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20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天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6 年审计费用,预计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10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 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调整前:
审计委员会:姜晓东(主任委员、召集人)、邓文胜、肖凯。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姜晓东(主任委员、召集人)、邓文胜、王少宁。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11 月 0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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