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992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的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授予数量(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20 万股,预留数量为 18.80 万股。
(3) 授予价格(调整后):15.30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3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4) 激励人数:预留授予部分28 人,全部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5)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6) 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 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连续任职期限要求。
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选取年度营业收入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15 | 10 |
|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28 | 20 |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 2026年 | 40 | 30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X=100% | |
| An≤AX=80%+20%*(A-An)/(Am-An) | X=80%+20%*(A-An)/(Am-An) | ||
| AX=0 | X=0 | ||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及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 考评结果 | A | B | C | D | E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100% | 60% | 0% | 0% |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独立董事罗新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 年5月 30 日至2024 年6月9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6月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 年6月18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6月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权益,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29 人调整为12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2 万股调整为 91.20 万股,预留数量由 18 万股调整为 18.80 万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110 万股不变。2024 年6 月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6)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2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1.2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5.61 元/股。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 6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7)2024 年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5.61 元/股调整为15.41 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8)2024 年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10 月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8.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5.41 元/股。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9)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2024 年第二期、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15.30 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10)2025 年6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127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5 年6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11)2025 年6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有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作废上述员工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5 年6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12)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完成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13)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28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14)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完成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15)2026 年6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2024 年第二期、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5.52 万股调整为 96.969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数量由54.24万股调整至 80.2752 万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 11.28 万股调整至 16.6944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5.30 元/股调整为 10.34 元/股。具体可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16)2026 年6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123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17)2026 年6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 年、2024 年第二期、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有4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作废上述员工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1.42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18)2026 年 8 月 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完成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的历次授予情况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 2024年6月18日 | 15.61元/股 | 91.20万股 | 128人 |
| 2024年10月16日 | 15.41元/股 | 18.80万股 | 28人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 归属批次 | 归属日期 | 归属价格(元/股) | 归属数量(万股) | 归属人数(人) | 剩余数量(万股) |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 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7月24日 | 15.30 | 36.16 | 127 | 54.24 | 激励对象因离职不满足归属条件,作废0.8万股。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授予价格调整为15.30元/股。 |
|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11月25日 | 15.30 | 7.52 | 28 | 11.28 | / | |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7月31日 | 10.34 | 39.4272 | 123 | 39.4272 | 激励对象因离职不满足归属条件,作废1.4208万股。 |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授予价格调整为10.34元/股,授予数量调整为96.9696万股。 |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992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2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并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 年10 月16 日,在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之前,故其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保持一致,即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序号 | 归属条件 | 成就情况 | |||||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所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3 | 预留授予部分公司业绩考核: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3.59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5.54亿元,增长54.32%,符合条件。 | |||||
| 归属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15 | 10 | ||||
|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28 | 20 | ||||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 2026年 | 40 | 30 |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X=100% | |||||
| An≤AX=80%+20%*(A-An)/(Am-An)A<X=0 | X=80%+20%*(A-An)/(Am-An) | ||||||
| 4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本期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满足归属条件,其余2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符合归属条件。 | |||||
| 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E | ||
| 归属比例 | 100% | 100% | 60% | 0% | 0% | ||
|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2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7.9920万股股票。本次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0.7104 万股由公司作废失效。具体可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7.992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10 月16 日
(二)归属数量:7.9920 万股
(三)归属人数:26 人
(四)授予价格:10.34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公司核心骨干员工(26人) | 266,400 | 79,920 | 30.00% | ||
| 合计(26人) | 266,400 | 79,920 | 30.00% | ||
单位:股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中不包括因离职导致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未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上表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均为因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进行调整的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除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2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7.992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归属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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