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气
公告编号:2026-61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公司公开选聘程序,拟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 年1月1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5)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6)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12 月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33 人,注册会计师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 人。
(7)财务情况: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8)客户情况: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 万元。
2025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电力设备)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 次(其中2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监督管理措施16 次(其中13 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7次(其中6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启有,1997 年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君,2024 年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9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崔芳,2007 年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3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18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 万元。本次拟定审计收费总额与2025 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其为公司提供年审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3 年。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公司公开选聘程序,拟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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