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5 年 10 月27 日至 2026年10 月26 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在上述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使用人民币 1.35 亿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 10 月23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5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 个月。同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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