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1,707,436.3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半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30,011,65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100,815.71 元(含税),占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以及盈利水平,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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