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10 月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6 年10 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赵依芳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85)。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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