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将进行单独计票。
2.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2021 年 1 月 3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根据符冠华、王军华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之相关约定,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所持 7,500 万股、5,100 万股股票的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2021 年 1月 22 日),止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截至本公告日,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0,281,139 股、31,741,500 股。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 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8 号公司4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的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2)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2021 年1月3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根据符冠华、王军华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确认函》之相关约定,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所持7,500 万股、5,100 万股股票的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2021 年1 月 22 日),止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截至本公告日,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0,281,139 股、31,741,500 股。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8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晨、姚晓萍
联系电话:025-86576542
联系传真:025-86576666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8号)
邮政编码:210019
电子邮箱:sjkdmb@jsti.com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284
2. 投票简称:苏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11 月13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表决权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名称 | |
| 是否本人或法定代表人参会 | |
| 股东证件号码 | |
| 股东账号 | |
| 持股数量 | |
| 参会人员姓名 | |
| 参会人员证件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备注 |
注: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11 月9 日16:30 之前送达、邮寄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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