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2,142,857股,占公司总股本 2.25%,可交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9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除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 1 | 国器元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否 | / | C | 2,142,857 | 2.25% | 0 |
| 合计 | — | 2,142,857 | 2.25% |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本公司股份,并承诺“本企业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亦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于 2026 年 3 月进一步承诺“本企业自愿将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延长至公司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或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本公司已于2026 年7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限售期已届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21,549,798 | 22.63% |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40,364,299 | 42.38% |
| 2、个人或基金 | 20,358,821 | 21.38% | |
| 3、其他法人 | 3,172,592 | 3.33% |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 5、其他 | 9,792,747 | 10.2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73,688,459 | 77.37% | |
| 总股本 | 95,238,257 | 100% | |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限售申请》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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