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1月6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 截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永福路87 号大族数控创新产业大厦1栋8楼A0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2.01 | 选举杨朝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 2.02 | 选举张建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2.03 | 选举周辉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2.04 | 选举杜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3.01 | 选举王未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3.02 | 选举李薇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3.03 | 选举辛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3.04 | 选举夏丽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2. 提案 1 涉及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股东回避表决,且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2. 提案1 涉及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股东回避表 决,且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3. 提案2、3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提案2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提案3应选独立董事4名。其中,每项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
方可进行表决。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投资者。
6.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10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永福路87 号大族数控创新产业大厦1栋6楼公司董秘办。
4. 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11月3日17:00 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方为有效。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永福路 87 号大族数控创新产业大厦 1栋6楼大族数控董秘办,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 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周鸳鸳;
(2) 电话:0755-86018244;
(3) 传真:0755-86018244;
(4) 电子邮箱:hanscnc2002@hanscnc.com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提案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制以外的所有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 2.01 | 选举杨朝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
| 2.02 | 选举张建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 2.03 | 选举周辉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 2.04 | 选举杜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 3.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 3.01 | 选举王未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3.02 | 选举李薇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3.03 | 选举辛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3.04 | 选举夏丽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2.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会。
附件二: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
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11月3 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 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00”;投票简称为“数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中包含的提案类型:☑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在 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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