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张景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张景祥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张景祥先生将与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张景祥先生,1981 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2 月至 2009 年 9 月,历任杭州普济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品质主管;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上海道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品管部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宁波华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品质部门负责人;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浙江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品管部经理;2017年10 月至2021 年6月,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品管部经理;2021 年7 月至2025 年9月,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质量总监。2025 年9月至今,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质量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景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仅通过台州金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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