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出具的《关于变更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已于 2025年 12 月31 日届满。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中信建投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张世举先生和陈昶先生。现陈昶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决定委派沈谦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陈昶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此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张世举先生和沈谦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中信建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陈昶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沈谦先生简历
沈谦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久吾高科、晶科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久吾高科可转债、晶科科技可转债、海优新材可转债、晶科能源可转债;晶科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海优新材、明冠新材、高测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晶科科技公司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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