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10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部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李波、沈高妍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03,471,624 股,出席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12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42,788,5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3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2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32,007,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45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781,5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66%;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11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3,265,0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4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42,122,720 | 99.7258% | 346,900 | 0.1429% | 318,900 | 0.1313%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2,599,262 | 99.2861% | 346,900 | 0.3720% | 318,900 | 0.3419% | 0 | |||
| 2.00 | 关于为公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41,782,520 | 99.5856% | 969,400 | 0.3993% | 36,600 | 0.0151%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2,259,062 | 98.9214% | 969,400 | 1.0394% | 36,600 | 0.0392% | 0 | |||
| 3.0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42,410,520 | 99.8443% | 334,800 | 0.1379% | 43,200 | 0.0178%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2,887,062 | 99.5947% | 334,800 | 0.3590% | 43,200 | 0.0463%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沈高妍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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