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南玻有限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4,095.92 万元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有限”)现金增资。
2026年10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南玻有限增资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南玻有限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里 30 号
(三)成立日期:1992 年11 月21 日
(四)注册资本:30,891 万人民币
(五)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六)经营范围:工业贵金属研究、开发、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保温材料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设计、安装、施工;智能化控制系统、非织造布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机织服装制造;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咨询、服务及实业投资;劳保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进出口、对外贸易;建筑材料、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检测服务;编辑出版《玻璃纤维》杂志;发布印刷品广告;计算机软件的销售;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会务服务;职业技能鉴定;金属压力容器、机械设备的销售;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提供劳务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保温材料、涂料的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标准化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玻有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96,094.76 | 409,636.78 |
| 负债总额 | 235,170.92 | 257,714.32 |
| 净资产 | 160,923.84 | 151,922.46 |
| 营业收入 | 251,737.64 | 155,475.36 |
| 净利润 | 14,477.04 | 8,019.92 |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案: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以自有资金54,095.92万元向南玻有限现金增资,全部计入南玻有限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南玻有限注册资本将增至84,986.92万元,仍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二)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增资甲方增资金额为54,095.92万元,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均计入注册资本。
(2)本次增资前甲方注册资本为30,891万元,实收资本为30,891万元。增资完成后,甲方注册资本由30,891万元增加至84,986.92万元。
(3)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增资价款足额汇入甲方账户。
(4)交割日为增资价款全部到账、甲方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5)自交割日起,乙方按其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交割日前甲方损益由全体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交割日后由甲方全体
股东按增资后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助于改善南玻有限财务结构,降低其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南玻有限的资产负债率,改善其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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