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及高
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任免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基本情况
因张志宏先生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张志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原任期至2026 年12月届满。
(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张志宏先生任期即将届满离任,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张志宏先生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志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忠实勤勉,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张志宏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认可,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正在履行的承诺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履行情况 |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4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出具的承诺 | 汇绿生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 一、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本人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三、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因涉嫌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25年07月24日 | 正常履行中 |
| 汇绿生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 | 自汇绿生态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暂无未执行完毕的汇绿生态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如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年07月24日 | 正常履行中 | |
| 汇绿生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本人承诺上市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自本人承诺函出具日起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日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七、本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5年07月24日 | 正常履行中 | |
|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钧恒科技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至51%所出具的承诺 | 汇绿生态董监高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 一、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本人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三、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因涉嫌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24年12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张志宏 | 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2年03月22日 | 正常履行中 |
张志宏先生离任后,其尚在履行中的公开承诺继续有效,张志宏先生将继续按承诺内容诚信履行,并配合公司做好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跟踪、督促承诺的落实,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龚翔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龚翔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专业能力和履职条件。
龚翔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配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龚翔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日起,张志宏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选举龚翔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晓明、李岩、彭开盛,主任委员由李晓明担任;
2、提名委员会:吴京辉、邓磊、刘斌,主任委员由吴京辉担任;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龚翔、吴京辉、严琦,主任委员由龚翔担任;
4、审计委员会:龚翔、吴京辉、李晓明,主任委员由龚翔担任。
本次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龚翔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任免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分工调整需要,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如下:
免去李岩先生总经理职务(原任期至2027年10月届满)。
免去蔡志成先生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原任期至2027年10月届满)。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开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免去彭开盛先生原副总经理职务(原任期至2027年10月届满)。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岩先生、蔡志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永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人事调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蔡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彭开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妥善安排工作交接。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分工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免去蔡志成先生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胡永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及任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阅胡永强先生的个人履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胡永强先生具有多年财务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任免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人员简历
1、独立董事
龚翔,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
截至目前,龚翔未持有公司股份。龚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龚翔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总经理
彭开盛,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武汉 NEC 中原移动通讯有限公司、IngramMicro China Inc.、Maxim IntegratedChina Inc.工作。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合肥紫钧光恒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钧恒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湖北钧恒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截至目前,彭开盛未持有公司股份。彭开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彭开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副总经理
李岩,男,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浙江海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工作。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HUI LYU TECHNOLOGY TRADING PTE.LTD.(汇绿科技贸易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鄂州市政协委员。
截至目前,李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0 股。李岩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岩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副总经理
蔡志成,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零度眼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中恒珠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纵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多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曾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现任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蔡志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 股。蔡志成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蔡志成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胡永强,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CMA、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职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发展计划部、曾任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葛洲坝集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胡永强未持有公司股份。胡永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胡永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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