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刘彬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7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4%。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副总经理刘彬彬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5,18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9%,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实施。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彬彬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刘彬彬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20,730股 |
| 持股比例 | 0.015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20,730股(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刘彬彬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5,182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039%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182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11月4日~2027年2月3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彬彬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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