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登记已完成,本次行权对应的股票来自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股票 614,900股。本次行权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389.2517 万元变为人民币 12,450.7417 万元,总股本由 12,389.2517 万股变为 12,450.7417 万股。
因上述事项,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第五条以及第十九条的相关内容。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89.2517万元。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 | 12,450.7417万元。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 |
| 所审核并于2023年1月4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60 万 股,于2023年5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 | 所审核并于2023年1月4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60 万 股,于2023年5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 |
| 第十九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2,389.251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 金额为人民币一元。 | 第十九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2,450.741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 金额为人民币一元。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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