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6-07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严格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不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确保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即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6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公司于2021 年3月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3.6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16.3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3 月16 日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5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5 年12月5 日、2025 年12 月24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截至2025年11月30 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8,341.81 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23,400.00 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41.81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和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对“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 23,400.00 万元已于 2026 年 3月6日分别转至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 年3月20 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三个专户于2026 年3 月20 日前已完成销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部分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5,022.23万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 年 12 月 1日至2026 年3月20 日新增现金管理累计收入金额为80.42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6 年9月30 日,公司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 | 截至2026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202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注1] | 募投项目进度情况 |
|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7,000.00 | 23,247.22 | 23,247.22 | 0 | 已结项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516.32 | 18,510.00 | 18,510.00 | 0 | 不适用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0 | 4,941.81 | 5,022.23 | 0 | 不适用 |
| 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0 | 23,400.00 | 2,375.66 | 21,175.84[注 2] | 建设中 |
| 合计 | 65,516.32 | 70,099.03 | 49,155.11 | 21,175.84 | -- |
注1:由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利息,导致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存在差异。
注2:截至2026年9月30日,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19,500.00万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严格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不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确保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使用,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即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必须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方式,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10 月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严格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不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确保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即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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