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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9月29 日(星期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7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A 股股东:截至2026年9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2、3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5)人
2.01选举王传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吕向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夏佐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4选举蔡洪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5选举李永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李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2选举喻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3选举徐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进行对外担保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可进行表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 1 项议案需经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第 2、3 项议案需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 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4、5 项议案需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2-5 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18 日、9 月 21 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邮寄或电子邮件(db@byd.com)登记,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图1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 号公司会议室。

2、H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燕、孙超澜

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转 62237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 号六角大楼

4、邮编:518118

(三)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4;投票简称:“亚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示例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对董事选举的相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均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名称及编码表中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名称及编码表中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月29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 年9月29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6 年9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本人/本公司持有股“比亚迪”(002594)股票,作为“比亚迪”(002594)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9 月29 日(星期二)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赞成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2、3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2.01选举王传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2.02选举吕向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03选举夏佐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04选举蔡洪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05选举李永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李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喻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徐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进行对外担保的议案√

说明: 1、请在适当的空格内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可在“赞成”、 “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1、请在适当的空格内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可在“赞成”、 “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 无效。

2、对于累计投票提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5、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止。

6、本授权委托书应于 2026 年9 月21 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2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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