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材科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52 号),中材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181,89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81,149,197.4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8,983,041.7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2,166,15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6年9月28 日,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200022 号)。
公司已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年产3,500万米低介电纤维布项目 | 180,624.00 | 166,200.00 | 166,200.00 |
| 2 | 年产2,400万米超低损耗低介电纤维布项目 | 175,089.00 | 147,500.00 | 147,500.00 |
| 3 | 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 | 82,014.92 | 82,014.92 | 82,014.92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2,400.00 | 52,400.00 | 50,501.70 |
| 合计 | 490,127.92 | 448,114.92 | 446,216.62 | |
其中,“年产2,400 万米超低损耗低介电纤维布项目”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建设实施,项目总投资 175,089.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47,500 万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147,500 万元向泰山玻纤提供借款。
三、借款基本情况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147,500 万元;
(二)借款用途:专项用于泰山玻纤“年产2,400 万米超低损耗低介电纤维布项目”建设;
(三)借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
四、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458,172.4537万元 |
| 注册日期 | 1999-09-17 |
| 注册地址 | 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木制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构成 | 中材科技持有100%股权 |
泰山玻纤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600,973.73 | 2,755,671.21 |
| 负债总额 | 1,683,051.81 | 1,748,462.09 |
| 净资产 | 917,921.92 | 1,007,209.12 |
| 营业收入 | 905,244.21 | 536,702.68 |
| 净利润 | 109,981.54 | 88,978.27 |
五、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泰山玻纤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用于项目建设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泰山玻纤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泰山玻纤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
七、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以上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中材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助于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冯旭
廖 君
廖 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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