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交易场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合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及期限: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
以上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期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审议程序: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风险,但在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为有效规避或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基于实际业务需要,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上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的预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期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四)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该笔交易额度则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五)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减少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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