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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融资租赁、信托贷款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担保方担保额度(万元)授信单位担保方式担保期间合同签订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19,300.00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合同》(3410202601100004238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2130,000.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连带责任保证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5805202600000027)
315,000.00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自主债务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苏银(2026)保证字第1430号)
4能源有限公司25,000.00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自主债务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苏银(2026)保证字第1288号)
530,000.00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IIT20261504BZHT)
620,000.0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邮银合JY217-02)
750,000.0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额度使用情况

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S34000059202601)
825,00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年司贷字26G113号)
9合肥国轩精密涂布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连带责任保证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企贷 8293-保001号)
10合肥国轩电池技术有限公司20,000.0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信合银最保字第26lvsA0216a号)
11合肥国轩7,150.0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F1820120260092-11)
12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500.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0520260004174)
13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00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额保证协议》(协议编号:渤合分保(2026)第108号)
14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0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200BY26001114)
15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连带责任保证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01311110007保)
16柳州国轩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8,626.93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HET23200000820260800000002)
17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67,500.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科技支行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3100520260003482)
18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00.0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连带责任保证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01611112164保)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6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2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6-014)。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启岁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 100% 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
总资产7,127,177.507,603,133.50
总负债5,251,102.635,571,670.06
净资产1,876,074.872,031,463.44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1-6月
营业收入4,129,268.642,207,195.42
净利润216,055.09156,764.94

公司本次按照 100% 比例对合肥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合肥国轩精密涂布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涂布”)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9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杜林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全椒路(三里二村)15幢二至六层部分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池材料及涂层技术的生产制造;油墨、浆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与销售;铜铝加工;涂碳铜箔、涂碳铝箔等表面处理产品、隔膜及涂层隔膜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池材料的研发;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国轩涂布 100% 股权。

国轩涂布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
总资产27,100.8930,658.95
总负债16,854.4720,863.03
净资产10,246.429,795.91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1-6月
营业收入1,230.650.00
净利润-1,567.67-450.50

公司本次按照 100% 比例对国轩涂布开展业务提供担保。

国轩涂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合肥国轩电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池技术”)

成立日期:2022年8月31日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贾独俊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合肥电池技术 100% 股权。

合肥电池技术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
总资产461,181.51636,085.34
总负债357,868.82427,891.14
净资产103,312.69208,194.20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1-6月
营业收入215,573.96290,036.42
净利润1,436.874,881.51

公司本次按照 100% 比例对合肥电池技术开展业务提供担保。

合肥电池技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科宏”)

成立日期:2021年8月19日注册资本:109,722.2223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叶正剑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洋河路111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国轩科宏 82.03% 股权,合肥耀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国轩科宏 9.11% 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轩科宏 8.86% 股权。

国轩科宏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
总资产538,942.24779,555.95
总负债388,307.08639,116.03
净资产150,635.16140,439.92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1-6月
营业收入775,374.85635,365.37
净利润10,308.313,193.21

公司本次按照 100% 比例对国轩科宏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合肥耀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国轩科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国轩”)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注册资本:353,059.06 万元法定代表人:江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池路1号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桐城国轩 68.05 62% 股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桐城国轩 15.97 19% 股权,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桐城国轩 11.40 85% 股权,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桐城国轩4.56 34% 股权。

桐城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
总资产866,156.79972,601.12
总负债528,900.97561,814.20
净资产337,255.82410,786.92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1-6月
营业收入303,779.00174,215.72
净利润8,033.27-610.96

公司本次按照 100% 比例对桐城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桐城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能源”)

成立日期:2018年2月5日注册资本:132,036.1083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159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锂电应急电源、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持有南京新能源 90.88 42% 股权,中金中鑫(安徽)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南京新能源9.11 58% 股权。

南京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
总资产498,616.02595,597.92
总负债290,438.24401,112.73
净资产208,177.78194,485.19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1-6月
营业收入560,632.85165,116.62
净利润14,565.97-528.59

公司本次按照 100% 比例对南京新能源开展业务提供担保。中金中鑫(安徽)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南京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轩”)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5日注册资本:268,323.7322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巍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8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国轩 71.37 66% 股权,南京六合区新智合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苏国轩 28.62 34% 股权。

江苏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
总资产827,278.951,098,874.51
总负债575,367.42728,936.40
净资产251,911.53369,938.11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1-6月
营业收入755,374.48348,522.09
净利润19,784.983,047.57

公司本次按照 100% 比例对江苏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南京六合区新智合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江苏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柳州国轩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新能源”)

成立日期:2025年1月9日注册资本:115,916.0458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蔡娅囡注册地址:柳州市秀水三路6号-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柳州新能源 86.26 93% 股权,芜湖柳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柳州新能源 13.73 07% 股权。

柳州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
总资产323,058.76519,457.01
总负债180,620.41376,756.41
净资产142,438.34142,700.60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1-6月
营业收入79,901.10285,769.23
净利润2,338.34262.26

公司本次按照持股比例 86.26 93% 对柳州新能源开展业务提供担保。柳州新能源其他股东对应部分采用授信方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柳州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轩”)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2日注册资本:142,613.6945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葛道斌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前新庄村南侧12号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唐山国轩 70.11 95% 的股权,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唐山国轩 15.01 53% 的股权,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唐山国轩 14.86 52% 股权。

唐山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
总资产806,703.831,099,066.44
总负债437,306.73705,843.91
净资产369,397.10393,222.53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1-6月
营业收入632,032.61265,112.64
净利润26,479.9821,993.79

公司本次按照 100% 比例对唐山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唐山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5日注册资本:55,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承岗

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东源大道 1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252KV及以下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智能数字化开关设备及配套装置部件、电力变压器、岸电电源、轨道交通电气设备、船舶电气设备、充电桩、节能环保电器及设备、箱式变电站及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太阳能电站、风能电站、储能电站建设;太阳能电站、风能电站、储能电站配套电气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变电站电力工程咨询、设计、总承包;充电站的设计、总承包及运营管理;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电动车车载电源、车载充电机、控制器、电动机、高压箱、电池箱类汽车配套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源电器 100% 股权。

东源电器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
总资产184,045.83205,564.34
总负债88,268.50108,150.72
净资产95,777.3497,413.62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1-6月
营业收入104,980.1865,226.61
净利润676.621,636.29

公司本次按照 100% 比例对东源电器开展业务提供担保。

东源电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3410202601100004238 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债务人(借款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3410202601100004238的《借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9,3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5805202600000027)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于债权确定期间内签署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以及双方已经签署的《开立银行承兑业务协议书》《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苏银(2026)保证字第 1430号)

债权人(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承租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编号为苏银租(2026)租赁字第 1430 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无条件且不可撤销)

保证担保金额: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其他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证费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4、《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苏银(2026)保证字第 1288号)

债权人(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承租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编号为苏银租(2026)租赁字第 1288 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无条件且不可撤销)

保证担保金额: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其他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证费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5、《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IIT20261504BZHT)

债权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兴业信托·兴合 J58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CIIT20261504XTDK的《信托贷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邮银合JY217-02)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2025]邮银合 JY217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各单项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34000059202601)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债务人(被保证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合同约定期间内,因被保证人承兑的商票持票人向债权人申请办理、并由债权人实际为被保证人办理的单笔或多笔商票贴现业务的有效电子指令 ,以及债权人为被保证人承兑的商票持票人实际办理商票贴现业务而在内部系统中保存的业务记录、债权人据此填制或打印的客户对账单等业务记录。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发生各项业务的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被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8、《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年司贷字26G113号)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编号为 2026年司贷字 26A31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金额:借款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9、《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 企贷8293-保001号)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债务人:合肥国轩精密涂布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保证期间: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10、《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信合银最保字第26lvsA0216a号)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债务人:合肥国轩电池技术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1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HF1820120260092-11)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债务人: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HF1820120260092-11的《银行承兑协议》。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额度为人民币 7,15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1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0520260004174)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债务人: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约定期间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13,5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应偿付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13、《最高额保证协议》(协议编号:渤合分保(2026)第108号)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债务人: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渤合分银承(2026)第058号的《银行承兑协议》及其项下于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被担保债权本金敞口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加倍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14、《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200BY26001114)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债务人: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合同约定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15、《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01311110007保)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受信人: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编号为 202601311110007《综合授信协议》以及双方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16、《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HET23200000820260800000002)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债务人:柳州国轩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号为 HETO23200000820260800000008 的《借款合同(营运资金类流动资金贷款)》。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贷款本金的 86.26 93% (对应人民币8,626.93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在贷款本金的 86.26 93% 范围内对应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17、《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3100520260003482)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科技支行债务人: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合同约定期间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商业汇票承兑等)所签订的系列业务合同以及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67,5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18、《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01611112164保)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受信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编号为 202601611112164《综合授信协议》以及双方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10,338,180.02 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6,509,406.06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 6.38% 。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59,235.50 万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349.58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9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已签署的各项担保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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