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新能”或“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6年1-6月,上市公司未发生按相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6年1-6月,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公司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
| 9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6年1-6月,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事项 |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6年1-6月,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 13 | 关注社交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6年1-6月,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6年1-6月,未发现公司及相关主体发生该等事项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经制定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6年1-6月,未发现公司及相关主体发生该等事项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出口业务变动的风险
公司生物柴油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欧洲是公司出口的最主要区域,因此汇率波动、目标市场关于生物柴油添加政策的调整、目标市场的需求变动以及进出口政策的变动均会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二)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主要用于出口,若生物柴油出口价格波动大、公司产品不能持续满足欧盟要求或主要出口业务资质无法续期、欧盟国家的贸易政策变化,都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情形复杂,出于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各国的关税和非关税等进出口相关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虽然由废油脂制成的生物柴油受到欧盟等地的大力支持,欧盟对生物柴油的需求缺口也较大,但公司的主要贸易往来国出于贸易保护或其他需要,可能会构筑各种关税或者非关税壁垒,限制公司产品流入当地市场,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主要利用地沟油、酸化油等废油脂制备生物柴油。随着国家对废油脂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要求日渐提高,生产生物柴油所需的废油脂供应量较为充足和稳定,废油脂采购价格亦相对稳定。但若出现因消费者生活理念的改变减少了油脂消费量、未来废油脂回收利用出现了新的发展方向、废油脂在其他应用领域获得政策支持(如出口销售给予出口退税)、生物柴油行业快速成长等情况,可能会出现废油脂供应不足的情形,进而影响公司的原材料供应采购。
公司产品主要成本源于废油脂采购,废油脂采购价格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因素。废油脂主要来自餐馆、酒店、养猪场、食品和植物油加工企业等,作为生物柴油的上游原材料,因应用领域的关联性,其价格一般会受原油、棕榈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鉴于废油脂供应地域分散,其收购涉及原料收集、加工、运输等多个环节,具有工作环境恶劣、人力成本高等特点,因而影响价格波动的因素也较多。由于废油脂收集行业的若干特点,废油脂价格具有一定的刚性和波动性,公司无法完全分散废油脂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若废油脂采购价格波动较大,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环保及安全生产的风险
酯基生物柴油闪点高于化石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生产所需的小部分原辅材料具有易燃、腐蚀性的物理化学性质。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制定了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对操作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建立了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但是未来如果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危险材料和设备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火灾、危险物泄漏等意外事故,公司将面临员工伤亡、财产损失甚至产线停工等风险,并可能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资产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生物柴油作为绿色可再生资源,在我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属于朝阳产业。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规模增长较快,资产规模也随之提升,特别是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资产规模的扩大、人员增加、新增子公司的设立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管理体系,以提高管理能力,控制费用,保证公司经营运行顺畅。因此未来公司可能存在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内部约束不健全引致的管理能力滞后于经营规模增长的风险。
(六)汇率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面向国际市场,公司已设立卓越荷兰、卓越新加坡及卓越泰国等海外生产经营主体,业务范围覆盖欧洲及东南亚地区,结算货币以美元为主,包括欧元、新加坡元、泰铢等。公司未来的海外业务规模将快速提升,若未来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产生一定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七)行业风险
石油、天然气、煤炭等非再生能源是世界目前主要的能源来源,世界各国为寻求新的可再生能源均投入了巨大的资金和人力,不断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各类新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若其中任一新能源技术能够取得技术突破,在规模、成本及应用领域取代常规能源,将带来世界能源格局的巨大变化。
生物柴油是生物质能中与传统石油能源在成本和应用方面较为接近的一种新能源,目前生物柴油的生产原料主要是大豆、菜籽、棕榈等植物油脂和人类活动产生的废油脂,未来若以植物果实、海洋藻类等其他油脂作物制备生物柴油在技术上得以实现,并在规模、成本和应用上较现有植物油脂、废油脂更具有优势,则会扩大生物柴油的生产原料来源,冲击现有生物柴油原料采购及成品销售两端的价格体系,加剧行业竞争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经核查相关材料,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6年1-6月 | 2025年1-6月 | 增减幅度(%) |
| 营业收入 | 1,424,225,555.04 | 1,311,533,922.33 | 8.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080,308.88 | 117,361,012.60 | -86.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830,671.96 | 108,351,688.22 | -64.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018,824.12 | -31,327,487.37 | -493.79 |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末 | 增减幅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07,343,236.91 | 3,187,896,389.70 | -2.53 |
| 总资产 | 4,174,794,741.66 | 4,082,411,732.61 | 2.26 |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98 | -86.7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90 | -65.5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0 | 4.13 | 减少3.63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2 | 3.80 | 减少2.58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96 | 3.99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1、202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8.59%,主要系2026年1-6月生物柴油销售量和价格有所上升,天然脂肪醇产销量有所提升。
2、2026年 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86.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4.16%,主要系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以及汇兑损失变动所致。
3、2026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93.79%,主要系存货占用经营性资金上升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创新,重点围绕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基新材料和化学品、油脂精细化工领域开展研发活动,并结合中长期规模化工业生产的应用持续迭代升级,形成了一系列具备行业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
1、连续化制备高品质酯基生物柴油的核心技术,采用自主创新的工艺和设备,废油脂转酯化率达到99%,达到国际先进标准的高品质生物柴油得率超过90%。
2、开发了以废弃油脂及其衍生物制备烃基生物柴油兼产生物航煤(HVO/SAF)生产工艺技术,单套装置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产出多种品类生物燃料。工艺过程通过反应-分离-精制的能量耦合,结合数字智能和系统集成技术,过程工程节能降耗,进一步提高生物燃油碳减排价值。
3、持续升级废弃油脂原料预处理工艺技术,通过分类-分级-靶向处理,有效去除原料中金属离子、胶质、磷、氯等杂质,保障酯基/烃基生物燃油生产装置长期稳定运
行。
4、开发了非贵金属加氢异构催化剂,提高支链烷烃催化选择性,改善油品低温流动性的同时保障产品收率,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5、开发了脂肪酸甲酯中微量有机杂质深度脱除技术,拓宽脂肪酸甲酯及其衍生物在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场景;
6、加快小品种、高纯度脂肪醇成套生产技术开发应用,实现脂肪醇产品差异化,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7、依托公司海内外油脂资源供应优势,加快推进中链脂肪酸、甘油酯(MCT)产品的技术开发应用,进一步强化公司在绿色油脂精细化学品的补链强链。
(二)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致力于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基化学品、油脂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创新与产业化转化,围绕新建项目投产运行、现有装置提质增效、新产品新工艺攻关,重点开展以下技术开发与优化工作:
1、重视新建项目的工艺优化、装置数字化与弹性产能设计,运用自动化、智能化控制系统实现全流程精准调控,落实人机料法环测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步推进SAF产品ISCC EU、ISCC CORSIA、适航证等认证配套技术资料筹备工作,匹配可持续航空燃料市场的准入要求。
2、针对国内废弃油脂原料品质波动、市场原料调油乱象,持续升级废弃油脂综合检测体系,完善原料快速检测手段,严格把控进厂原料质量;同步迭代废弃油脂预处理成套技术,强化劣质原料适配能力,保障酯基生物柴油生产装置长期稳定高效运行,对冲原料品质波动带来的生产风险。
3、持续细分不同等级的脂肪酸甲酯产品标准,针对工业助剂、日化原料、动力燃料等不同应用场景优化产品指标,实现脂肪酸甲酯产品的差异化供给,提升产品附加值。
4、持续优化天然脂肪醇生产线生产管理水平,优化工艺参数,以稳定生产成本、持续提升产品纯度为抓手,增强脂肪醇产品市场竞争力。
2026年1-6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1-6月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6,434,948.98 | 52,361,926.21 | 7.78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6,434,948.98 | 52,361,926.21 | 7.78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96 | 3.99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2、研发进展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 241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如下:
| 项目 | 本年新增数(个) | 累计数量(个) | ||
| 申请数 | 获得数 | 申请数 | 获得数 | |
| 发明专利 | 1 | 3 | 41 | 30 |
| 实用新型专利 | 5 | 1 | 215 | 211 |
| 外观设计专利 | - | - | - | - |
| 软件著作权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合计 | 6 | 4 | 256 | 241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 项目 | 余额(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1,200,896,220.75 |
|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 | 141,111,722.37 |
| 加:募集资金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1}$ | 191,296.34 |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1,140,202,613.81 |
| 减:募集资金置换 | 40,846,714.85 |
| 减:归还银行贷款 | 35,000,000.00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16,311,769.23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838,141.57 |
注:①募集资金户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91,296.34元已通过公司非募集资金户支付。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 项目 | 余额(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293,590,541.04 |
|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 | 2,231,674.58 |
| 加:募集资金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2}$ | 2,447,162.52 |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1,914,545.97 |
| 减:募集资金置换 | - |
| 减:归还银行贷款 | - |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29,706,056.51 |
| 减:购买存量大额存单垫付的应计利息 | 7,160,152.78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9,488,622.88 |
注:②募集资金户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447,162.52元已通过公司非募集资金户支付。
公司2026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如下:
| 公司名称/姓名 | 与公司关系 | 2026年6月末直接持股数 | 报告期内直接持股数量变动 | 2026年6月末间接持股数 |
| 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54,684,293股 | -3,815,707股 | - |
| 叶活动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 | - | 51,950,078股 |
| 罗春妹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 | - | 31,500,000股 |
| 叶劭婧 | 实际控制人 | - | - | 2,734,215股 |
| 何正凌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 - | - |
| 曾庆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 | - | - |
| 郑祯 | 独立董事 | - | - | - |
| 方柏山 | 独立董事 | - | - | - |
| 郭晓斌 | 独立董事 | - | - | - |
| 郑学东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 - | - |
| 连荣潮 | 副总经理 | - | - | - |
| 王高祥 | 副总经理 | - | -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活动、罗春妹和叶劭婧,其中叶活动与罗春妹为夫妻关系,叶劭婧为两人的女儿,三人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6年 6月末,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活动通过卓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51,950,078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劭婧通过卓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734,215股;公司实际控制人罗春妹通过香港卓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间接持有公司 31,500,000股。
2026年 1-6月,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815,707 股。
除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减持的情形。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建
周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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