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0 日(星期四)14:3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 398 号8 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陈柏校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9,750,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4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39,4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 人,代表股份330,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330,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330,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4%。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9,747,466 | 99.9917% | 2,700 | 0.0068% | 600 | 0.0015%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27,466 | 99.0023% | 2,700 | 0.8163% | 600 | 0.1814% | 0 | 0% | 通过 | ||
表决情况:同意 39,747,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23%;反对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3%;弃权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吕崇华、孔舒韫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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