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 年10 月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20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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