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作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世生物”、“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7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66 万股,发行价格46.78 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8,579.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286.1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1,293.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等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 发行名称 |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19年11月29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68,579.48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61,293.36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适用,21,028.36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 | 100.00 | 2021年12月(已结项) | |
|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 | 100.14 | 2021年8月(已结项) | |
| 超募资金——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 | 98.54 | 2022年3月(已结项)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 ☑否 |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及收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情况。
3、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资金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 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 1 | 定期存款 | 13,000.00 | 13,000.00 | 97.50 | - |
| 2 | 定期存款 | 6,500.00 | 6,500.00 | 104.03 | - |
| 3 | 定期存款 | 13,000.00 | 13,000.00 | 78.00 | - |
| 4 | 定期存款 | 13,000.00 | - | - | 13,000.00 |
| 5 | 定期存款 | 6,500.00 | - | - | 6,500.00 |
| 合计 | 279.53 | 19,5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9,5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6.66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474.70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22,00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19,500.00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2,500.00 | ||||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4、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审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6、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证券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批程序
2026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彭翼
彭翼
姜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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