 扩建20万 | 生产 | 是 | 否 | 17,749.95 | 2,096.23 | 16,232.91 | 91.45 | 2024 | 是 | 是 | 不适 | 1,589.03 | 7,140.52 | 否 | 917.37 |
| 开发行股票 | 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 建设 | 年12月 | 用 | (注3)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0,557.07 | 544.76 | 7,271.83 | 68.88 | 2025年3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487.61 | -588.53 | 否 | 3,032.56(注3)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8,000.00 | 0 | 8,000.00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 |
| 合计 | / | / | / | / | 36,307.02 | 2,640.99 | 31,504.74 | / | / | / | / | / | 1,101.42 | 6,551.99 | / | 3,949.93 |
注 1:截至 2025 年 2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已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5 年 2 月20 日完成相关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注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949.27 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截至 2026 年 6月 3 日,前述 2 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划转至公司自有账户,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6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注 3:截至 2026 年 6月 3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至公司自有账户时,“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增加0.30 万元,“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增加 0.37 万元,转出当日专户节余募集资金 3,949.93万元。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予以结项。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已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支付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合计 2,068.59 万元,报告期末已支付 1,493.18 万元;“扩建 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599.27 万元,报告期末已支付 311.31 万元。
(五) 中介机构对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红色劲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与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中盐红色劲典拟在随州高新区青春化工园新建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4.9 亿元(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投资协议为准),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350 亩。公司已通过控股子公司中盐红色劲典在湖北随州建立复合肥生产基地,但目前由于部分设备老旧,导致生产能源消耗偏高,运行效率不高。本次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旨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布局新的生产基地,淘汰落后产能。拟新建的生产基地,将配合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有利于引入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产品线拓展,推动化肥产业升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投资项目尚处于初期阶段,暂未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尚需履行一系列前置审批程序以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程序,具体投资金额、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278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0 | 172,900,000 | 66.50 | 172,9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合肥弘邦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0 | 22,100,000 | 8.50 | 22,1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张子源 | 95,750 | 604,060 | 0.2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博之 | 540,000 | 560,000 | 0.2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丁月阔 | 14,800 | 550,890 | 0.2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80,889 | 480,889 | 0.18 | 0 | 无 | 0 | 其他 |
| 刘鹏 | 32,630 | 333,660 | 0.1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葛连春 | 282,000 | 282,000 | 0.1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瑀 | 269,800 | 269,800 | 0.1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聂鑫 | 88,360 | 247,680 | 0.1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张子源 | 604,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4,060 |
| 李博之 | 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000 |
| 丁月阔 | 550,89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89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80,889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889 |
| 刘鹏 | 333,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3,660 |
| 葛连春 | 28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2,000 |
| 陈瑀 | 26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800 |
| 聂鑫 | 247,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68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45,4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494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23,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35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弘邦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172,900,000 | 2028年5月26日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股份锁定41个月 | |
| 2 | 合肥弘邦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2,100,000 | 2027年11月26日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股份锁定36个月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弘邦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注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关于公司未来业绩下滑延长锁定的承诺如下:“若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延长 12 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项基础上延长 6 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 6个月。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分别指本公司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发行人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202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 43,259,228.36 元,较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 150,260,092.25 元下降超过 50%,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战略投资者或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形。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499,891,003.47 | 444,218,140.03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七、4 | 3,200,000.00 | 3,048,7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48,214,077.04 | 21,641,428.64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712,796.96 | |
| 预付款项 | 七、8 | 157,054,148.22 | 161,944,782.53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169,667.25 | 1,986,324.8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七、9 | 182,049.00 | 182,049.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423,690,021.08 | 437,637,762.3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3,453,842.79 | 33,997,318.6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57,672,759.85 | 1,106,187,254.01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2,918,759.37 | 12,918,759.3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711,636.12 | 1,754,650.18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22,641,161.99 | 1,063,533,747.94 |
| 在建工程 | 七、22 | 41,592,358.24 | 12,302,082.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87,261.56 | 1,979,689.46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71,512,097.34 | 176,618,501.2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8,739,261.45 | 26,702,119.8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225,149.00 | 2,053,843.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82,627,685.07 | 1,297,863,393.66 | |
| 资产总计 | 2,440,300,444.92 | 2,404,050,647.67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67,097,802.78 | 87,065,663.8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4,100.00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61,549,253.00 | 43,918,025.76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13,745,301.99 | 149,135,747.08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12,175,612.78 | 433,950,601.8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7,956,362.16 | 17,268,835.79 |
| 应交税费 | 七、40 | 5,561,716.81 | 5,832,702.89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2,156,242.52 | 20,362,877.4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417,799.00 | 1,393,828.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0,295,805.16 | 42,104,254.39 |
| 流动负债合计 | 831,989,996.20 | 801,032,537.62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公司负责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刚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609,177.14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3,017,283.74 | 33,934,430.1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4,418,556.75 | 4,540,379.4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435,840.49 | 39,083,986.73 | |
| 负债合计 | 869,425,836.69 | 840,116,524.35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03,427,668.96 | 303,427,668.96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183,391.75 | -1,154,406.75 |
| 专项储备 | 七、58 | 2,035,839.58 | 3,442,844.30 |
| 盈余公积 | 七、59 | 90,854,799.19 | 90,854,799.1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58,417,355.71 | 748,801,183.8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13,552,271.69 | 1,405,372,089.50 |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7,322,336.54 | 158,562,033.8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70,874,608.23 | 1,563,934,123.32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40,300,444.92 | 2,404,050,647.67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99,826,083.47 | 440,956,907.72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3,200,000.00 | 3,048,700.00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82,656,059.65 | 95,786,125.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12,796.96 | ||
| 预付款项 | 91,915,377.22 | 71,814,994.57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52,931,267.32 | 403,164,328.3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227,196,776.49 | 241,653,892.71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688,033.17 | 25,766,139.15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74,413,597.32 | 1,283,903,884.72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00,066,920.16 | 250,066,920.1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711,636.12 | 1,754,650.18 | |
| 固定资产 | 523,905,888.38 | 546,571,182.31 | |
| 在建工程 | 41,384,811.07 | 12,094,535.44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287,261.56 | 1,979,689.46 | |
| 无形资产 | 57,581,298.12 | 61,133,616.62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208,394.23 | 12,825,441.35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25,149.00 | 2,053,843.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1,371,358.64 | 888,479,878.52 | |
| 资产总计 | 2,115,784,955.96 | 2,172,383,763.24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4,100.00 | ||
| 应付票据 | 61,549,253.00 | 35,764,945.00 | |
| 应付账款 | 108,677,073.45 | 124,484,850.56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91,389,227.51 | 162,670,796.50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14,483.95 | 10,164,303.10 | |
| 应交税费 | 1,691,087.93 | 1,761,568.89 | |
| 其他应付款 | 379,492,027.32 | 478,578,794.15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17,799.00 | 1,393,828.49 |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425,030.48 | 17,689,071.6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67,490,082.64 | 832,508,158.38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609,177.14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2,418,095.37 | 2,582,829.39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18,095.37 | 3,192,006.53 | |
| 负债合计 | 769,908,178.01 | 835,700,164.9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10,862,840.61 | 310,862,840.61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8,985.00 | ||
| 专项储备 | 5,959.10 | 2,130,087.52 | |
| 盈余公积 | 90,854,799.19 | 90,854,799.19 | |
| 未分配利润 | 684,182,164.05 | 672,835,871.0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45,876,777.95 | 1,336,683,598.3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15,784,955.96 | 2,172,383,763.24 | |
公司负责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刚
合并利润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881,138,866.77 | 1,813,865,351.99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881,138,866.77 | 1,813,865,351.99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42,640,987.65 | 1,767,871,842.70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698,540,814.71 | 1,614,199,588.62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8,377,666.48 | 10,215,127.11 |
| 销售费用 | 七、63 | 34,844,172.71 | 38,742,369.67 |
| 管理费用 | 七、64 | 64,785,480.43 | 66,787,395.99 |
| 研发费用 | 七、65 | 34,785,418.11 | 36,364,127.43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307,435.21 | 1,563,233.88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66,574.09 | 2,276,302.75 | |
| 利息收入 | 714,754.38 | 768,506.20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742,204.50 | 10,194,768.3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7,428.83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081,041.76 | -244,548.3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05,766.63 | -422,312.2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809,377.29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200,081.35 | 55,521,416.95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03,377.99 | 1,871,679.14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46,983.40 | 575,691.4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3,056,475.94 | 56,817,404.66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710,171.03 | 7,797,478.6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346,304.91 | 49,019,925.99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346,304.91 | 49,019,925.99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256,171.91 | 43,966,505.69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90,133.00 | 5,053,420.30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985.00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985.00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985.00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28,985.00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317,319.91 | 49,019,925.99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227,186.91 | 43,966,505.69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90,133.00 | 5,053,420.30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7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7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刚
母公司利润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097,453,166.53 | 1,079,421,671.64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984,559,261.85 | 979,062,695.96 |
| 税金及附加 | 3,687,138.73 | 3,656,666.68 | |
| 销售费用 | 34,606,319.85 | 7,958,858.64 | |
| 管理费用 | 40,000,262.15 | 40,735,423.89 | |
| 研发费用 | 33,967,939.34 | 36,364,127.43 | |
| 财务费用 | -3,457,252.65 | -5,344,429.17 |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5,617.42 | 1,357,606.27 | |
| 利息收入 | 3,703,950.62 | 6,718,475.20 | |
| 加:其他收益 | 十九、5 | 3,813,419.85 | 9,256,323.2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136,865.12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634,700.18 | 418,388.75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54,738.20 | -253,192.74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09,377.29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829,121.50 | 26,409,847.43 | |
| 加:营业外收入 | 27,693.40 | 1,611,088.59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16,227.46 | 400,000.00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640,587.44 | 27,620,936.02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54,294.40 | -1,026,411.85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986,293.04 | 28,647,347.87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986,293.04 | 28,647,347.87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985.00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985.00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28,985.00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7,957,308.04 | 28,647,347.87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刚
公司负责人:陈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99,184,324.72 | 1,763,032,827.72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00,448.71 | 32,274,615.21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857,605.74 | 35,691,424.4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9,442,379.17 | 1,830,998,867.39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02,697,930.90 | 1,658,371,744.37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公司负责人:陈勇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9,525,295.80 | 104,334,951.87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339,998.06 | 29,138,930.74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8,295,377.30 | 58,913,415.3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71,858,602.06 | 1,850,759,042.32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83,777.11 | -19,760,174.9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352,390.17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52,390.17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1,302,378.45 | 20,021,373.73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302,378.45 | 20,021,373.73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949,988.28 | -20,021,373.73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7,000,000.00 | 207,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000,000.00 | 207,0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000,000.00 | 170,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954,997.08 | 31,847,783.34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600,941.53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14,880.00 | 674,88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569,877.08 | 202,522,663.34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430,122.92 | 4,477,336.6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063,911.75 | -35,304,212.00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7,378,929.72 | 441,281,948.56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6,442,841.47 | 405,977,736.56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 年 1—6 月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12,284,481.32 | 773,541,694.52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0,700.00 | 31,910,669.06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2,487,238.17 | 914,880,206.93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24,822,419.49 | 1,720,332,570.51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62,956,517.32 | 1,070,970,479.90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9,311,318.17 | 63,510,931.64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571,200.86 | 4,417,228.91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4,919,998.60 | 529,119,486.36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3,759,034.95 | 1,668,018,126.8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36,615.46 | 52,314,443.70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137,836.2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351,790.17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9,303,531.20 | 164,467,959.37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793,157.66 | 164,467,959.37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1,102,670.45 | 19,496,838.73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500,000.00 | 122,6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5,602,670.45 | 142,096,838.73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190,487.21 | 22,371,120.64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0,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640,000.00 | 30,845,583.34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4,880.00 | 674,88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254,880.00 | 201,520,463.34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54,880.00 | -121,520,463.34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998,991.75 | -46,834,899.00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7,378,929.72 | 441,281,948.56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6,377,921.47 | 394,447,049.56 | |
公司负责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刚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0,000,000.00 | 303,427,668.96 | -1,154,406.75 | 3,442,844.30 | 90,854,799.19 | 748,801,183.80 | 1,405,372,089.50 | 158,562,033.82 | 1,563,934,123.32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0,000,000.00 | 303,427,668.96 | -1,154,406.75 | 3,442,844.30 | 90,854,799.19 | 748,801,183.80 | 1,405.372,089.50 | 158,562,033.82 | 1,563,934,123.3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985.00 | -1,407,004.72 | 9,616,171.91 | 8,180,182.19 | -1,239,697.28 | 6,940,484.91 | |||||||||
| (一)综合收益 | -28,985.00 | 26,256,171.91 | 26,227,186.91 | 8,090,133.00 | 34,317,319.91 | ||||||||||
| 总额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16,640,000.00 | -16,640,000.00 | -9,600,941.53 | -26,240,941.53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640,000.00 | -16,640,000.00 | -9,600,941.53 | -26,240,941.53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1,407,004.72 | -1,407,004.72 | 271,111.25 | -1,135,893.47 | ||||||||||
| 1.本期提取 | 8,884,911.88 | 8,884,911.88 | 2,436,202.25 | 11,321,114.13 | ||||||||||
| 2.本期使用 | 10,291,916.60 | 10,291,916.60 | 2,165,091.00 | 12,457,007.60 |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000,000.00 | 303,427,668.96 | -1,183,391.75 | 2,035,839.58 | 90,854,799.19 | 758,417,355.71 | 1,413,552,271.69 | 157,322,336.54 | 1,570,874,608.23 |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63,427,668.96 | -1,154,406.75 | 975,868.90 | 86,440,652.16 | 731,976,390.41 | 1,381,666,173.68 | 152,007,576.04 | 1,533,673,749.72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000,000.00 | 363,427,668.96 | -1,154,406.75 | 975,868.90 | 86,440,652.16 | 731,976,390.41 | 1,381,656,173.68 | 152,007,576.04 | 1,533,673,749.7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000,000.00 | -60,056,603.77 | 375,812.63 | 13,966,505.69 | 14,285,714.55 | 5,300,102.11 | 19,585,816.6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966,505.69 | 43,966,505.69 | 5,053,420.30 | 49,019,925.9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
| 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0,000,000.00 | -60,056,603.77 | -56,603.77 | -56,603.77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0,000,000.00 | -60,056,603.77 | -56,603.77 | -56,603.77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 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375,812.63 | 375,812.63 | 246,681.81 | 622,494.44 | |||||||||||
| 1.本期提取 | 8,723,304.94 | 8,723,304.94 | 2,335,520.58 | 11,058,825.52 | |||||||||||
| 2.本期使用 | 8,347,492.31 | 8,347,492.31 | 2,088,838.77 | 10,436,331.08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000,000.00 | 303,371,065.19 | -1,154,406.75 | 1,351,681.53 | 86,440,652.16 | 745,942,896.10 | 1,395,951,888.23 | 157,307,678.15 | 1,553,259,566.38 |
公司负责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0,000,000.00 | 310,862,840.61 | 2,130,087.52 | 90,854,799.19 | 672,835,871.01 | 1,336,683,598.3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0,000,000.00 | 310,862,840.61 | 2,130,087.52 | 90,854,799.19 | 672,835,871.01 | 1,336,683,598.3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985.00 | -2,124,128.42 | 11,346,293.04 | 9,193,179.6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985.00 | 27,986,293.04 | 27,957,308.04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16,640,000.00 | -16,640,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640,000.00 | -16,640,00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2,124,128.42 | -2,124,128.42 | |||||||||
| 1.本期提取 | 4,826,454.75 | 4,826,454.75 | |||||||||
| 2.本期使用 | 6,950,583.17 | 6,950,583.17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000,000.00 | 310,862,840.61 | - | -28,985.00 | 5,959.10 | 90,854,799.19 | 684,182,164.05 | 1,345,876,777.95 | |||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70,862,840.61 | 86,440,652.16 | 663,108,547.82 | 1,320,412,040.5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000,000.00 | 370,862,840.61 | 86,440,652.16 | 663,108,547.82 | 1,320,412,040.5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000,000.00 | -60,056,603.77 | -1,352,652.13 | -1,409,255.9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647,347.87 | 28,647,347.8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0,000,000.00 | -60,056,603.77 | -56,603.77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0,000,000.00 | -60,056,603.77 | -56,603.77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4,805,524.50 | 4,805,524.50 | |||||||||
| 2.本期使用 | 4,805,524.50 | 4,805,524.50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000,000.00 | 310,806,236.84 | 86,440,652.16 | 661,755,895.69 | 1,319,002,784.69 | ||||||
公司负责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志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刚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红四方),系经中盐发[2011]25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颁发注册号为34010000063070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100592683713A。
2012年3月,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控股)以货币出资40,50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 28,072,935.00 元);合肥弘邦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合肥弘邦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邦投资)以货币出资 24,525,4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17,000,000.00 元)。2013 年 11 月,红四方控股以复合肥业务资产出资 151,375,2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104,927,065.00 元),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 150,000,000.00 元,其中红四方控股出资 133,000,000.00 元,持股比例 88.67%,弘邦投资出资 17,000,000.00 元,持股比例 11.33%。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3395”,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5,929,786.5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3,070,213.42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50,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13,070,213.42 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
2025 年 5月 20 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 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0.3 股,共转增60,000,000 股,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完成转增,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60,000,000 股。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00万元人民币 |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500万元人民币 |
| 重要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500万元人民币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00万元人民币 |
|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 500万元人民币 |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个项目投资预算超过资产总额5.00%的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
| 重要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500万元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500万元人民币 |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00%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占比超过15%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②处置子公司
a.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b.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c.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d.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19 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b.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c.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d.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e.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b.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c.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
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c.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除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算一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情形外,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算一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本公司仅当已启动付款指令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终止确认:
①本公司没有实际能力撤回、停止或取消付款指令;
②本公司没有实际能力支取因付款指令而将用于结算的现金;
③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 应收票据 | 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 | 组合1:账龄组合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 | 组合1:应收利息组合2:应收股利组合3:账龄组合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 | 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合同资产 | 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组合2:其他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长期应收款 | 组合1:应收工程款、应收租赁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00% | 5.00% |
| 1-2年 | 20.00% | 20.00% |
| 2-3年 | 50.00% | 50.00% |
| 3-4 年 | 100.00% | 100.00% |
| 4-5 年 | 100.00% | 100.00% |
| 5 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16 、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20-40 | 2.5-5.0 |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5 | 5 | 3.80-9.50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4 | 5 | 6.79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 | 11.88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1.88-19.00 |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电子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A.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
B.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 专利及商标权 | 5-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 软件 | 5-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 其他 | 3-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③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④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②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③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a.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b.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c.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a.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b.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c.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d.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②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提供服务的合同,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提供期间平均分摊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
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a.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b.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句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
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7 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a.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d.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e.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b.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b.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 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c.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d.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e.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4 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及租赁变更详见本附注“五、38 租赁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司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导致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债务重组
①本公司作为债权人
本公司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非金融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首先按照本附注“五、11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债务人
本公司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 号)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 | 无 | 0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①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9 号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出售方与购买方可能作出合同约定,针对被购买方某些或有事项,或者特定资产或负债的某些不确定性结果,出售方给予购买方补偿,购买方因此获得补偿性资产。
购买方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被补偿项目的同时,应当确认补偿性资产,以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计量,并需考虑管理层对其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从补偿性资产入账价值中扣除。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被补偿项目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相应调整补偿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投资收益。对于未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补偿性资产,还应单独再考虑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购买方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在符合或有资产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即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补偿性资产,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在首次执行时,对于施行日存在的补偿性资产,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对于施行日前已经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权利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
②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9 号规定,企业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无论交易对手方是企业的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原合并日因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得转出至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企业在首次执行时,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③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解释第 19 号规定,企业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算一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仅当企业已启动付款指令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选择在结算日之前将其终止确认:1.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撤回、停止或取消付款指令;2.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支取因付款指令而将用于结算的现金;3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重大。例如,电子支付系统是按照标准管理流程完成付款指令,且从满足前述两项条件至向交易对手交付现金之间的时间间隔很短。如果付款指令的执行取决于企业在结算日能否交付现金,则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可视为不重大。
企业在首次执行时,应当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6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④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解释第 19 号规定,企业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时,可能需考虑利息的不同构成要素。利息的评估应当聚焦于企业基于什么获得了补偿,而非获得补偿的金额,尽管后者可能表明企业获得了对除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以外的其他要素的补偿。如果合同现金流量与非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的变量(如权益工具的价值或商品的价格)挂钩,或者合同现金流量代表债务人收入或利润的一部分,则该合同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
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在合同现金流量变动(不管现金流量变动可能性的大小)前后均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的,企业仍需评估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直接相关,且合同现金流量的变动方向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方向相同,则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不直接相关(如利率随企业达到合同约定的碳减排量而下调约定基点的贷款),则仅当在所有可能的合同情景下,其合同现金流量与具有相同合同条款、但不包含该或有特征的金融工具所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不存在显著差异时,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⑤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解释第 19 号规定,企业应当至少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露。其中,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和与报告期末持有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应当分别披露。企业还应披露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的转出情况。
企业在首次执行时,应当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6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公司无相关合并交易、特殊金融负债、复杂金融资产,第 19 号准则全部条款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财政部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20 号”),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①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解释第 20 号规定了“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金融资产”和“合同挂钩工具”是否符合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特征的特别分类要求。
对于某项金融资产,当企业收取现金流量的最终合同权利仅限于特定资产的现金流量时,该金融资产具有无追索权特征,此时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取决于特定资产的业绩而非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对于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金融资产,企业在确定其是否符合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特征(以下简称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应当评估特定基础资产或其现金流量与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之间的联系(即穿透),并考虑该联系如何受债务人发行的次级债务或权益工具等其他合同安排的影响。如果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产生了其他现金流量或以一种与代表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一致的方式限制了现金流量,则该金融资产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基础资产是金融资产还是非金融资产不影响前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在某些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交易中,发行人可能利用多个合同挂钩工具(即多个分级)来确定向金融资产持有人付款的顺序,每一分级均有其优先劣后顺序,该顺序明确了发行人将金融工具基础池产生的现金流量分配至该分级的次序,即形成“瀑布支付结构”。这种通过“瀑布支付结构”建立的向不同分级持有人付款的优先顺序,引发了信用风险集中,并导致基础资产的现金短缺在不同分级持有人之间不成比例的分配;对于某一分级持有人,仅当发行人取得足够的现金流量以满足更优先级的支付时,其才有权取得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在前述类型的交易中,各分级持有人应当适用合同挂钩工具的分类要求,而不适用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要求。合同挂钩工具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条件之一,是其基础资产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工具。前述基础资产可以包含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要求,但其合同现金流量等同于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金融工具(如某些租赁应收款)。
企业在首次执行时,应当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6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②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当一种货币不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时,企业应当对计量日的即期汇率进行估计,使其能够如实反映在当前主要经济状况下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进行的有序兑换交易所采用的汇率。
公司仅持有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境外主体与外币汇兑限制,第 20 号准则全部条款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6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5%、6%、9%、13%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5% |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吉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 | 25 |
| 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25 |
| 中盐红四方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25 |
| 中盐红四方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 |
| 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关于公布安徽省 2025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 2025 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4003429,有效期 3 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税率。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 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公司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为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子公司红四方农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3 年第 15 号),公司符合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条件,3 年内按实际招用定额扣减增值税等税费。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 2023 年第 14 号),子公司美福公司符合退役军人税收优惠政策条件,3年内按实际招用定额扣减增值税等税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
| 银行存款 | 472,534,602.84 | 427,378,929.72 |
| 其他货币资金 | 27,356,400.63 | 16,839,210.31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499,891,003.47 | 444,218,140.03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中存在 23,448,162.00 元使用受限款项,主要系存入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期货保证金。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其他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长 62.46%,主要系根据经营需求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而存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及本期新增期货准备金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3,200,000.00 | 3,048,7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合计 | 3,200,000.00 | 3,048,7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3,200,000.00 |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合计 | 3,200,0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00,000.00 | 100.00 | 3,200,000.00 | 3,048,700.00 | 100.00 | 3,048,700.00 | ||||
| 其中: | ||||||||||
| 1.商业承兑汇票 | ||||||||||
| 2.银行承兑汇票 | 3,200,000.00 | 100.00 | 3,200,000.00 | 3,048,700.00 | 100.00 | 3,048,700.00 | ||||
| 合计 | 3,200,000.00 | / | / | 3,200,000.00 | 3,048,700.00 | / | / | 3,048,700.00 | ||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50,350,912.47 | 22,774,679.48 |
| 其中:0-12个月 | 50,350,912.47 | 22,774,679.48 |
| 1至2年 | 475,575.28 | 3,468.04 |
| 2至3年 | 200,500.00 | 455,417.43 |
| 3至4年 | 637,528.82 | 610,095.35 |
| 4至5年 | 1,858,452.94 | 3,456,592.72 |
| 5年以上 | 48,125,027.62 | 46,782,133.29 |
| 小计 | 101,647,997.13 | 74,082,386.31 |
| 减:坏账准备 | 53,433,920.09 | 52,440,957.67 |
| 合计 | 48,214,077.04 | 21,641,428.64 |
注: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 122.79%,主要系本期公司信用期内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5,654,160.77 | 44.91 | 45,654,160.77 | 100.00 | 45,889,453.20 | 61.94 | 45,889,453.20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5,993,836.36 | 55.09 | 7,779,759.32 | 13.89 | 48,214,077.04 | 28,192,933.11 | 38.06 | 6,551,504.47 | 23.24 | 21,641,428.64 |
| 其中: | ||||||||||
| 1.账龄组合 | 55,993,836.36 | 55.09 | 7,779,759.32 | 13.89 | 48,214,077.04 | 28,192,933.11 | 38.06 | 6,551,504.47 | 23.24 | 21,641.428.64 |
|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 ||||||||||
| 合计 | 101,647,997.13 | 100.00 | 53,433,920.09 | / | 48,214,077.04 | 74,082,386.31 | 100.00 | 52,440,957.67 | / | 21,641,428.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前郭县万青农机专业合作社 | 11,719,590.93 | 11,719,590.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李艳君 | 6,827,222.19 | 6,827,222.1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梁英何 | 3,667,949.77 | 3,667,949.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霍邱县双宝米业有限公司 | 3,277,469.24 | 3,277,469.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颜广宁 | 1,536,140.00 | 1,536,1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安徽省聚和蔬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375,349.85 | 1,375,349.8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马亦理 | 1,337,175.01 | 1,337,175.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梁江藤 | 1,084,810.27 | 1,084,810.2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昌图县佳丰农资有限公司 | 1,081,800.37 | 1,081,800.3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其他36家 | 13,746,653.14 | 13,746,653.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45,654,160.77 | 45,654,160.7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0,350,912.47 | 2,517,545.65 | 5.00 |
| 1至2年 | 475,575.28 | 95,115.06 | 20.00 |
| 2至3年 | 500.00 | 250.00 | 50.00 |
| 3至4年 | 268,948.23 | 268,948.23 | 100.00 |
| 4至5年 | 970,211.90 | 970,211.90 | 100.00 |
| 5年以上 | 3,927,688.48 | 3,927,688.48 | 100.00 |
| 合计 | 55,993,836.36 | 7,779,759.32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5,889,453.20 | 187,507.57 | 384,400.00 | 38,400.00 | 45,654,160.7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51,504.47 | 1,228,254.85 | 7,779,759.32 | |||
| 合计 | 52,440,957.67 | 1,415,762.42 | 384,400.00 | 38,400.00 | 53,433,920.09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11,719,590.93 | 11,719,590.93 | 11.53 | 11,719,590.93 | |
| 客户二 | 6,827,222.19 | 6,827,222.19 | 6.72 | 6,827,222.19 | |
| 客户三 | 6,105,420.00 | 6,105,420.00 | 6.01 | 305,271.00 | |
| 客户四 | 3,815,142.40 | 3,815,142.40 | 3.75 | 190,757.15 | |
| 客户五 | 3,667,949.77 | 3,667,949.77 | 3.61 | 3,667,949.77 | |
| 合计 | 32,135,325.29 | 32,135,325.29 | 31.62 | 22,710,791.0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1,712,796.96 | |
| 合计 | 1,712,796.9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578,839.45 | |
| 合计 | 578,839.4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12,796.96 | 100 | 1,712,796.96 | |||||||
| 其中: | ||||||||||
| 1.商业承兑汇票 | ||||||||||
| 2.银行承兑汇票 | 1,712,796.96 | 100 | 1,712,796.96 | |||||||
| 合计 | / | / | 1,712,796.96 | 100 | / | 1,712,796.96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57,054,148.22 | 100.00 | 161,944,782.53 | 100.00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157,054,148.22 | 100.00 | 161,944,782.53 | 100.00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供应商一 | 34,357,743.11 | 21.88 |
| 供应商二 | 15,901,656.99 | 10.12 |
| 供应商三 | 12,544,433.29 | 7.99 |
| 供应商四 | 10,561,959.64 | 6.73 |
| 供应商五 | 9,863,642.00 | 6.28 |
| 合计 | 83,229,435.03 | 53.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182,049.00 | 182,049.00 |
| 其他应收款 | 1,987,618.25 | 1,804,275.85 |
| 合计 | 2,169,667.25 | 1,986,324.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中铁油料集团红四方物流(合肥)有限公司 | 182,049.00 | 182,049.00 |
| 合计 | 182,049.00 | 182,049.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538,861.31 | 1,827,658.86 |
| 其中:0-12个月 | 1,538,861.31 | 1,827,658.86 |
| 1至2年 | 654,000.00 | 74,180.71 |
| 2至3年 | 5,000.00 | |
| 3至4年 | 0.33 | 0.33 |
| 4至5年 | 301,000.00 | |
| 5年以上 | 12,660,719.27 | 12,422,719.27 |
| 小计 | 14,858,580.91 | 14,625,559.17 |
| 减:坏账准备 | 12,870,962.66 | 12,821,283.32 |
| 合计 | 1,987,618.25 | 1,804,275.8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 应收补偿款 | 8,832,166.44 | 8,832,166.44 |
| 无法收回的预付货款 | 1,817,565.48 | 1,817,565.48 |
| 往来款 | 1,595,250.69 | 1,658,250.69 |
| 押金及保证金 | 1,783,627.72 | 1,727,707.87 |
| 备用金 | 454,736.99 | 136,930.98 |
| 其他 | 375,233.59 | 452,937.71 |
| 合计 | 14,858,580.91 | 14,625,559.1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 | 513,300.71 | 12,307,982.61 | 12,821,283.32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12,679.34 | 112,679.34 | ||
| 本期转回 | 63,000.00 | 63,000.00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625,980.05 | 12,244,982.61 | 12,870,962.6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说明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75,816.17 | 63,000.00 | 3,412,816.1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345,467.15 | 112,679.34 | 9,458,146.49 | |||
| 合计 | 12,821,283.32 | 112,679.34 | 63,000.00 | 12,870,962.6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赵淑芳 | 3,532,866.58 | 23.78 | 应收补偿款 | 5年以上 | 3,532,866.58 |
| 赵福彦 | 3,091,258.58 | 20.80 | 应收补偿款 | 5年以上 | 3,091,258.58 |
| 王忠彬 | 2,208,041.28 | 14.86 | 应收补偿款 | 5年以上 | 2,208,041.28 |
| 三门峡金茂化工有限公司 | 1,681,411.62 | 11.32 | 无法收回的预付货款 | 5年以上 | 1,681,411.62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 | 6.06 | 考核保证金 | 1-2年、5年以上 | 420,000.00 |
| 合计 | 11,413,578.06 | 76.82 | 10,933,578.0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210,033,674.49 | 712,817.51 | 209,320,856.98 | 154,001,893.27 | 856,211.18 | 153,145,682.09 |
| 在产品 | ||||||
| 库存商品 | 215,104,109.11 | 1,416,547.68 | 213,687,561.43 | 284,267,272.21 | 1,794,888.40 | 282,472,383.81 |
| 周转材料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发出商品 | 681,602.67 | 681,602.67 | 2,019,696.46 | 2,019,696.46 | ||
| 合计 | 425,819,386.27 | 2,129,365.19 | 423,690,021.08 | 440,288,861.94 | 2,651,099.58 | 437,637,762.36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856,211.18 | 143,393.67 | 712,817.51 | |||
| 在产品 | ||||||
| 库存商品 | 1,794,888.40 | 689,592.23 | 1,067,932.95 | 1,416,547.68 | ||
| 周转材料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发出商品 | ||||||
| 合计 | 2,651,099.58 | 689,592.23 | 1,211,326.62 | 2,129,365.19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对销售的存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转销,对减值因素完全消失后跌价准备转回。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同取得成本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补偿性资产 | ||
| 待抵扣/未认证的进项税 | 21,527,325.27 | 30,639,003.61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887,136.36 | 3,358,288.15 |
| 预缴其他税费 | 39,381.16 | 26.88 |
| 合计 | 23,453,842.79 | 33,997,318.64 |
补偿性资产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较期初下降 31.01%,主要系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548,500.00 | 非交易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 |||||||||
| 中铁油料集团红四方物流(合肥)有限公司 | 2,531,567.35 | 2,531,567.35 | 非交易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 ||||||||
|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387,192.02 | 10,387,192.02 | 非交易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 ||||||||
| 合计 | 12,918,759.37 | 12,918,759.37 | 1,548,500.00 |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971,387.14 | 1,971,387.1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外购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1,971,387.14 | 1,971,387.14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16,736.96 | 216,736.96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014.06 | 43,014.06 | ||
| (1)计提或摊销 | 43,014.06 | 43,014.06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259,751.02 | 259,751.02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11,636.12 | 1,711,636.12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54,650.18 | 1,754,650.18 |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1,022,641,161.99 | 1,063,533,747.94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1,022,641,161.99 | 1,063,533,747.9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986,839,326.25 | 618,701,954.80 | 1,937,006.21 | 79,160,792.49 | 1,686,639,079.7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15,198.68 | 10,351,945.13 | 560,877.68 | 13,828,021.49 | |
| (1)购置 | 1,354,398.24 | 309,992.72 | 1,664,390.96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915,198.68 | 8,997,546.89 | 250,884.96 | 12,163,630.53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583,821.98 | 10,992,967.11 | 210,664.17 | 19,787,453.26 | |
| (1)处置或报废 | 8,583,821.98 | 10,992,967.11 | 210,664.17 | 19,787,453.26 | |
| 4.期末余额 | 981,170,702.95 | 618,060,932.82 | 1,937,006.21 | 79,511,006.00 | 1,680,679,647.98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59,157,418.94 | 307,413,129.97 | 1,218,177.89 | 51,775,199.27 | 619,563,926.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312,444.11 | 20,495,754.69 | 69,872.59 | 2,706,199.21 | 43,584,270.60 |
| (1)计提 | 20,312,444.11 | 20,495,754.69 | 69,872.59 | 2,706,199.21 | 43,584,270.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54,421.46 | 5,552,219.88 | 160,649.48 | 8,767,290.82 | |
| (1)处置或报废 | 3,054,421.46 | 5,552,219.88 | 160,649.48 | 8,767,290.82 | |
| 4.期末余额 | 276,415,441.59 | 322,356,664.78 | 1,288,050.48 | 54,320,749.00 | 654,380,905.8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3,541,405.74 | 3,541,405.7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174.40 | 116,174.40 | |||
| (1)计提 | 116,174.40 | 116,174.4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3,541,405.74 | 116,174.40 | 3,657,580.14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1,213,855.62 | 295,588,093.64 | 648,955.73 | 25,190,257.00 | 1,022,641,161.9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24,140,501.57 | 311,288,824.83 | 718,828.32 | 27,385,593.22 | 1,063,533,747.9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房屋建筑物 | 47,112,008.75 | 15,897,854.98 | 14,863.64 | 31,199,290.13 | |
| 机器设备 | 487,931.00 | 291,817.38 | 116,174.40 | 79,939.22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吉林东侧门市房 | 65,606.91 |
| 合肥办公用房 | 248,966.10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红四方肥业生产经营用厂房 | 2,978,581.50 | 历史原因 |
| 红四方肥业20万吨高塔项目生产经营用厂房 | 78,637,350.91 | 新建项目,正在办理中 |
| 红四方肥业5万吨钾肥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生产经营用厂房 | 21,287,419.83 | 新建项目,正在办理中 |
| 红四方劲典生产经营用厂房 | 2,983,446.64 | 历史原因 |
| 吉林红四方生产经营用仓库 | 280,410.46 | 历史原因 |
| 合计 | 106,167,209.34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机器设备 | 213,613.40 | 97,439.00 | 116,174.40 | 通过资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修正确定公允价值;处置费用主要考虑在处置相关资产涉及的需缴纳的附加税、应缴纳印花税及产权交易服务费 | 市场价、修正系数、税金及附加、印花税、佣金及中介费用等。 | 详见注 |
| 房屋建筑物 | 31,191,250.39 | 45,508,431.64 | 0.00 | |||
| 合计 | 31,404,863.79 | 45,605,870.64 | 116,174.40 | / | / | / |
注:1、市场价的确定对于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按照市场报价确定;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市场价确定。计算公式如下:市场价=设备含税购置价-可
抵扣增值税 A、设备含税购置价格的确定主要通过进行市场询价、查询有关机器设备报价手册、参考企业近期同类设备的最新市场成交价格等途径。B、可抵扣增值税的确定根据财税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应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可抵扣增值税=设备含税购置价÷1.13×13%②修正系数的确定修正系数包括:使用状况、功能技术、交易情况因素的修正系数,具体公式如下:修正系数=使用状况修正系数×功能技术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系数。2、处置费用的确定此次对资产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将会产生的费用计算如下:(1)税金及附加,增值税参照设备类相关税率计算,以增值税额作为计税基础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2)印花税,对于印花税按照购销合同的税率进行计算;(3)佣金及中介费用,资产委托公开处置的佣金及中介费可按其公允价值的一定比例估算,或参考相关产权交易所费率规定及相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估算。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24,996,464.51 | 10,726,525.93 |
| 工程物资 | 16,595,893.73 | 1,575,556.68 |
| 合计 | 41,592,358.24 | 12,302,082.61 |
其他说明: 本期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 238.09%,主要系本期新增项目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2025年设备更新项目 | 5,057,910.86 | 5,057,910.86 | ||||
| 一车间产品质量提升项目 | 2,342,237.34 | 2,342,237.34 | 1,854,317.12 | 1,854,317.12 | ||
| 500吨/年聚天门冬氨酸肥料增效剂技改项目 | 8,723,027.79 | 8,723,027.79 | 1,482,824.89 | 1,482,824.89 | ||
| 复合肥工艺水回用项目 | 1,487,743.43 | 1,487,743.43 | 463,972.75 | 463,972.75 | ||
| 综合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 3,215,912.67 | 3,215,912.67 | 309,202.73 | 309,202.73 | ||
| 包膜尿素技术改造项目 | 5,030,612.36 | 5,030,612.36 | ||||
| 其他项目 | 4,196,930.92 | 4,196,930.92 | 1,558,297.58 | 1,558,297.58 | ||
| 合计 | 24,996,464.51 | 24,996,464.51 | 10,726,525.93 | 10,726,525.93 |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专用材料 | 601,681.82 | 601,681.82 | 61,896.30 | 61,896.30 | ||
| 专用设备 | 15,994,211.91 | 15,994,211.91 | 1,513,660.38 | 1,513,660.38 | ||
| 合计 | 16,595,893.73 | 16,595,893.73 | 1,575,556.68 | 1,575,556.68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85,566.07 | 2,379,334.25 | 2,964,900.3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585,566.07 | 2,379,334.25 | 2,964,900.32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390,377.28 | 594,833.58 | 985,210.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594.32 | 594,833.58 | 692,427.90 |
| (1)计提 | 97,594.32 | 594,833.58 | 692,427.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487,971.60 | 1,189,667.16 | 1,677,638.76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594.47 | 1,189,667.09 | 1,287,261.5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5,188.79 | 1,784,500.67 | 1,979,689.4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下降 34.98%,主要系本期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权 | 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95,734,036.84 | 10,979,139.96 | 2,721,342.83 | 6,949,270.61 | 21,563,042.73 | 262,450.00 | 238,209,282.9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863,366.82 | 0.00 | 0.00 | 863,366.82 |
| (1)购置 | 0.00 | 0.00 | 0.00 | 863,366.82 | 0.00 | 0.00 | 863,366.82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38,703.4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538,703.42 |
| (1)处置 | 2,538,703.4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538,703.42 |
| 4.期末余额 | 193,195,333.42 | 10,979,139.96 | 2,721,342.83 | 7,812,637.43 | 21,563,042.73 | 262,450.00 | 236,533,946.37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33,818,356.12 | 7,045,583.26 | 2,721,342.83 | 2,460,583.92 | 15,282,465.56 | 262,450.00 | 61,590,781.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69,666.98 | 289,421.52 | 393,867.55 | 1,049,537.07 | 3,902,493.12 | ||
| (1)计提 | 2,169,666.98 | 289,421.52 | 393,867.55 | 1,049,537.07 | 3,902,493.12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1,425.78 | 471,425.78 | |||||
| (1)处置 | 471,425.78 | 471,425.78 | |||||
| 4.期末余额 | 35,516,597.32 | 7,335,004.78 | 2,721,342.83 | 2,854,451.47 | 16,332,002.63 | 262,450.00 | 65,021,849.0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7,678,736.10 | 3,644,135.18 | 4,958,185.96 | 5,231,040.10 | 171,512,097.34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1,915,680.72 | 3,933,556.70 | 4,488,686.69 | 6,280,577.17 | 176,618,501.28 |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土地使用权 | 9,498,225.52 | 历史原因 |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吉林红四方 | 6,894,559.02 | 6,894,559.02 | ||||
| 合计 | 6,894,559.02 | 6,894,559.02 |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处置 | |||||
| 吉林红四方 | 6,894,559.02 | 6,894,559.02 | ||||
| 合计 | 6,894,559.02 | 6,894,559.02 |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吉林红四方 | 2015年,公司收购吉林红四方,支付的对价大于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公允价值确认商誉。公司评估了吉林红四方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以吉林红四方整体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组包括组成资产组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流动负债(不含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及有息负债)。 | 吉林红四方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吉林红四方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及预测数据。管理层测算确定吉林红四方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各资产负债表日吉林红四方按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可辨认净资产。根据测试,截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对吉林红四方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信用减值损失 | 66,304,882.75 | 11,763,909.51 | 65,262,240.99 | 11,565,362.43 |
| 资产减值损失 | 5,786,945.33 | 1,271,877.36 | 6,192,505.32 | 1,332,913.97 |
| 可抵扣亏损 | 22,390,950.72 | 3,358,642.61 | 8,850,794.35 | 1,327,619.15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465.70 | 1,719.86 | 129,806.46 | 19,470.97 |
| 租赁负债 | 130,537.44 | 19,580.62 | 23,316.17 | 3,497.43 |
|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548,500.00 | 387,125.00 | 1,548,500.00 | 387,125.00 |
| 期货公允价值变动 | 34,100.00 | 5,115.00 | ||
| 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 | 9,305,136.54 | 2,326,284.14 | 9,188,016.98 | 2,297,004.25 |
| 递延收益 | 33,017,283.74 | 8,012,511.41 | 33,934,430.18 | 8,225,324.61 |
| 职工薪酬 | 3,751,318.36 | 740,738.16 | 2,451,318.34 | 483,238.15 |
| 预提费用 | 2,772,716.08 | 543,903.82 | 2,566,929.23 | 508,057.91 |
| 待兑现返利 | 2,631,415.93 | 483,953.14 | 3,997,261.25 | 741,300.84 |
| 合计 | 147,685,252.59 | 28,915,360.63 | 134,145,119.27 | 26,890,914.7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7,674,226.99 | 4,418,556.75 | 18,161,517.64 | 4,540,379.41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173,994.53 | 176,099.18 | 1,258,632.57 | 188,794.89 |
| 合计 | 18,848,221.52 | 4,594,655.93 | 19,420,150.21 | 4,729,174.3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6,099.18 | 28,739,261.45 | 188,794.89 | 26,702,119.8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6,099.18 | 4,418,556.75 | 188,794.89 | 4,540,379.4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2,225,149.00 | 2,225,149.00 | 2,053,843.00 | 2,053,843.00 | ||
| 合计 | 2,225,149.00 | 2,225,149.00 | 2,053,843.00 | 2,053,843.00 | ||
补偿性资产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23,448,162.00 | 23,448,162.00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期货保证金 | 16,839,210.31 | 16,839,210.31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3,200,000.00 | 3,200,000.00 | 其他 | 已背书未到期 | 3,048,700.00 | 3,048,700.00 | 其他 | 已背书未到期 |
| 存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固定资产 | 116,065,230.28 | 77,443,405.61 | 抵押 | 抵押贷款 | 116,065,230.28 | 79,658,592.53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固定资产 | 115,098,905.76 | 106,167,209.34 | 其他 | 未办妥权证 | 113,433,959.30 | 106,655,365.82 | 其他 | 未办妥权证 |
| 无形资产 | 11,930,138.13 | 9,498,225.52 | 其他 | 未办妥权证 | 11,930,138.13 | 9,635,880.94 | 其他 | 未办妥权证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计 | 269,742,436.17 | 219,757,002.47 | 261,317,238.02 | 215,837,749.60 | / |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87,000,000.00 | 87,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
| 信用借款 | 80,000,000.00 | |
| 短期借款利息 | 97,802.78 | 65,663.89 |
| 合计 | 167,097,802.78 | 87,065,663.89 |
注: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91.92%,主要系子公司中盐美福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借款所致。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品期货 | 34,100.00 | |
| 合计 | 34,100.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银行承兑汇票 | 61,549,253.00 | 43,918,025.76 |
| 合计 | 61,549,253.00 | 43,918,025.7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应付票据本期末较期初增长 40.15%,主要系本期根据经营需求新增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尚未到期所致。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货款 | 57,815,027.07 | 79,765,194.25 |
| 应付工程款 | 42,512,586.92 | 54,914,779.90 |
| 应付劳务及修理费 | 6,438,425.45 | 7,215,012.11 |
| 应付运费及其他 | 6,979,262.55 | 7,240,760.82 |
| 合计 | 113,745,301.99 | 149,135,747.08 |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1,557,214.46 | 未到结算期 |
| 合计 | 1,557,214.4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未结算销售商品款 | 412,175,612.78 | 433,950,601.87 |
| 合计 | 412,175,612.78 | 433,950,601.87 |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7,268,835.79 | 77,802,282.46 | 87,114,756.09 | 7,956,362.16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461,880.23 | 12,461,880.23 | ||
| 三、辞退福利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17,268,835.79 | 90,264,162.69 | 99,576,636.32 | 7,956,362.1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825,346.46 | 61,870,297.94 | 71,225,118.35 | 7,470,526.05 |
| 二、职工福利费 | 4,636,706.33 | 4,636,706.33 | ||
| 三、社会保险费 | 4,295,211.11 | 4,295,211.11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566,565.52 | 3,566,565.52 | ||
| 工伤保险费 | 728,645.59 | 728,645.59 | ||
| 生育保险费 | ||||
| 四、住房公积金 | 6,017,581.58 | 6,017,581.58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3,489.33 | 982,485.50 | 940,138.72 | 485,836.11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17,268,835.79 | 77,802,282.46 | 87,114,756.09 | 7,956,362.1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8,632,130.51 | 8,632,130.51 | ||
| 2、失业保险费 | 287,393.56 | 287,393.56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3,542,356.16 | 3,542,356.16 | ||
| 合计 | 12,461,880.23 | 12,461,880.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3.93%,主要系本期应付职工年度绩效减少所致。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264,882.28 | 295,100.84 |
| 消费税 | ||
| 企业所得税 | 2,808,032.15 | 2,723,961.09 |
| 个人所得税 | 34,446.35 | 116,634.04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297.08 | 19,891.93 |
| 房产税 | 1,189,902.84 | 1,225,404.53 |
| 教育费附加 | 10,212.20 | 14,208.52 |
| 资源税 | 5,016.00 | 6,688.00 |
| 土地使用税 | 485,380.02 | 468,001.23 |
| 印花税 | 511,030.54 | 578,866.28 |
| 水利基金 | 189,329.81 | 332,229.68 |
| 环境保护税 | 49,187.54 | 51,716.75 |
| 合计 | 5,561,716.81 | 5,832,702.8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22,156,242.52 | 20,362,877.46 |
| 合计 | 22,156,242.52 | 20,362,877.46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及保证金 | 14,976,400.34 | 13,095,500.34 |
| 预提费用 | 5,580,848.18 | 5,239,901.44 |
| 其他 | 1,598,994.00 | 2,027,475.68 |
| 合计 | 22,156,242.52 | 20,362,877.46 |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17,799.00 | 1,393,828.49 |
| 合计 | 1,417,799.00 | 1,393,828.4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短期应付债券 | ||
| 应付退货款 | ||
| 待转销项税 | 37,095,805.16 | 39,055,554.39 |
|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未到期非6+9银行承兑汇票 | 3,200,000.00 | 3,048,700.00 |
| 合计 | 40,295,805.16 | 42,104,254.3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 具) □适用√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1,443,778.35 | 2,058,658.35 |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25,979.35 | 55,652.72 |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17,799.00 | 1,393,828.49 |
| 合计 | 0.00 | 609,177.14 |
其他说明:
租赁负债本期末为 0,主要系相关使用权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不足一年,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33,934,430.18 | 917,146.44 | 33,017,283.74 | 政府拨入 | |
| 合计 | 33,934,430.18 | 917,146.44 | 33,017,283.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03,427,668.96 | 303,427,668.96 | ||
| 其他资本公积 | ||||
| 合计 | 303,427,668.96 | 303,427,668.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54,406.75 | -1,154,406.75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54,406.75 | -1,154,406.75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100.00 | -5,115.00 | -28,985.00 | -28,985.00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34,100.00 | -5,115.00 | -28,985.00 | -28,985.00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54,406.75 | -34,100.00 | -5,115.00 | -28,985.00 | -1,183,391.75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本期其他综合收益所得税前发生额不包括本期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 43,000元。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安全生产费 | 3,442,844.30 | 8,884,911.88 | 10,291,916.60 | 2,035,839.58 |
| 合计 | 3,442,844.30 | 8,884,911.88 | 10,291,916.60 | 2,035,839.5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期末专项储备较期初下降 40.87%,主要系本期安全生产费实际支出金额大于当期计提金额所致。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90,854,799.19 | 90,854,799.19 |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90,854,799.19 | 90,854,799.1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48,801,183.80 | 731,976,390.41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48,801,183.80 | 731,976,390.41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256,171.91 | 51,238,940.42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414,147.03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640,000.00 | 30,0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58,417,355.71 | 748,801,183.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3,442,844.30 8,884,911.88 10,291,916.60 2,035,839.58 合计 3,442,844.30 8,884,911.88 10,291,916.60 2,035,839.5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期末专项储备较期初下降40.87%,主要系本期安全生产费实际支出金额大于当期计提金额所致。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90,854,799.19 90,854,799.19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90,854,799.19 90,854,799.1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748,801,183.80 731,976,390.4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748,801,183.80 731,976,390.4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256,171.91 51,238,940.4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414,147.0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16,640,000.00 30,0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758,417,355.71 748,801,183.8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870,374,730.21 | 1,691,180,392.54 | 1,799,524,984.97 | 1,603,084,387.50 |
| 其中:资产试运行销售 | 11,103,445.76 | 12,591,170.06 | ||
| 其他业务 | 10,764,136.56 | 7,360,422.17 | 14,340,367.02 | 11,115,201.12 |
| 合计 | 1,881,138,866.77 | 1,698,540,814.71 | 1,813,865,351.99 | 1,614,199,588.6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化工-分部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复合肥产品 | 1,738,591,319.04 | 1,559,772,812.68 | 1,738,591,319.04 | 1,559,772,812.68 |
| 氮肥产品 | 131,232,145.51 | 125,992,327.22 | 131,232,145.51 | 125,992,327.22 |
| 硫酸钾产品 | 551,265.66 | 5,415,252.64 | 551,265.66 | 5,415,252.64 |
| 其他产品(磷酸二铵、氯化钾等) | 10,764,136.56 | 7,360,422.17 | 10,764,136.56 | 7,360,422.17 |
| 合计 | 1,881,138,866.77 | 1,698,540,814.71 | 1,881,138,866.77 | 1,698,540,814.7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国内 | 1,881,138,866.77 | 1,698,540,814.71 | 1,881,138,866.77 | 1,698,540,814.71 |
| 国外 | ||||
| 合计 | 1,881,138,866.77 | 1,698,540,814.71 | 1,881,138,866.77 | 1,698,540,814.7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合同类型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881,125,297.53 | 1,698,540,814.71 | 1,881,125,297.53 | 1,698,540,814.71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3,569.24 | 13,569.24 | ||
| 合计 | 1,881,138,866.77 | 1,698,540,814.71 | 1,881,138,866.77 | 1,698,540,814.71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经销 | 1,691,741,763.15 | 1,521,378,278.32 | 1,691,741,763.15 | 1,521,378,278.32 |
| 直销 | 156,734,279.56 | 141,534,574.94 | 156,734,279.56 | 141,534,574.94 |
| 贸易商 | 32,662,824.06 | 30,725,751.40 | 32,662,824.06 | 30,725,751.40 |
| 其他 | 4,902,210.06 | 4,902,210.06 | ||
| 合计 | 1,881,138,866.77 | 1,698,540,814.71 | 1,881,138,866.77 | 1,698,540,814.71 |
注:上表“按销售渠道分类”中“其他”主要是硫酸钾产品成本。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销售商品 | 客户取得相关产品的控制权 | 预付或按约定账期支付 | 公司所销售的商品 | 是 | 0 | 不适用 |
| 提供服务 | 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 预付 | 服务 | 是 | 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3,480.08 | 397,157.74 |
| 教育费附加 | 160,062.89 | 170,210.48 |
| 资源税 | 11,780.00 | 11,780.00 |
| 房产税 | 3,953,398.86 | 3,919,639.31 |
| 土地使用税 | 1,482,749.26 | 1,498,754.18 |
| 车船使用税 | 2,700.00 | 2,040.00 |
| 印花税 | 1,242,624.70 | 2,122,276.37 |
| 水利基金 | 939,576.73 | 1,854,429.0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6,708.60 | 129,070.14 |
| 环境保护税 | 104,585.36 | 109,769.86 |
| 合计 | 8,377,666.48 | 10,215,127.1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0,573,329.99 | 24,916,618.74 |
| 差旅费 | 8,460,123.93 | 7,308,157.78 |
| 宣传推广费 | 3,764,687.64 | 5,042,786.83 |
| 业务招待费 | 751,808.02 | 705,580.75 |
| 会议费 | 233,819.21 | 385,618.41 |
| 劳务费 | 726,847.30 | |
| 其他 | 333,556.62 | 383,607.16 |
| 合计 | 34,844,172.71 | 38,742,369.6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30,632,118.88 | 29,289,551.72 |
| 折旧及摊销 | 16,659,471.49 | 16,801,729.77 |
| 装卸运输费 | 6,785,895.14 | 8,082,105.33 |
| 差旅及办公费 | 3,289,575.60 | 3,483,710.16 |
| 劳务及修理费 | 1,048,393.52 | 1,886,203.23 |
| 中介机构费用 | 2,904,320.16 | 4,444,327.46 |
| 业务招待费 | 656,268.35 | 391,604.42 |
| 租赁及物业费 | 2,458,215.01 | 1,419,214.51 |
| 其他 | 351,222.28 | 988,949.39 |
| 合计 | 64,785,480.43 | 66,787,395.9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直接材料 | 12,628,073.26 | 14,893,955.70 |
| 职工薪酬 | 13,327,947.76 | 16,602,710.77 |
| 折旧费用 | 304,412.61 | 309,983.64 |
| 委托第三方研发费用 | 3,479,611.66 | 1,428,833.12 |
| 其他研发投入 | 5,045,372.82 | 3,128,644.20 |
| 合计 | 34,785,418.11 | 36,364,127.4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1,966,574.09 | 2,276,302.75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29,673.37 | 17,628.03 |
| 减:利息收入 | 714,754.38 | 768,506.20 |
| 汇兑损益 | ||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55,615.50 | 55,437.33 |
| 合计 | 1,307,435.21 | 1,563,233.8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4,604,188.45 | 4,835,363.04 |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917,146.44 | 600,773.04 |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3,687,042.01 | 4,234,590.00 |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38,016.05 | 5,359,405.28 |
| 其中:个税扣缴手续费 | 49,816.05 | 41,008.32 |
|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 5,318,396.96 | |
| 税收优惠政策返还 | 88,200.00 | |
| 合计 | 4,742,204.50 | 10,194,768.3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38,400.00 | |
| 期货交易手续费 | -971.17 | |
| 合计 | 37,428.8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31,362.42 | -278,719.7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9,679.34 | 34,171.32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1,081,041.76 | -244,548.3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89,592.23 | -422,312.27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16,174.40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805,766.63 | -422,312.2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固定资产 | 2,201,992.93 | 2,201,992.93 | |
| 无形资产 | 607,384.36 | 607,384.36 | |
| 合计 | 2,809,377.29 | 2,809,377.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债务重组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1,350,000.00 | ||
| 其他 | 103,377.99 | 521,679.14 | 103,377.99 |
| 合计 | 103,377.99 | 1,871,679.14 | 103,377.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 94.48%,主要系本期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62,498.61 | 153,420.98 | 462,498.6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62,498.61 | 153,420.98 | 462,498.61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450,000.00 | 403,000.00 | 450,000.00 |
| 罚款及滞纳金 | 286,479.91 | 11,706.95 | 286,479.91 |
| 其他 | 48,004.88 | 7,563.50 | 48,004.88 |
| 合计 | 1,246,983.40 | 575,691.43 | 1,246,983.4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864,020.32 | 10,102,140.30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53,849.29 | -2,304,661.63 |
| 合计 | 8,710,171.03 | 7,797,478.6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43,056,475.94 |
|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458,471.39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072,671.76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415,354.55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60,027.94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4,496,354.61 |
| 所得税费用 | 8,710,171.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以及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详见附注七、57 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695,503.06 | 768,506.20 |
| 政府补助及拨款 | 3,280,687.38 | 9,607,193.39 |
| 押金及保证金 | 2,770,387.00 | 24,159,374.80 |
| 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 66,731.62 | 41,150.80 |
| 其他 | 1,044,296.68 | 1,115,199.27 |
| 合计 | 7,857,605.74 | 35,691,424.4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 77.9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保证金和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差旅及办公费 | 9,709,763.46 | 10,489,003.30 |
| 宣传推广费 | 1,869,376.03 | 4,324,824.20 |
| 中介机构费用 | 3,882,629.36 | 3,530,302.89 |
| 劳务及修理费 | 5,545,382.91 | 4,271,790.59 |
| 会议费 | 734,721.49 | 617,881.63 |
| 其他研发付现费用 | 8,623,951.72 | 6,521,458.39 |
| 业务招待费 | 852,163.25 | 1,097,114.87 |
| 支付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 2,215,847.40 | 420,750.00 |
| 财务手续费及其他 | 58,927.16 | 102,176.92 |
| 押金及保证金 | 1,630,246.91 | 23,996,090.54 |
| 其他付现费用 | 3,172,367.61 | 3,542,022.01 |
| 合计 | 38,295,377.30 | 58,913,415.3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 35.00%,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减少所致。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公积金转增股本手续费 | 60,000.00 | |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614,880.00 | 614,880.00 |
| 合计 | 614,880.00 | 674,88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87,065,663.89 | 117,000,000.00 | 97,802.78 | 37,065,663.89 | 167,097,802.78 | |
| 租赁负债 | 2,003,005.63 | 29,673.37 | 614,880.00 | 1,417,799.00 | ||
| 合计 | 89,068,669.52 | 117,000,000.00 | 127,476.15 | 37,680,543.89 | 168,515,601.78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34,346,304.91 | 49,019,925.99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05,766.63 | -422,312.27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81,041.76 | -244,548.39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3,627,284.66 | 43,262,007.94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92,427.90 | 683,667.92 |
| 无形资产摊销 | 3,902,493.12 | 3,828,392.46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09,377.29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2,498.61 | 153,420.98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775,867.81 | 2,276,302.75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37,141.63 | -2,182,838.9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1,822.66 | -121,822.6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879,808.33 | 85,647,613.62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369,335.37 | -38,771,005.52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652,039.67 | -162,888,978.78 |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83,777.11 | -19,760,174.93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76,442,841.47 | 405,977,736.56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27,378,929.72 | 441,281,948.56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063,911.75 | -35,304,212.0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476,442,841.47 | 427,378,929.72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72,534,602.84 | 427,378,929.7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908,238.63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6,442,841.47 | 427,378,929.72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其他货币资金 | 23,448,162.00 | 16,839,210.31 | 票据保证金和期货保证金冻结 |
| 合计 | 23,448,162.00 | 16,839,210.3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货币缺乏可兑换性的性质及其财务影响、所采用的即期汇率及其估计过程,以及企业因货币缺乏可兑换性而面临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3)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与企业的列报货币之间缺乏可兑换性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2,264,154.40 元,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23,563.12 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830,727.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经营租赁收入 | 13,569.24 | |
| 合计 | 13,569.24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 第一年 | 29,200.00 | 22,481.22 |
| 第二年 | 19,266.67 | 65,800.00 |
| 第三年 | ||
| 第四年 | ||
| 第五年 |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直接材料 | 12,628,073.26 | 14,893,955.70 |
| 职工薪酬 | 13,327,947.76 | 16,602,710.77 |
| 折旧费用 | 304,412.61 | 309,983.64 |
| 委托第三方研发费用 | 3,479,611.66 | 1,428,833.12 |
| 其他研发投入 | 5,045,372.82 | 3,128,644.20 |
| 合计 | 34,785,418.11 | 36,364,127.43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4,785,418.11 | 36,364,127.43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 经营 地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 红四方农业 | 安徽 | 5,000.00 | 安徽合肥 | 商品流通 | 100.00 | 设立 | |
| 红四方农资 | 安徽 | 5,000.00 | 安徽合肥 | 商品流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中盐红色劲典 | 湖北 | 7,200.00 | 湖北随州 | 生产、销售 | 69.4444 | 设立 | |
| 吉林红四方 | 吉林 | 2,180.8185 | 吉林扶余 | 生产、销售 | 68.781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中盐美福 | 湖南 | 20,000.00 | 湖南醴陵 | 生产、销售 | 51.36 | 设立 | |
| 新疆红四方 | 新疆 | 5,000.00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中盐红色劲典 | 30.5556 | 2,352,380.37 | 18,276,832.80 | |
| 吉林红四方 | 31.2185 | 2,576,421.92 | 1,271,771.20 | |
| 中盐美福 | 48.64 | 3,161,330.71 | 9,600,941.53 | 137,773,732.5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子公司中盐美福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向母公司派发股利 1,013.78 万元,向少数股东派发股利共 960.09 万元。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中盐红色劲典 | 218,457,650.95 | 241,710,428.00 | 460,168,078.95 | 392,322,364.25 | 8,030,712.55 | 400,353,076.80 | 221,389,506.10 | 249,091,115.15 | 470,480,621.25 | 409,914,291.93 | 8,450,015.35 | 418,364,307.28 |
| 吉林红四方 | 123,547,641.26 | 106,091,355.61 | 229,638,996.87 | 221,146,665.95 | 4,418,556.75 | 225,565,222.70 | 213,484,672.51 | 95,825,866.73 | 309,310,539.24 | 323,773,310.20 | 4,540,379.41 | 328,313,689.61 |
| 中盐美福 | 170,756,478.79 | 289,409,422.08 | 460,165,900.87 | 154,345,507.84 | 22,568,475.82 | 176,913,983.66 | 208,306,207.82 | 298,461,918.12 | 506,768,125.94 | 187,160,609.52 | 22,901,585.44 | 210,062,194.96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中盐红色劲典 | 244,574,028.36 | 7,698,688.18 | 7,698,688.18 | 71,830,594.74 | 215,176,244.43 | 1,214,032.62 | 1,214,032.62 | -48,020,739.40 |
| 吉林红四方 | 235,687,648.46 | 8,252,869.02 | 8,252,869.02 | 28,055,927.30 | 225,533,026.68 | 6,412,593.87 | 6,412,593.87 | 24,563,377.68 |
| 中盐美福 | 293,619,910.70 | 6,499,446.36 | 6,499,446.36 | 6,568,950.53 | 291,858,237.05 | 5,562,492.26 | 5,562,492.26 | -20,582,943.9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33,934,430.18 | 917,146.44 | 33,017,283.74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33,934,430.18 | 917,146.44 | 33,017,283.74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917,146.44 | 600,773.04 |
| 与收益相关 | 3,687,042.01 | 5,584,590.00 |
| 合计 | 4,604,188.45 | 6,185,363.0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定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②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 31.62%(比较期:33.55%);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76.82%(比较期:80.16%)。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 短期借款 | 167,097,802.78 | 167,097,802.78 | 167,097,802.78 | ||||
| 应付票据 | 61,549,253.00 | 61,549,253.00 | 61,549,253.00 | ||||
| 应付账款 | 113,745,301.99 | 113,745,301.99 | 113,745,301.99 | ||||
| 其他应付款 | 22,156,242.52 | 22,156,242.52 | 22,156,242.52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43,778.35 | 1,443,778.35 | 1,417,799.0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00,000.00 | 3,200,000.00 | 3,200,000.00 | ||||
| 租赁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4,100.00 | 34,100.00 | 34,100.00 | ||||
| 合计 | 369,226,478.64 | 369,226,478.64 | 369,200,499.29 | ||||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 短期借款 | 87,065,663.89 | 87,065,663.89 | 87,065,663.89 | ||||
| 应付票据 | 43,918,025.76 | 43,918,025.76 | 43,918,025.76 | ||||
| 应付账款 | 149,135,747.08 | 149,135,747.08 | 149,135,747.08 | ||||
| 其他应付款 | 20,362,877.46 | 20,362,877.46 | 20,362,877.46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43,778.35 | 1,443,778.35 | 1,393,828.49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48,700.00 | 3,048,700.00 | 3,048,700.00 | ||||
| 租赁负债 | 614,880.00 | 614,880.00 | 609,177.14 | ||||
| 合计 | 304,974,792.54 | 614,880.00 | 305,589,672.54 | 305,534,019.82 |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计划财务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本公司短期借款均为固定利率计息,利率的浮动对本公司无影响。
②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 尿素期货合约套保 | 公司使用尿素期货合约对预期未来采购尿素市场价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规避采购成本上升风险。 | 公司使用期货合约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采购尿素的价格变动部分进行套期。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基于尿素的预计采购情况予以确定。 |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关系。 | 已实现 | 通过买入相应的期货合约作为套期工具对冲公司预期采购尿素市场价格变动存在的敞口风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 套期风险类型 | ||||
| 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 -34,100 | 43,000 | 套期有效性是指尿素期货合约变动能够抵销尿素预期采购价格波动风险。套期无效部分主要来自基差风险、现货或期货市场供求变动风险以及其他现货或期货市场的不确定性风险等。 |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
| 套期类别 | ||||
| 现金流量套期 | -34,100 | 43,000 | 套期有效性是指尿素期货合约变动能够抵销尿素预期采购价格波动风险。套期无效部分主要来自基差风险、现货或期货市场供求变动风险以及其他现货或期货市场的不确定性风险等。 |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2,291,636.41 | 完全终止确认 | 相关的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与报酬已完全转移给第三方 |
| 合计 | / | 2,291,636.41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2,291,636.41 | 0 |
| 合计 | /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918,759.37 | 12,918,759.37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918,759.37 | 12,918,759.37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34,100.00 | 34,100.00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4,100.00 | 34,100.00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4,100.00 | 34,100.00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七)衍生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34,100.00 | 34,100.00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衍生金融负债(尿素期货合约),采用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所)期货市场公开报价确定该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权益工具投资,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该类投资不存在可观察的市场报价,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合肥 | 化工 | 100,000.00 | 66.50 | 66.5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母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24 日,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股本 100,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95,000.00 | 95.00 |
| 2 | 中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 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 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 《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 中盐本谷(河南)盐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中铁油料集团红四方物流(合肥)有限公司 | 本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 赵淑芳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红四方少数股东 |
| 赵福彦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红四方少数股东 |
| 王忠彬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红四方少数股东 |
| 陈勇 | 董事长 |
| 陈国庆 | 经理 |
| 丁茂 | 副经理 |
| 沈项明 | 董事 |
| 邹斌 | 董事会秘书 |
| 许是 | 职工董事 |
| 刘洪滨 | 经理助理 |
| 李高 | 经理助理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红四方控股 | 液氨 | 177,363,829.77 | 510,000,000.00 | 否 | 162,343,676.64 |
| 氯化铵 | 52,076,054.72 | 70,000,000.00 | 否 | 39,029,162.76 | |
| 蒸汽 | 20,841,042.47 | 58,000,000.00 | 否 | 18,118,177.76 | |
| 水电 | 20,397,262.90 | 52,000,000.00 | 否 | 19,522,667.19 | |
| 天然气 | 11,920,787.13 | 25,000,000.00 | 否 | 12,218,405.14 | |
| 污水处理 | 2,670,819.48 | 5,300,000.00 | 否 | 2,011,383.71 | |
| 修理检验服务 | 1,330,000.02 | 2,700,000.00 | 否 | 1,300,000.00 | |
| 硫酸铵等其他复合肥原料 | 5,610,335.24 | 7,150,000.00 | 否 | 3,147,099.20 | |
| 餐饮服务 | 1,413,831.96 | 2,600,000.00 | 否 | ||
| 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 编织袋 | 553,547.65 | 7,000,000.00 | 否 | 1,485,453.22 |
|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管理与维保等服务 | 1,625,427.57 | 1,600,000.00 | 否 | 1,050,396.81 |
| 《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 报刊及广告服务 | - | 300,000.00 | 否 | 184,954.13 |
|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64,455.09 | 1,000,000.00 | 否 | 625,733.58 |
| 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食盐 | 18,000.00 | 210,000.00 | 否 | 99,485.00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化系统 | 3,800,000.00 | 否 | ||
|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服务 | 350,000.00 | 否 |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软件、采购代理服务等 | 423,721.93 | 2,000,000.00 | 否 | 219,253.29 |
| 中铁油料集团红四方物流(合肥)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等 | 5,140,479.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40,066.24 |
| 合计 | / | 296,309,115.92 | 749,010,000.00 | - | 263,395,914.6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红四方控股 | 商标使用费 | 0.00 | 0 |
|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 复合肥 | 263,339.45 | 278,614.67 |
|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 尿素 | 60,420.18 | 48,733.94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尿素 | 0.00 | 3,233,361.51 |
| 中盐本谷(河南)盐业有限公司 | 复合肥 | 893,344.02 | 0.00 |
| 合计 | / | 1,217,103.65 | 3,560,710.1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红四方控股 | 房屋建筑物 | 71,835.06 | 4,795.44 | 51,660.54 | 9,374.81 | ||||||
| 中铁油料集团红四方物流(合肥)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024,805.77 | 2,033,579.08 | 1,032,798.13 | 840,750.00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红四方控股 | 出售房屋建(构)筑物 | 7,850,413.00 | |
| 出售土地使用权 | 2,676,000.00 | ||
| 合计 | / | 10,526,413.0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979,184.98 | 2,117,816.4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其他应收款 | 赵淑芳 | 3,532,866.58 | 3,532,866.58 | 3,532,866.58 | 3,532,866.58 |
| 其他应收款 | 赵福彦 | 3,091,258.58 | 3,091,258.58 | 3,091,258.58 | 3,091,258.58 |
| 其他应收款 | 王忠彬 | 2,208,041.28 | 2,208,041.28 | 2,208,041.28 | 2,208,041.28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 | 420,000.00 | 900,000.00 | 33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12,121,760.25 | 40,779,572.77 |
| 应付账款 | 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 417,376.84 | 409,467.47 |
| 应付账款 | 中铁油料集团红四方物流(合肥)有限公司 | 1,111,526.49 | 1,975,071.77 |
| 应付账款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239,177.47 | 59,155.67 |
| 应付账款 |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 | 18,233.60 |
| 应付账款 |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457,023.45 | 1,029,433.97 |
| 应付票据 | 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 600,000.00 | 1,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陈勇、陈国庆等9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455,000.00 | 510,000.0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209,108.91 | 204,313.46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的“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1) 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经 2021 年 12 月 21 日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于 2022 年 3 月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从 2022 年 1月 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实施范围
实施企业年金范围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具体实施时间将根据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分批分步实施。目前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中盐红四方农资销售有限公司和中盐红四方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参加条件
参加企业年金的人员为:本公司试用期满的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长期合同工。符合参加范围的员工可自愿参加,并准确完整地填写加入企业年金方案的申请表。凡是集团内部调动的且符合参加范围的员工,从调入的起薪之月起可自愿参加,公司新招员工自转正后的次月起可自愿参加。
3.资金筹集与分配
企业年金缴费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总额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8%,按照参加计划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 8%分配至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计入企业账户。单位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 5 倍,超过平均额 5 倍的部分,计入企业账户。职工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基数的 2%,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年度核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账户管理
企业年金计划实行完全积累,受托人为每一个参加职工开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同时建立企业账户用于记录暂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个人账户下设单位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单位缴费分配给职工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个人账户转移或者保留。
5.权益归属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职工个人。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按照相应的规则归属职工个人。未归属职工个人的部分,计入企业账户。
6.基金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组成。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者其他资产分开管理,分别记账,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7.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享受企业年金待遇: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出国(境)定居;4)退休前身故。职工达到上述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后,可根据个人账户余额、个人所得税税负等情况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待遇,也可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以日常内部管理使用的财务信息为基础,按照经营所在地划分为安徽分部、湖北分部、吉林分部、湖南分部四个报告分部。管理层定期评价上述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期新设新疆子公司尚处于筹建阶段,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独立经营分部,相关资产、负债及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纳入安徽分部统一核算。待新疆子公司正式开展经营,管理层将其作为独立单元进行业绩评价后,重新评估是否新增报告分部。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安徽分部 | 湖北分部 | 吉林分部 | 湖南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0,995.42 | 24,343.39 | 23,489.84 | 29,250.10 | 1,041.28 | 187,037.47 |
| 主营业务成本 | 101,389.91 | 21,388.18 | 21,208.03 | 26,235.39 | 1,103.47 | 169,118.04 |
| 资产总额 | 203,809.69 | 46,016.81 | 22,963.90 | 46,016.59 | 74,776.95 | 244,030.04 |
| 负债总额 | 63,818.03 | 40,035.31 | 22,556.52 | 17,691.40 | 57,158.68 | 86,942.58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84,313,220.70 | 96,877,402.43 |
| 其中:0-12个月 | 84,313,220.70 | 96,877,402.43 |
| 1至2年 | 475,575.28 | 3,468.04 |
| 2至3年 | - | 4,917.43 |
| 3至4年 | 402,497.35 | 375,063.88 |
| 4至5年 | 1,363,180.61 | 2,580,027.58 |
| 5年以上 | 41,890,636.40 | 41,167,463.38 |
| 小计 | 128,445,110.34 | 141,008,342.74 |
| 减:坏账准备 | 45,789,050.69 | 45,222,217.43 |
| 合计 | 82,656,059.65 | 95,786,125.31 |
注:本年度应收账款 3 至 4 年、4 至 5 年与期初不衔接,主要原因系上期因 2025 年 9 月公司业务模式调整,部分应收账款由子公司红四方农资转入至母公司红四方,母公司应收账款按照原账龄披露。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380,093.59 | 30.66 | 39,380,093.59 | 100.00 | 39,764,493.59 | 28.20 | 39,764,493.59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9,065,016.75 | 69.34 | 6,408,957.10 | 7.20 | 82,656,059.65 | 101,243,849.15 | 71.80 | 5,457,723.84 | 5.39 | 95,786,125.31 |
| 其中: | ||||||||||
| 1.账龄组合 | 45,504,221.49 | 35.43 | 6,408,957.10 | 14.08 | 39,095,264.39 | 26,296,651.99 | 18.65 | 5,457,723.84 | 20.75 | 20,838,928.15 |
|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 43,560,795.26 | 33.91 | 43,560,795.26 | 74,947,197.16 | 53.15 | 74,947,197.16 | ||||
| 合计 | 128,445,110.34 | / | 45,789,050.69 | / | 82,656,059.65 | 141,008,342.74 | / | 45,222,217.43 | / | 95,786,125.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前郭县万青农机专业合作社 | 11,719,590.93 | 11,719,590.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李艳君 | 4,507,960.47 | 4,507,960.4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梁英何 | 3,667,949.77 | 3,667,949.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霍邱县双宝米业有限公司 | 3,277,469.24 | 3,277,469.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颜广宁 | 1,536,140.00 | 1,536,1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安徽省聚和蔬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375,349.85 | 1,375,349.8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马亦理 | 1,337,175.01 | 1,337,175.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梁江藤 | 1,084,810.27 | 1,084,810.2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其他小金额合计 | 10,873,648.05 | 10,873,648.0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39,380,093.59 | 39,380,093.59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40,752,425.44 | 2,037,621.27 | 5.00 |
| 1至2年 | 475,575.28 | 95,115.06 | 20.00 |
| 2至3年 | 50.00 | ||
| 3至4年 | 265,778.23 | 265,778.23 | 100.00 |
| 4至5年 | 483,734.06 | 483,734.06 | 100.00 |
| 5年以上 | 3,526,708.48 | 3,526,708.48 | 100.00 |
| 合计 | 45,504,221.49 | 6,408,957.1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764,493.59 | 384,400.00 | 39,380,093.5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57,723.84 | 951,233.26 | 6,408,957.10 | |||
| 合计 | 45,222,217.43 | 951,233.26 | 384,400.00 | 45,789,050.69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惠州南油林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381,040.00 | 收到对方公司回款 | 银行存款 | 预计可收回金额,到期多次催收无果,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
| 合计 | 381,040.00 | / | /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35,107,140.99 | 35,107,140.99 | 27.33 | 0 | |
| 客户二 | 11,719,590.93 | 11,719,590.93 | 9.12 | 11,719,590.93 | |
| 客户三 | 6,105,420.00 | 6,105,420.00 | 4.75 | 305,271.00 | |
| 客户四 | 4,746,903.50 | 4,746,903.50 | 3.70 | 0 | |
| 客户五 | 4,507,960.47 | 4,507,960.47 | 3.51 | 4,507,960.47 | |
| 合计 | 62,187,015.89 | 62,187,015.89 | 48.41 | 16,532,822.4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52,931,267.32 | 403,164,328.30 |
| 合计 | 252,931,267.32 | 403,164,328.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37.26%,主要系合并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减少所致。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61,645,082.99 | 423,597,496.70 |
| 其中:0-12个月 | 261,645,082.99 | 423,597,496.70 |
| 1至2年 | 650,000.00 | 74,180.71 |
| 2至3年 | 5,000.00 | |
| 3至4年 | 0.33 | 0.33 |
| 4至5年 | 301,000.00 | |
| 5年以上 | 2,147,141.21 | 1,909,141.21 |
| 小计 | 264,447,224.53 | 425,881,818.95 |
| 减:坏账准备 | 11,515,957.21 | 22,717,490.65 |
| 合计 | 252,931,267.32 | 403,164,328.3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往来款 | 262,151,941.60 | 424,160,084.17 |
| 押金及保证金 | 1,779,627.72 | 1,423,707.87 |
| 备用金 | 364,736.99 | 123,121.98 |
| 无法收回的预付货款 | 136,153.86 | 136,153.86 |
| 其他 | 14,764.36 | 38,751.07 |
| 合计 | 264,447,224.53 | 425,881,818.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 | 485,356.29 | 22,232,134.36 | 22,717,490.65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17,300.30 | 117,300.30 | ||
| 本期转回 | 11,318,833.74 | 11,318,833.74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602,656.59 | 10,913,300.62 | 11,515,957.2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232,134.36 | 11,318,833.74 | 10,913,300.62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5,356.29 | 117,300.30 | 602,656.59 | |||
| 合计 | 22,717,490.65 | 117,300.30 | 11,318,833.74 | 11,515,957.2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吉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 | 11,255,833.74 | 吉林子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好转,按照减亏金额转回 | 转回 | 预计回收金额,累计净资产为负,按吉林子公司超额亏损额计提坏账 |
| 合计 | 11,255,833.74 | / | /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吉林红四方 | 138,840,813.98 | 52.50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9,181,896.07 |
| 中盐红色劲典 | 100,521,017.06 | 38.01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中盐美福 | 20,000,000.00 | 7.56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红四方农资 | 1,185,950.65 | 0.45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 | 0.34 | 考核保证金 | 1-2年、5年以上 | 420,000.00 |
| 合计 | 261,447,781.69 | 98.86 | / | / | 9,601,896.07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335,255,420.16 | 35,188,500.00 | 300,066,920.16 | 285,255,420.16 | 35,188,500.00 | 250,066,920.1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合计 | 335,255,420.16 | 35,188,500.00 | 300,066,920.16 | 285,255,420.16 | 35,188,500.00 | 250,066,920.1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中盐美福 | 133,977,600.00 | 133,977,600.00 | ||||||
| 红四方农资 | 61,089,320.16 | 61,089,320.16 | ||||||
| 中盐红色劲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吉林红四方 | 35,188,500.00 | 35,188,500.00 | ||||||
| 红四方农业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新疆红四方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合计 | 250,066,920.16 | 35,188,500.00 | 50,000,000.00 | 300,066,920.16 | 35,188,500.00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074,396,200.80 | 981,743,651.59 | 1,074,172,723.59 | 977,460,721.18 |
| 其中:资产试运行销售 | 22,176,974.11 | 23,664,698.41 | ||
| 其他业务 | 23,056,965.73 | 2,815,610.26 | 5,248,948.05 | 1,601,974.78 |
| 合计 | 1,097,453,166.53 | 984,559,261.85 | 1,079,421,671.64 | 979,062,695.9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化工-分部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复合肥产品 | 942,022,149.29 | 848,734,469.23 | 942,022,149.29 | 848,734,469.23 |
| 氮肥产品 | 131,822,785.85 | 127,593,929.71 | 131,822,785.85 | 127,593,929.71 |
| 硫酸钾产品 | 551,265.66 | 5,415,252.64 | 551,265.66 | 5,415,252.64 |
| 其他产品(磷酸二铵、氯化钾等) | 23,056,965.73 | 2,815,610.26 | 23,056,965.73 | 2,815,610.26 |
| 合计 | 1,097,453,166.53 | 984,559,261.85 | 1,097,453,166.53 | 984,559,261.8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国内 | 1,097,453,166.53 | 984,559,261.85 | 1,097,453,166.53 | 984,559,261.85 |
| 国外 | ||||
| 合计 | 1,097,453,166.53 | 984,559,261.85 | 1,097,453,166.53 | 984,559,261.85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合同类型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097,444,359.19 | 984,559,261.85 | 1,097,444,359.19 | 984,559,261.85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8,807.34 | 8,807.34 | ||
| 合计 | 1,097,453,166.53 | 984,559,261.85 | 1,097,453,166.53 | 984,559,261.85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经销 | 887,310,237.95 | 800,347,732.09 | 887,310,237.95 | 800,347,732.09 |
| 直销 | 177,480,104.52 | 148,583,504.53 | 177,480,104.52 | 148,583,504.53 |
| 贸易商 | 32,662,824.06 | 30,725,815.17 | 32,662,824.06 | 30,725,815.17 |
| 其他 | 4,902,210.06 | 4,902,210.06 | ||
| 合计 | 1,097,453,166.53 | 984,559,261.85 | 1,097,453,166.53 | 984,559,261.85 |
注:上表“按销售渠道分类”中“其他”主要是硫酸钾产品成本。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销售商品 | 客户取得相关产品的控制权 | 预付或按约定账期支付 | 公司所销售的商品 | 是 | 0 | 不适用 |
| 提供服务 | 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 预付 | 服务 | 是 | 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137,836.29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期货交易手续费 | -971.17 | |
| 合计 | 10,136,865.12 |
其他说明:
本期投资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中盐美福向母公司派发股利 10,137,836.29 元所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46,878.6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591,747.31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47,400.00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38,400.00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1,106.8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73,283.1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258.72 | |
| 合计 | 4,839,777.3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5 | 0.10 | 0.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1 | 0.08 | 0.0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陈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
2026年 8月 25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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