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6年 10 月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6 年 6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6年6 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 号)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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