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西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人,为咸生林先生、王秀强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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