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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丽丽、陈晖等 19 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 年5月1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2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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