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贺荣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根据要求编制的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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