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27.91%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25.0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 否☑ |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914405007536796011□ 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得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佳力转债”的转股期为 2021 年 2 月 5 日至2026 年7 月29 日,自 2026 年 7 月3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2026年7月29 日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42,326,290 股,楷得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3%,楷得投资自 2026 年 7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8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17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 | 15,121.8773 | 27.91% | 13,558.1773 | 25.00% |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其他:可转债转股 | 2026/07/28-2026/10/21 | / |
| 合计 | 15,121.8773 | 27.91% | 13,558.1773 | 25.00% | -- | -- | -- |
注:(1)上表中“变动前比例”根据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541,905,109 股计算,“变动后比例”根据截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 542,326,290 股计算。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因相关人员误操作,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 25%时,未及时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减持股份 3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误操作行为并非主观故意,发现误操作后立即停止交易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说明情况,并进行深刻的自查和反省,其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将本次超减持所涉及股份 374,400 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予以购回,此部分股份购回未产生任何收益。
(3)本公告中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三、 其他说明
(一)公司已于2026 年7月7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含)16,257,000 股,即不超过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3%的股份。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419,000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的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838,000 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二)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及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楷得投资)》。
(五)公司将持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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