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9月14 日(星期一)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 4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兴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37,998,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2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 36,3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2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 人,代表股份 1,674,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 人,代表股份1,674,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1,674,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7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提案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669%;反对 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0%;弃权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28%;反对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164%;弃权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669%;
反对 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0%;弃权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28%;反对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164%;弃权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49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511%;反对 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0%;弃权7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44%;反对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164%;弃权7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9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1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090%;
反对1,47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71%;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86%;反对1,477,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318%;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杨兴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36,014 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014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02.选举杨兴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46,412 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12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候选人:选举刘向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60,812 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812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02.候选人:选举钟广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46,413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袁鹏、廖树衡两位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4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