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
经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市雅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湖置业”)与合营方上海鹏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炽”)协商一致,双方按股权比例向珠海鹏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资助对象”)各提供借款 62 万元,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0%,用于补充项目资金。
本次资助中,双方股东已按同等条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6年5月21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资助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和金额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公司董事会也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保持和有关部门沟通,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开发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为了支持项目持续平稳建设,保障其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经雅湖置业与合营方上海鹏炽协商一致,双方按股权比例各提供借款 62 万元,用于补充项目资金。本次资助中,双方股东已按同等条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珠海鹏湾置业有限公司 |
| 资助方式 | ☑借款□委托贷款□代为承担费用□其他____ |
| 资助金额 | 62万元 |
| 资助期限 | 24个月 |
| 资助利息 | ☑无息□有息,____ |
| 担保措施 | ☑无□有,____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6年5月21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资助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和金额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被资助对象开发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为了支持项目持续平稳建设,保障其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经雅湖置业与合营方上海鹏炽协商一致,双方按股权比例各提供借款62 万元,用于补充项目资金。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珠海鹏湾置业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晏智敏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549MKM6H | ||
| 成立时间 | 2020-01-08 | ||
| 注册地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聚宝街33号商铺 | ||
| 主要办公地点 | 珠海市金湾区宝龙城售楼部 |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停车场服务;交通设施维修;通讯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雅湖置业、上海鹏炽通过珠海宝龙嘉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 | ||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雅湖置业通过珠海宝龙嘉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珠海鹏湾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其他股东中不存在公司的关联方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91,316.89 | 382,828.58 | |
| 负债总额 | 480,577.22 | 466,606.05 | |
| 资产净额 | -89,260.32 | -83,777.47 | |
| 营业收入 | 848.66 | 50,547.41 | |
| 净利润 | -119.18 | -23,202.28 | |
|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无☐有,____ | ||
|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被资助对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资助对象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其中存在5起列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标的总额合计483.90 万元。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未为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为被资助对象母公司珠海宝龙嘉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8,272.16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被资助对象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雅湖置业与上海鹏炽合资设立的合营企业珠海宝龙嘉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各占50%,合作开发房产项目。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用途:补充资金缺口
(2)借款金额:62万元
(3)借款期限:2年
(4)借款利率及还款形式:借款利率为0%,现金方式还款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被资助对象或者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公司董事会也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保持和有关部门沟通,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总体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 161,376.07 | 3.81 |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 35,578.47 | 0.84 |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0.00 | 0.00 |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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