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林生物”)于 2026年10 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适用对象
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为税前12 万元/年,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1、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责任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业绩情况进行发放。
2、方案中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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