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5%。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近期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人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0.80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2025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六)202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八)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后)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近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该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8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0.80万股,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比例为0.48%,占目前公司总股本525,727,082股的比例为0.0015%,回购价格为38.73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309,840.00 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人离职及5名激励对象因2025年度绩效考核不达标或部分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前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12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办理完毕前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加上本次拟回购注销的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92万股,并统一办理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5,727,082股减少至525,697,882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股份变动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430,982 | 2.55 | -29,200 | 13,401,782 | 2.55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12,296,100 | 97.45 | 0 | 512,296,100 | 97.45 |
| 总股本 | 525,727,082 | 100.00 | -29,200 | 525,697,882 | 100.00 |
注:1.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本结构。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近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人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0.80万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发布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注销限制性股票、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减资登记、《公司章程》变更备案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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