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国际销售渠道,提升海外服务能力与市场竞争力,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韩永民女士、韩超迪先生在四川省成都市签订《跨境零售项目合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成都固德宝跨境电商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2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0%;韩永民女士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5%;韩超迪先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3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15%。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韩永民女士
1、姓名:韩永民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住所:河南省洛阳市
5、韩永民女士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韩超迪先生
1、姓名:韩超迪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住所:河南省洛阳市
5、韩超迪先生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暂定):成都固德宝跨境电商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200万元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暂定):互联网销售(除销售许可需要的商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具体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为准)
6、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资金来源 |
| 1 | 硅宝科技 | 120 | 60% | 货币 | 自有资金 |
| 2 | 韩永民 | 50 | 25% | 货币 | 自有资金 |
| 3 | 韩超迪 | 30 | 15% | 货币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 | 200 | 100% | - | - |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资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资人):
乙方 1:韩永民
乙方 2:韩超迪
乙方 1、乙方2以下合称“乙方”。
甲方、乙方1、乙方2 以下单独称“一方”,合并称“各方”。
1、注册资本与出资安排
各方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如下:
| 出资方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出资期限 |
| 甲方 | 120万元 | 60% | 货币 | 各方自项目公司成立后3年内缴付其认缴出资额100%。 |
| 乙方1 | 50万元 | 25% | 货币 | |
| 乙方2 | 30万元 | 15% | 货币 | |
| 合计 | 200万元 | 100% | — | — |
2、项目公司设立
各方共同委托甲方指定的人员办理项目公司设立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等手续;各方应积极配合并按要求及时签署、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3、项目公司治理
3.1 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依《公司法》、本协议及项目公司章程规定。
3.2 执行董事:项目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行使董事会职权,由甲方委派,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执行董事为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
3.3 总经理:项目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提名,经执行董事同意聘任,负责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股东会及执行董事负责;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执行董事同意后聘任。上述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聘任协议,应经执行董事事前审批。
3.4 财务负责人:项目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提名,经执行董事同意后聘任,负责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3.5 监事: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依法行使职权。
4、利润分配与财务管理
在项目公司具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项目公司可以将可分配利润的50%用于分配,剩余利润用于项目公司后续经营发展,利润分配最终以项目公司股东会审议为准。
5、股权转让与锁定
自项目公司设立之日起五年内(锁定期),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所持项目公司股权,但甲方将股权转让给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除外。锁定期内,乙方不得将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设置质押、担保、代持或者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负担。
6、退出机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公允价格受让甲方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或采取其他合法方式实现甲方退出,乙方应予配合:(1)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未予纠正;(2)发生对项目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且该等事件系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因不可抗力、市场环境变化、政策调整等非乙方主观过错因素导致的不利影响,不构成甲方要求乙方受让股权或退出的理由。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此支出的中介机构费用、差旅费用等合理费用)。
8、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韩永民女士、韩超迪先生自 2010 年起从事跨境电商工作,擅长平台运营、广告投放、选品分析、店铺整体规划及团队管理。本次投资旨在整合各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深化公司国际化市场布局,提升公司品牌海外影响力,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对外投资出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资公司尚处于筹备阶段,其设立登记事项尚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的核准,能否通过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及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合资公司经营情况,强化监督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3 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