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控股股东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投控”)拟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借款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有权决策机构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笔借款自资金发放日起不超过30天。本次借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产业链中的中小微企业预付款或清偿经营性应付款项等。本次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1.92%。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额外协议安排。
2.海控投控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26 年10 月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健、王翔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可申请豁免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张栋国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 388 号万鑫中央广场 1 栋 2 办公2702 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 总资产 | 6,329,570.94 | 6,320,398.88 |
| 净资产 | 2,344,310.47 | 2,319,884.48 |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
| 营业收入 | 1,969,284.36 | 3,555,551.62 |
| 净利润 | 31,057.55 | 15,677.22 |
注:2026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青岛董家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控投控100%股权,海控投控的实际控制人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是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4. 关联关系: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5. 海控投控依法存续、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出借方(甲方):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借款方(乙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额度及额度使用期限
本合同项下累计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最终具体借款发生额以甲方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借款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乙方有权决策机构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乙方可在该期限内分次申请提款。
2.借款期限和用途
借款期限:单笔借款自资金发放日起不超过30 天。
借款用途:专款专用,全部用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支付产业链中的中小微企业预付款或清偿经营性应付款项等。
3.借款利率和偿还方式
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年利率为1.92%,单笔借款利息按日计息,具体以银行划款到账凭证为准,利随本清。单笔借款到期日前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可提前还款,并结清截至该日的全部应付利息。
4.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稳定,支持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2.本次借款定价合理,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初至2026年10 月21 日,公司与海控投控(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709.55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10 月19 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控股股东提供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稳定,支持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2.《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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