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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司代码:603922

公司简称:ST 金鸿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涉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金鸿顺603922金鸿顺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邹一飞仲亚娟
电话0512-553738050512-55373805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30号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30号
电子信箱gl3602@jinhs.comgl3602@jinhs.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208,901,708.981,225,517,048.77-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7,031,045.93920,989,817.771.7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17,439,965.24277,433,181.5014.42
利润总额12,393,467.179,983,954.452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4,188.988,109,443.004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94,295.255,772,243.0571.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498,633.46-51,123,404.59284.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70.79增加0.4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5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540.0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25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9953,742,0800质押52,241,000
高德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5.0026,880,0970无0
孙锡林境内自然人3.295,897,9000无0
沈臻宇境内自然人1.322,368,6000无0
江西莹光化工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21,822,7000无0
邱卓雄境内自然人0.791,410,0000无0
李舒境内自然人0.631,137,9000无0
刘立境内自然人0.631,130,0000无0
陈剑光境内自然人0.571,028,2000无0
江苏富华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5986,4000无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众德科技所持公司 53,742,0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已全部处于法院司法标记/司法冻结/轮侯冻结状态。根据 2026 年 8 月 16 日淘宝网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网拍阶段已结束,拍卖成交 2,6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最终成交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控股股东众德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3,742,080 股变更为 51,142,080 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29.99%变更为 28.54%。

2、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2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3、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栩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通过《证券日报》刊登了《立案告知书送达公告》(01020260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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