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归属限制性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赵轶先生、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赵轶先生、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由 23.07%被动稀释至22.95%,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限制性股票3,353,300 股,上述新增股份于2026年10 月9 日上市流通。
本次归属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赵轶先生、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本次归属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赵轶先生、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赵轶先生、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由 23.07%被动稀释至22.95%,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赵轶 |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10月9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公司归属限制性股票3,353,300股。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赵轶先生、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由23.07%被动稀释至22.95%,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
| 股票简称 | 长川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604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股东名称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
| A股 | 赵轶 | 0(被动稀释) | -0.12(被动稀释) | ||
| A股 | 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被动稀释) | -0.01(被动稀释) | ||
| 合计 | 0(被动稀释) | -0.13(被动稀释)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因公司归属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赵轶 | 合计持有股份 | 141,562,196 | 21.93 | 141,562,196 | 21.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390,549 | 5.48 | 35,390,549 | 5.4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171,647 | 16.45 | 106,171,647 | 16.36 | |
| 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7,360,588 | 1.14 | 7,360,588 | 1.1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360,588 | 1.14 | 7,360,588 | 1.1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0.00 | - | 0.00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48,922,784 | 23.07 | 148,922,784 | 22.95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751,137 | 6.62 | 42,751,137 | 6.5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171,647 | 16.45 | 106,171,647 | 16.36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本次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总股本645,582,194 股为计算口径,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总股本648,935,494 股为计算口径。
(2)以上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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