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辉先生、吴春生先生、张小潞先生、郭顺根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李辉先生、吴春生先生、张小潞先生、郭顺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团叶女士、王长江先生、朱刚毅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上述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且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团叶女士、王长江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朱刚毅先生已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于团叶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于团叶女士、王长江先生、朱刚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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