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庭外重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庭外重组投资人尚未确定,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亦未确定,公司与最终中选的庭外重组投资人能否就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存在投资人未按期签署投资协议或未按期缴纳投资款等风险。
2、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3、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2026 年 5月,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简称“重组中心”)受理申请人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方集团”或“公司”)的重组申请,并于2026 年 6月 2 日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联合担任重组协调人。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司已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公开招募投资人。根据该招募公告并参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重组协调人决定召开长方集团庭外重组案债权人会议,审议投资人遴选和投资方案相关事项。现将会议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信息
(一)会议时间:2026 年10 月20 日上午09 时30 分。
(二)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通过线上会议通道参加会议,线上会议地址为 https://huiyi.lawporter.com。
注:会议信息将同步发送至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预留联系方式,请各债权人注意查收。
二、参会人员
(一)参会成员:长方集团全体已申报的债权人。
(二)列席成员:长方集团、重组协调人。
三、会议议题
审议投资人遴选和投资方案相关事项。
四、权利行使及参会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债权人通过线上会议系统接入参会,无需另行办理参会登记。
2、债权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3、债权人未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在本次会议中发表意见,但不影响在后续程序中的权利。
4、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秩序,服从会议安排。未经许可不得对会议进行录音录像或直播。
5、债权人可向重组协调人了解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8025392065;电子邮箱:cfjtcz@163.com。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庭外重组投资人尚未确定,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亦未确定,公司与最终中选的庭外重组投资人能否就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存在投资人未按期签署投资协议或未按期缴纳投资款等风险。
2、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3、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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