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234.11万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暂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浙0604民初6179号《传票》,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从文
2.被告: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茅立烽
(二)案由
原告因滨江新城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程总包(EPC)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事项,起诉被告,要求履行支付工程款等款项的义务。
(三)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9,537,874.00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为2,803,234.15元(以9,537,87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暂计至起诉之日);
3.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对第一项诉讼请求享有优先受偿权;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司法鉴定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告编号 2026-089”《关于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为 555.07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重大诉讼案件暂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民事诉状》;
(二)受理(应诉)案件通知书或传票等相关文件。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收到应诉通知书/传票日期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元) | 案件进展 |
| 1 | 2026/10/13 |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鑫盛泰创意农业有限公司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3,119, 406. 20 | 一审 |
注:1.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收到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8 件(均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43.13万元。
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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