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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名称: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毅敏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颖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按月查询,已查询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是。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在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7月31日延期至2027年4月3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202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778.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7.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29%。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受外围市场环境波动影响,石油及衍生品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有所下滑。保荐机构后续将持续关注相关业绩情况,并协助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无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无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无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是不适用
2.分红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是不适用
4.IPO稳定股价承诺是不适用
5.其他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 颖

白毅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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