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全资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杭州之江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亿利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2026年10月23日与华夏银行杭州之江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 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月22 日、2026 年5月14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 亿元的担保。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2026 年4月2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号)。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表1:本次担保审批额度情况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授权担保的余额上限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是否突破授权担保的余额上限 | 本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8,000万元 | 9,000万元 | 否 | 5.59%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 号1 幢501 室
法定代表人:谢大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09 日营业期限:2003 年12 月0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 0% 股权。
表2:铁城信息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
单位:万元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5,276.86 | 96,467.72 |
| 负债总额 | 58,245.69 | 75,419. 02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980.00 | 0.00 |
| 流动负债总额 | 55, 957. 57 | 72, 440. 59 |
| 净资产 | 17, 031. 18 | 21,048.70 |
| 项目 | 2025 年度(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59,645. 20 | 51,375.80 |
| 利润总额 | -4,248.84 | -874.67 |
| 净利润 | -4,088.62 | -999.15 |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1、亿利达与华夏银行杭州之江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28 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2、亿利达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22 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一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09%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不含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42,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64% ,上述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Z07(高保)20260010)
2、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QCZBZ20260007)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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