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6 年8月14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 人,实际参加董事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孙继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奥股份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威奥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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