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23 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10 月16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孙磊先生、邱亨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蒲忠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财务报告部分。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准予对外批露。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延续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向银行延续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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