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取得培训证明并正式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海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因李海滔先生获聘任时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在其正式履职前,由公司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近日,李海滔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自取得上述《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之日起,李海滔先生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不再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海滔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46–7778611
传真:0546–7782476
电子邮箱:bdo@newleaf.hk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 号
特此公告。
2026 年 10 月 20 日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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