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5 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3、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兴华事务所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审计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公司的年度审计业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拟定为 199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4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上述费用限国内范围公司审计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本项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如审计范围变化等导致审计费用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事务所成立于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 号院1 号楼南楼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 人。
2025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19,612.23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 33,164.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公司属于渔业行业,中兴华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8次、行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 3次。5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1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闫宏江,2013 年 6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伟伟,2020 年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证券审计业务,2021 年8 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 家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 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闫宏江 | 2023年11月07日 | 监督管理措施 | 浙江证监局 | 事由: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执业中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处理处罚:警示函 |
| 2 | 闫宏江 | 2024年12月27日 | 监督管理措施 | 福建证监局 | 事由: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程序不到位。处理处罚:监管谈话 |
| 3 | 闫宏江 | 2026年10月14日 | 行政处罚 | 福建证监局 | 事由: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存在不合规情形。处理处罚:行政处罚 |
3、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中兴华事务所国内范围公司审计业务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为 199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4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上述收费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