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9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九洲集团零碳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160,809,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5,051,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9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5,757,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9%。
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8人,代表股份5,757,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8人,代表股份5,757,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9%。
1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57,495,583 | 97.9393% | 3,222,251 | 2.0038% | 91,500 | 0.0569% | 通过 |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444,064 | 42.4478% | 3,222,251 | 55.9631% | 91,500 | 1.5891% | ||||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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