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额度总限额内,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和资信状况,在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灵活调剂使用相应的担保额度。其中,被担保对象包含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柳州溯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溯联”)、芜湖溯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溯联”)等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柳州溯联、芜湖溯联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8,000 万元、16,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柳州溯联塑胶有限公司
1.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2. 保证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3. 担保金额:8,000 万元
4. 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二)芜湖溯联塑胶有限公司
1.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 保证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3. 担保金额:16,000 万元
4.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为柳州溯联、芜湖溯联合计提供担保金额为24,000 万元,占公司2025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430.29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1%。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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